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帆视察法务局了解两法务部门合并后的工作情况
法务局与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合并,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及办公室主任丘曼玲今日(6日)到法务局视察,并与法务局领导及主管座谈,了解合并后的工作情况。
陈海帆在会面上指法务局今后在立法工作方面肩负重任,工作将更为繁重,她勉励各级领导、主管加快工作磨合,积极沟通,尤其在执行新的集中统筹立法机制的过程中,探索及建立有效的内部运作模式,通力合作为完善澳门的法制建设而努力。会后,陈海帆在法务局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该局位于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及皇朝中航大厦的附属部门,并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陈海帆感谢工作人员过往所作的努力,并鼓励他们继续积极配合特区政府的施政理念,做好各项工作。
改组后的法务局设有一名局长、三名副局长、八个厅和十一个处级部门,原法务局的正、副局长维持其原职位。原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局长朱琳琳选择到高等院校担任教职,原副局长曹锦俊和陈轩志则于2016年1月1日起分别担任行政公职局副局长和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
行政公职局副局长曹锦俊就职
2016年1月4日在行政公职局,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并在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丘曼玲见证下,行政公职局副局长曹锦俊宣誓就任。
曹锦俊拥有澳门大学中葡翻译学士、法学士及法学硕士学历。自1987年进入公职,曾先后在前华务司、前邮电局、澳门大学法学院工作,并担任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成员及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法律专业候补成员。至2011年就任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副局长,具备专业能力及丰富工作经验。根据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委任曹锦俊自2016年1月1日起担任行政公职局副局长。
曹锦俊在就职仪式上表示非常感谢特区政府的信任,行政公职局的工作对社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极具挑战,承诺会在行政法务司司长及行政公职局局长的领导下,以高度的使命感履行职务,尽忠职守。同时,亦希望行政公职局所有同事能与领导层团结一致,落实特区政府的施政方针。
特区电子政务五年整体规划确定文本正式公布
特区政府公布两选举活动总结报告内容
法务局举办“认识国家宪法讲座”
修订《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的规定公开谘询 (来源: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出席「庆祝澳门特区成立十六周年聯欢晚会」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出席澳门公务员团体庆祝特区成立十六周年活动筹委会举办的「庆祝澳门特区成立十六周年聯欢晚会」。
特区政府在法律的框架下保障购买楼花人士的利益 呼吁市民和平理性表达诉求
关于“海一居”事件,特区政府再次强调,依法施政是特区政府施政的重要原则,在处理“海一居”事件的过程中,政府在法律的框架下已尽力保障已购买楼花人士的利益。发展商已向特区政府提起司法诉讼,特区政府须等待诉讼的结果方可制定最终处理方案。
澳门是个自由社会,一直以来,澳门市民都可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但有关的行为和行动必须在合法、理性和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和平理性表达诉求。
特区政府致力保障购买海一居楼花人士的利益
关于“海一居” P地段因未能在临时批给期内完成利用,特区政府将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在上述地段临时批给期届满后,宣告有关土地批给失效一事,特区政府在此重申,政府一直关注已购买该地段楼花的人士的利益及诉求。
根据有关地段承批人发布的消息,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倘政府在司法诉讼中胜诉,将依法收回相关土地及退回已购买楼花人士所缴纳的印花税,并在《土地法》的框架下对土地进行公开竞投,通过订定竞投的特别条款,尽力保障已购买楼花人士的利益。
特区政府理解购买了楼花的人士面对的困难和各种法律问题,现阶段,特区政府已尽可能提供了各种支援和关怀,已购买楼花的人士如有需要,可致电下列政府部门:行政公职局资讯中心,电话:8866 8866、财政局,电话:2833 6886、消费者委员会,电话:8988 9315,亦可透过一直向他们提供协助的团体,安排免费的法律谘询服务,了解法律对自己的保障。
特区政府强调,必定尽力保障已购买楼花人士的利益,并再次呼吁有关人士理性、和平表达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