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副局長馮炳傑今(15日)宣誓就職。儀式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並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見證。

張永春致辭時指出,法務局工作面對著不同的挑戰,在立法統籌、法律草擬、登記公證、法律推廣等方面近年完成大量工作,有賴法務局全體同事的努力,他勉勵馮副局長和同事們要繼續團結一致,共同做好法務範疇的各項工作。

馮炳傑表示上任後定會竭盡所能,在行政法務司司長和法務局局長的帶領下,與團隊切實執行各項工作,竭力為特區法務工作作出貢獻。

馮炳傑擁有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和澳門大學法學士學位,1991年進入公職,曾擔任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法律草擬廳廳長的職位,並於2023年5月起擔任法務局代副局長。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馮炳傑自2023年11月15日起擔任法務局副局長,為期一年。

市政署正就雀仔園街市及沙梨頭美食廣場共十五個攤位進行公開競投。日前邀請了澳門青年聯合會、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逾六十名青年代表舉辦說明會,介紹攤位公開競投的手續及概況,希望吸引更多具創意及新經營理念的青年投身街市行業,助街市可持續發展。

市政署特意邀請青年團舉辦街市攤位公開競投說明會,希望爭取更多有意經營或創業的青年人投身街市行業,借助青年人的創意與視野,以新經營理念結合時下線上線下的銷售模式,引入更多元化的貨品和服務,為傳統街市的可持續發展注入活力。

會上,市政署代表詳細介紹了是次公開競投十五個攤位的空間佈局及基礎配套,同時亦安排參與者到沙梨頭美食廣場進行實地瞭解。兩街市共十五個攤位,可供經營十三類商品或菜式,而每名競投者只可競投一個街市內一種業務類別的攤位。當中,沙梨頭美食廣場共十一個攤位,除一檔原已有承租人外,其餘十檔均公開予居民競投。分別有蒸煮食品、小炒、甜品、中國地方菜式、東南亞菜式、日韓熟食、西式食品等不同菜系和特色熟食。此外,重整後的雀仔園街市除新增空調系統外,以乾濕分離為原則重新佈置各功能分區,除原有販賣水產、蔬菜、肉類等攤位外,將引入預包裝輕食及熟食、預包裝的急凍及冰鮮水產、環球雜貨及香料等不同類型商品,為區內消費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選擇。

行政會完成討論《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現行《物業登記法典》、《商業登記法典》及《公證法典》生效至今已超過二十年,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且未能配合電子化發展所需。為推動登記及公證範疇的電子化及優化服務,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推動物業登記的電子化

1.當事人或其代表律師可以透過“一戶通”提交“取得登記(俗稱轉名登記)”及“抵押登記”的申請、支付費用、接收通知及登記副本,全程無需親臨物業登記局辦理手續。

2.修改放棄抵押權聲明的形式要求,以便實現“取消抵押登記(俗稱按揭銷號)”的全程電子化,抵押權人(尤其是本澳信用機構)可透過電子方式簽署放棄抵押權的聲明書及辦理取消抵押登記的手續。

3.賦予公證員所提交的數碼化文件具有特定的證明力,使更多類型的物業登記(例如“查封登記”)可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二、推動商業登記的電子化

法案為“公司設立登記的全程電子化”及“以電子方式作出決議”提供法律基礎,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可透過指定的文件模版製作“設立登記”及“轉股及修章的登記”等文件,並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全程無須親身前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辦理相關手續。

三、推動公證的電子化

推動公共公證署及私人公證員使用資訊科技,如透過指定的電子平台接收申請、允許特定公證行為以簽名板收集所需的簽名等。

四、完善現行制度以優化服務

法案賦權特定工作人員作出部分登記行為,賦權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文件的簽署情況及副本進行核實,增加登記證明的種類,以及規定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依職權宣告長期不使用的商業名稱失效。

市政署早前率領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代表及相關技術人員,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就兩地食品生產技術要求、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新興食品行業監管重點等進行討論,進一步強化兩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澳方代表團一行共二十七人,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一日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交流會設培訓課程及實地參觀等環節。其中,培訓課程由廣東省食品檢驗所承辦,重點講解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安防控要點,涵蓋生產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食品溯源系統、食安事故處置等。近年,預製菜行業發展迅速,課上亦講解了現時廣東在預製菜原料控制、產業標準等多方面的最新技術要求。此外,代表團亦參觀了位於東莞市的餅食及調味品生產廠房,實地瞭解企業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具體操作流程,並與企業代表就品質監控、安全檢測項目等交換技術意見。

在《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下,市政署與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持續加強交流與合作,並建立人員培訓計劃,為食安領域的不同人員開辦專題培訓課程,如食材鑒定培訓課程、食源性疾病調研交流學習課程等。雙方透過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持續深化兩地在食品安全訊息通報、食品檢測項目等方面的合作。未來,兩地相關部門將不斷拓展合作,共同提升食安監管與執法能力。

參與是次交流會的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成員部門,包括市政署、澳門海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旅遊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和消費者委員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進一步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和優化立法會選舉的管理流程,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充分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後,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設置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

1.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訂明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負責審查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

2.對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得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或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3.法案建議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在被提名當年或之前的五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提名將不被接納。

二、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

1.明確每名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而且當出現重複簽名組成多個提名委員會時,其簽名均屬無效。

2.訂明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

3.完善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將處罰對象由現時僅限於社會傳播、廣告或民意測驗機構或企業,擴展至任何個人及實體。

4.完善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進行宣傳的罰則,將處罰對象擴展至委託社會傳播或廣告企業進行競選宣傳的人士,並將禁止商業宣傳及禁止競選宣傳的期間保持一致。

5.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提前,禁止宣傳期的起點修改為自提交候選名單的期間屆滿日翌日。

6.取消投票時須使用投票權證明書的規定,將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及後續程序的期間提前。

市政署早前率領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代表及相關技術人員,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就兩地食品生產技術要求、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新興食品行業監管重點等進行討論,進一步強化兩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澳方代表團一行共二十七人,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一日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交流會設培訓課程及實地參觀等環節。其中,培訓課程由廣東省食品檢驗所承辦,重點講解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安防控要點,涵蓋生產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食品溯源系統、食安事故處置等。近年,預製菜行業發展迅速,課上亦講解了現時廣東在預製菜原料控制、產業標準等多方面的最新技術要求。此外,代表團亦參觀了位於東莞市的餅食及調味品生產廠房,實地瞭解企業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具體操作流程,並與企業代表就品質監控、安全檢測項目等交換技術意見。

在《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下,市政署與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持續加強交流與合作,並建立人員培訓計劃,為食安領域的不同人員開辦專題培訓課程,如食材鑒定培訓課程、食源性疾病調研交流學習課程等。雙方透過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持續深化兩地在食品安全訊息通報、食品檢測項目等方面的合作。未來,兩地相關部門將不斷拓展合作,共同提升食安監管與執法能力。

參與是次交流會的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成員部門,包括市政署、澳門海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旅遊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和消費者委員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行政法規草案。

現時的智能身份證由二零一三年起推出至今已十年,需適時更換智能身份證系統所需的軟硬件設備,更新加密技術及防偽特徵,並推出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證。為此,特區政府早前頒佈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

為配合第11/2023號法律的實施,以及方便市民透過電子方式申請證件,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因應增強防偽技術而變更證件式樣

新身份證整體上沿用現時的設計,但修改了身份證防偽特徵圖案,以及採用先進的激光燒蝕及彩色印刷窗口、觸感防偽特徵及彩色紫外光印刷等技術,以加強防偽性。加入了“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名稱,對證件式樣作修改。

二、調整卡面資料和晶片資料

為使證件外觀更加簡潔清晰,新身份證刪除身高、首次發出日期及出生地代號等次要資料,將和持證人的其他資料一併存放於晶片內,獲許可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將可透過讀卡方式或依法取得資料。

三、優化服務流程

為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發展,優化身份證的申請程序,調整原來須親身提交申請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可透過電子方式提出申請。

法規將與第11/2023法律同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及電子政務的發展,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以完善現行的法律規定,並為下階段的公共行政改革及電子政務發展奠定基礎。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擴展公務通訊、文件及電子證明的適用範圍,在公共部門與司法機關和公共資本企業之間實現公文往來“無紙化”。同時,完善電子文件代替紙本文件的規定,解決不少法例針對紙本文件訂定特別形式要求的問題。賦予電子公告法律效力,公共部門可透過在互聯網網站登載文件以代替在公共部門及常貼公示處張貼紙本。

二、優化數碼化接待程序,引入便捷措施,居民可以電子方式遞交法定文件。明確公共部門以數碼化方式向司法機關移送卷宗及文件,免除大量的紙張打印及複印工作。此外,優化電子通知制度,簡化接收程序,如收件人未查閱,成功送達後第三日,亦視作完成通知。

三、明晰電子文件及其他電子數據的證明力,部門可靈活使用不同的電子文件,提供便民服務;同時,修改電子登記及公證行為的適用範圍。

四、簡化電子證明文件的課稅標準。現時部門發出證明及認證繕本時,印花稅是按文件版數計費,倘課稅標準適用於電子文件,將改為按份數徵收定額的印花稅,從而簡化收費程序。

法務局與警察總局、市政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文化局、社會工作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勞工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共10個部門,將於11月1日至11月20日合辦“普法新TEEN地青少年法律推廣月活動”之全澳學生法律知識網上有獎遊戲,今年活動的參加對象由就讀本澳正規教育的中學生,擴大至本澳高等院校在讀的本科學生,合辦單位期望透過寓學習於娛樂的遊戲方式,增加青少年對《憲法》、《澳門基本法》、《刑法典》、《民防法律制度》、《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限制提供塑膠袋》、《勞動關係法》等法律法規的認識,持續提升青少年學習法律的興趣。

參加者只需進入法務局網頁(https://app.dsaj.gov.mo/jogos/)或法務局微信訂閱號的遊戲頁面,正確回答15條問題,便可參加抽獎,參加次數不限。遊戲設每日幸運兒及終極大抽獎兩部分,各得奬者將透過電腦系統隨機抽出。每日將抽出1名得獎者,將獲得超市禮券300澳門元及“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為題資料單張連郵票一份,所有完成遊戲的參加者均可自動參加11月21日的終極大抽獎,被抽出的5名得獎者有機會獲得智能平板電腦、無線耳機、膠囊咖啡機、按摩槍和觸屏音箱,以及“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為題首日封連郵票一份。得獎名單將於“全澳學生法律知識網上有獎遊戲”頁面公佈,並會以短訊作出通知。

詳情可瀏覽活動章程,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法務局公共關係處黃小姐或魏先生(8795 7165 / 8795 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