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你浏览本网页时,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下称本办公室)电脑系统会将你的资料记录下来,包括:你所在的互联网域名、 IP 地址及所在地区;你所使用的浏览器的版本;你开始及结束浏览的日期及时间;你所浏览的网页;当你由其他网址的超连结连进本网站时该网站的域名。一般情况下,有关资料会作网页管理及统计的用途。

  如你使用“施政建议”方式向本办公室提交资料,本办公室也会因此而收集了你提交的个人资料,以作处理市民意见及建议之用途。

  此外,资料(包括个人资料)在公开网络上传送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被未经许可的第三人看到和使用,因此,你应留意自己所使用的公开网络的安全性,避免使用不安全的公开网络传送个人资料。

  本办公室将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处理所收集到的个人资料。资料的接收者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应资料当事人同意或要求须通告的实体。当涉及违反法律之行为(如攻击本网站)时,基于刑事调查的需要,本办公室可能会向执法机关提供所记录的资料;执法机关可能利用该等资料追查作出不法行为的人士及依法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资料当事人享有查阅权及更正权。如需行使上述权利,请以书面方式向本办公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