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合及更新相关食安标准,种类扩大至约四百种,更新增数千项食品添加剂组合及相应的最大使用量指标。为协助食品业界进一步了解法规的详细内容,掌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注意事项,市政署将于三月十九日及二十日举办两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讲解会,助力本澳食品业界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安全质量,欢迎食品业界报名参与。

讲解会将于澳门新批发市场十楼市政署食品安全厅礼堂举办,第一场为三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时至四时;第二场为三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三时至四时。届时市政署将介绍本澳执行食品添加剂标准的现况,结合法律规范、科学数据及行业实务应用,讲解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在新法规下的使用规限等。有兴趣的食品业界可由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透过“商社通”或“一户通”报名,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296 1239或8296 1245报名。

特区政府自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规,分别对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等食品添加剂订定安全标准。将生效的第5/2024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除整合及更新现有三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外,亦涵盖了如乳化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抗结剂、增味剂、膨松剂等本澳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将种类扩大至约四百种,并新增数千项食品添加剂组合及其相应的最大使用量指标,以进一步规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澳门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率代表团一行今(29日)到访法务局,与法务局局长梁颖姸和相关领导主管进行会议,就加强两地法治建设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等议题进行探讨。

会上,梁颖姸局长介绍了法务局的主要职责,以及在统筹立法、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和法律推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汪洪副书记介绍了市委政法委的职能及在政法系统人员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与会者亦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制建设、调解及仲裁制度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双方均认同是次会议有利于加强深澳两地法律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培训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有序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共同推进大湾区的法治建设。

参与会议的还包括法务局副局长邱显哲、深圳市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郝治等。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和蒙古国司法内务部部长B. Enkhbayar今(28日)在澳门特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蒙古国关于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司法协助协定》。

《协定》共21条,合作内容较为广泛,既涵盖了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和取证,也包括民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法律和司法实践的资料交换等,有助于双方共同应对跨司法管辖区的民商事纠纷,推动跨境投资和贸易,促进两地的经济发展及人员往来。

出席是次签署仪式的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法务局局长梁颖姸,以及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检察长办公室和保安司司长办公室等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的代表;蒙古国的出席人员还包括蒙古国驻港总领事Ms. O.Khulan、国家警察厅副委员Mr. D.Ganzorig以及司法及内政部国际条约与合作司司长Ms. Ch.Narantuya等。

法务局副局长卢瑞祥昨(26日)率团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席粤港澳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工作磋商会议,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处副处长郑宇及横琴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局长吴创伟等领导,就深化粤澳两地商事服务的发展进行交流。

会上,双方就两地设立公司的便利措施、加强人员业务交流和培训、简化港澳投资者公证认证手续,以及设立公司全程电子化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双方同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商事领域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实务合作等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包括法务局登记及公证事务厅厅长刘芷莹、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官梁采怡、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恩以及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霞等。

第五届公务人员领导力培训班在澳门大学公共行政培训中心举行结业典礼,共有25位学员获颁结业证书。有学员表示,通过培训班加强了他们对服务意识的认知及追求,在问题意识得到增强,同时明白到思维改变的重要性,会运用所学为澳门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代表、人事部部长艾一平,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澳大校长宋永华,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澳门旅游学院院长黄竹君,行政公职局副局长罗健仪,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副局长庞啓富,旅游局副局长程卫东,澳大副校长许敬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胡伟星、公共行政培训中心主任税兵等出席结业典礼。

宋永华和吴惠娴分别向25位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税兵在典礼上表示,第五届课程遵循著两条逻辑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行动为导向。第五届学员提交的六份小组报告,均是工作实践中的痛点问题,例如:“如何‘快多一分钟’,实现跨部门接警流程优化?”、“如何减少大型会展活动的垃圾,让澳门成为‘绿色之都’? ”他认为培训所学的技能是“术”,培训所悟的观念是“道”,二者不可偏废。通过三个月的高强度培训,学员们懂得在每一项细微的工作中都勇于担当,明白公共行政的真谛是以人为本,意识到电子政务“绝不是把线下流程照搬到线上”,而是让市民拥有获得感。税兵期望学员在毕业后将所悟的观念带到工作中,从“管理者”重塑为“服务者”,用实干和担当换取市民满意的笑容,推动澳门公共行政改革。

来自市政署的余嘉豪代表培训班全体学员发言,他表示在高强度的学习过程中,学员主要在三个方面得到思维及意识上的蜕变。首先,学员对服务意识有更深刻的认知及追求,务求将工作从“做了”,变为“做到”,继而提升至“做好”,公共服务水平除了讲求速度,更应注重其深度及温度。第二,学员的问题意识得到增强,课程提升学员思考本质的能力,从而主动发现问题,并在源头上解决问题。第三,学员明白到思维改变的重要性,在工作上需要打破固有思维,运用科技赋能,借鉴其他城市数字政府的发展经验,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并予以运用及优化,才能提高整体的效率与效果。余嘉豪指无论各位学员身处哪个部门,他们永远是一个团队,并会好好运用课程的所得所学,通过思维上的改变,对自身作出改善,为他人、团队作出贡献;同时会一直保持学习的心,感染身边每一位同事,打破固有、敢于创新,为澳门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配合深合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分线管理模式更好地落实,实现澳门与深合区之间进一步便捷流通。自3月1日起,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或生活,且已纳入“允许澳门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适用人员名单库”(“适用人员名单库”)的澳门居民,可携带供其本人自用,且符合特定种类及数量的食品及鲜花等动植物产品经横琴口岸返回澳门,无需申请进口准照或作出相关申报。而对于已被纳入上述“适用人员名单库”的宠物犬猫所有人,若名下的犬猫已在市政署植入电子晶片,只需持有市政署签发的“犬猫国际防疫注射证书”和有效“往返深合区签注”,亦可携同符合免检条件的宠物犬猫经横琴口岸返澳。上述通关检疫便利措施及新安排,将稍后透过行政长官批示方式颁布。

特定人士携特定种类、特定数量食品经横琴口岸返澳可免申报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市政署联同澳门海关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及动植物检疫工作,保障区内食品安全、动植物安全及货物流通,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生活及往来。

3月1日实施的新措施将允许在深合区居住或就业、且已纳入“适用人员名单库”的澳门居民,可经由横琴口岸携带供个人自用,且每人每日一次可携带货物总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特定种类及数量的动植物产品返回澳门,无需申请进口准照或作出相关申报。有关产品包括:熟的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各类蔬菜水果、各类鲜花组合等。通关时,海关会进行关检工作,如符合条件将给予便利通关。

“往返深合区签注”便利宠物随深合区澳人饲主返澳

已被纳入上述“适用人员名单库”的宠物犬猫所有人,若名下的犬猫已在市政署植入电子晶片,只需事先向市政署提出申请,且具市政署认可的有效狂犬病疫苗记录和有效狂犬病抗体力价测试合格结果,即属符合免检条件,将获市政署签发“犬猫国际防疫注射证书”和“往返深合区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持有关文件可多次携同符合免检条件的宠物犬猫经横琴口岸返澳,每名饲主每次限带一只,免却过往每次返澳前办理进口申报、检疫及申办动物健康证明书等程序。

市政署提醒宠物饲主,若携同犬猫前往内地时,仍维持每次向进口口岸的中国海关作出申报,出示由市政署签发的动物健康证明书、有效狂犬病疫苗记录,接受现场查验,符合检疫条件方可放行。

有关上述对在深合区生活的澳门居民提供通关检疫便利措施,将透过行政长官批示方式颁布,内容详情可稍后参阅《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或浏览市政署“食品安全资讯”及“动物卫生监督”专题网页。同时,市政署亦特别提醒其他澳门居民或人士,若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例如熟的肉类)及宠物,又或经横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门,则须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申报进口货物及预约检疫。

行政长官贺一诚伉俪今(9)日下午先后到塔石广场年宵市场、澳门及氹仔两个爆竹燃放区参观,与摊档经营者、居民和游客共迎新春,同享节庆欢乐。

年宵市场设有多个售卖贺年礼品、年花和小食的摊档,游人络绎不绝,洋溢着浓厚、热闹的节日气氛。行政长官伉俪甫一到达塔石广场,就前往多个摊档欣赏品种繁多的年花及了解其销情,与经营者亲切交流,互相致以新春祝福,并与在摊位玩游戏的小朋友互动,场面欢愉。

行政长官特别关心学生经营花市摊档的创业情况,鼓励他们勇于尝试,藉各种机会吸收经验。有档主表示年宵市场人流畅旺,销情理想,行政长官为他们感到高兴,并祝愿摊档生意兴隆。

参观年宵市场期间,行政长官不时向途人拜早年,希望大家龙马精神,身心康泰,阖家平安。

随后,行政长官伉俪到访澳门及氹仔爆竹燃放区,了解燃放区和摊档的准备情况,并向档主致以春节问候,提醒他们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以及期望爆竹销情理想,财源广进。行政长官伉俪还亲身燃放爆竹及烟花,藉此祝愿广大居民龙年大吉,澳门百业兴旺,社会繁荣安定。

行政长官伉俪在年宵市场和爆竹档购买了多种贺年物品、年花、文创及手工产品,以及爆竹烟花等,共消费9,388澳门元。

陪同参观的还有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等。

雀仔园街市及沙梨头街市二楼美食广场合共十五个摊位的公开竞投结果日前已公布,市政署今(2日)为获甄选竞投者举行讲解会,介绍有关街市摊位的注意事项及订立摊位租赁合同的手续等,让有关竞投者为入场开业作准备。

讲解会由市政署代表向有关竞投者详细讲解订立摊位租赁合同及后续进场安排的日程、有关摊位租赁合同的内容、相关法律及指引的规定,以及在申请进行摊位内部装修或新添设备时须注意的事项等。现场设有提问环节,由各部门代表回答竞投者所提出的查询。

是次公开竞投的雀仔园街市五个摊位及沙梨头美食广场十个摊位,可供经营十三类商品或菜式。经评审委员会逐一审核投标者提交的竞投文件,根据营运策略、经验及资格、摊位每日经营时间、货品种类的多元性、支付工具的便利性等五项主要标准评审,按照甄选条件编制及公布分配摊位优先次序排名名单。市政署将与有关中标者保持紧密联系,并有序安排中标者入场度尺及安装经营设备等,让有关经营者尽早开业,为雀仔园及沙梨头街市注入新的活力。

为向本澳居民提供更优质、多元的鲜活食品选择,满足居民食用鲜鸡的传统饮食习惯,在国家海关总署支持、市政署与拱北海关合作及协调下,首批约二千只“生鲜鸡”今(2日)晨通过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后,经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抵澳门,过程顺畅。订购首批“生鲜鸡”的包括超市、餐厅、街市摊贩及市民。

供澳“生鲜鸡”在屠宰并包装完成后,立即以冷链运输车运载,全程冷链配送直达关口。内地海关实行快速通关,市政署则预先安排检疫人员在关口准备,当生鲜鸡冷链运输车抵达后,检疫人员优先展开检验,对冷链运输车及“生鲜鸡”进行温度检测、核对货证等查验工作,尽量快速放行,确保“生鲜鸡”在出厂后1.5小时内运抵本澳上市。

供澳“生鲜鸡”须佩有标示屠宰日期及时间的鼻环,外包装上亦须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且须贮存及展示于冷藏柜内。

市政署将持续加强对零售鲜活食品场所进行卫生巡查及抽样监察,以保障本澳鲜活食品安全。同时,市政署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有零售鲜活食品场所登记证明的商户或街市摊档,购买时留意生鲜鸡应贮存及展示在冷藏柜,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及留意生产日期及时间,确保所购买的生鲜鸡安全及质量。

行政会完成讨论《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布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适应化及整合》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回归法》的规定,完善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特区政府于2010年公布第345/2010号行政长官批示,对在1976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间颁布并采用为澳门特区法规的2,123项法律及法令进行清理及适应化的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某些法规被判断为不生效。为了确定有关状况,特区颁布第11/2017号法律及第20/2019号法律,合共确认746项法规已被默示废止或失效,以及废止17项已没有存在价值的法规。

在确认已不生效的法规后,特区政府有需要对剩下的仍生效法规作适应化及整合,以便按《基本法》及《回归法》的规定,对因回归而有必要修改的法律术语作词句替换、整理经适应化的规定及剔除已不生效的规定,并修正倘有的中葡文不准确之处。

为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上述适应化及整合的成果,特区政府分两个阶段提交法案,第一阶段处理1976年至1993年期间颁布的法规,第二阶段处理1994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间颁布的法规。

为处理第一阶段的法规,特区政府制定本法案,对于1976年至1993年期间颁布且仍生效的若干法规作适应化及整合,并对与现行法律制度不协调甚至无法执行的法规,在不改变其原有政策下作轻微修改。同时,明示废止若干已没有存在价值的规定,确认于2019年后被默示废止或失效的规定的不生效状况,并重新公布经适应化及整合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