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署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澳门国庆牌楼回顾展》今开幕
由市政署及澳门口述历史协会主办、澳门美术协会协办、澳门日报支持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澳门国庆牌楼回顾展》今(20)日在市政署画廊举行,透过展示珍贵牌楼相片、牌楼设计图及匠人访谈,展现上世纪四十年代末起为庆祝国庆而建的牌楼发展及变迁,内容珍贵丰富。
展览分为四个展区,分别为“时空记忆‧历史上的澳门国庆牌楼”、“家国情怀‧那年‧那人‧那牌楼”、“影像记忆‧口述访谈”、“趣味互动‧教育区域”,搜罗四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澳门同胞庆祝国庆所搭建牌楼之珍贵相片及设计图,带领观众探寻澳门同胞的爱国爱澳情怀,感受新中国经济文化建设成就的逐渐提升、人民生活迈步向前的景象。市政署期望透过是次展览,让参观者加深了解过去澳门贺国庆的历史,从而加强国家认同感、归属感和民族自豪感。
展期由即日至11月20日,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晚上9时;展览期间逢周六及周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设有粤语及普通话驻场导赏,费用全免。另外,展览亦设户外巡展,分别于9月15日至10月30日在黑沙环公园、10月30日至12月15日在莲花广场、12月15日至明年1月24日在氹仔运动场圆形地展出,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参观,查询详情请致电澳门口述历史协会6596 3338或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

9月1日起每份电子证明印花税划一收费15元
第13/2024号法律《修改第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及第5/2022号法律〈以电子方式送交诉讼文书及支付诉讼费用〉》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届时电子证明的课税标准将由以往按版数计算徵收费用改为划一按每份徵收15元的费用。特区政府鼓励市民优先申请电子证明,以节省排队时间和减少支付费用。
目前身份证明局、法务局和财政局透过一户通及商社通共提供26种电子证明的申请,包括个人资料证明书、婚姻登记之叙述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等,各类电子证明上线至今累计发出数量达14.5万份。
现时部门发出证明、证明书和认证缮本时,相关印花税是按照文件版数计算,收费方式为每版5元,每份另收10元。另外,上述课税标准应用于电子文件时,由于须于完成制作后才能按纸张数目计费,服务流程不够简便。为此,特区政府透过修订《电子政务》法律,将电子文件由以往按版数计算的不定额课税标准,改为按份数徵收定额的印花税,以优化市民的服务体验和节省行政成本,从而让电子证明的使用更为普及和广泛。相关安排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每份电子证明印花税将统一收费澳门元15元。

第三期澳珠琴公务人员交流研讨班圆满举行 三方公务人员探讨提升横琴粤澳政务服务质素
7月29日至8 月2 日,由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珠海市委组织部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联合举办的第三期澳珠琴公务人员交流研讨班,一连五日在澳门、珠海及横琴圆满举行,来自三方的民生领域相关36名公务人员参加了以提升横琴粤澳政务服务质素为主题的研讨学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动粤澳民生深度融合,深化澳珠琴公务员的合作交流,三方有关部门自2022 年起联合举办澳珠琴公务人员交流研讨班。本年的第三期交流研讨班,是按照澳门特区《2024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到的“高水平推动澳琴一体化建设;支持和鼓励澳门居民在深合区就业创业和生活”的精神,以“跨境政务服务的全面化、便利化,提升横琴粤澳的服务质素”为主题,推动三方学员共同研讨,并就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及提出建议方案。
研讨班邀请了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部长艾一平、副部长吴家中,珠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覃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商事服务局局长吴创伟等嘉宾出席相关活动。
开班仪式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辧公室人事部副部长吴家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珠海市公务员局局长冯坚福分别致辞。
吴惠娴致辞表示,今年是深合区成立三周年,也是实现总体方案所要求的第一阶段发展目标之年。特区政府聚焦施政报告的工作重点,务求在各项目标任务上取得新突破。研讨班从居民最关心的民生议题入手,让三方人员深入了解澳珠琴政务服务情况,合力提高跨境政务服务的水平。希望学员们通过研讨班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推动三方充分利用“两制”之利,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曹晋锋在讲话中表示,深合区现正呈现出积厚成势、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向著第一阶段发展目标冲刺,这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三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期盼学员们通过研讨班理顺工作衔接机制、搭建长期沟通协作平台,实现求同存异、团结协作,推动人心相融、规则相通、制度相联,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极点。
冯坚福在讲话中表示,三方人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推动粤港澳体制机制“软联通”的重要意义,立足职能,不断提升跨境便民服务品质水准,为推动民生服务领域协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寄语学员们在教学实践和共同生活中多进行思想碰撞,谋划更多解决现实困难的务实举措、取得更多创新的研究成果,探索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有效办法。
本期研讨班适逢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学员们认真学习了全会提出的“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工作要求。五天的课程,聚焦民生议题,除理论教学外,各地相关部门的领导主管在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为学员进行现场教学,学员还与各界代表座谈交流,学员之间业务经验分享,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进一步探讨深化跨境政务服务的可行性。
在研讨班最后一天,学员们将实际工作与学习内容相结合,展示了学习成果,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横琴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局长吴创伟、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郑大鹏、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主任林雅容、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主任田翼、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湾区工作部助理行政主管唐伊韵担任点评嘉宾,与学员们共同探讨有关议题的具体实践。
学员以及研讨班的导师和嘉宾一致认为,研讨班以联动澳珠琴三方的鲜明特点,已发展成为澳珠琴乃至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活动品牌,符合三方联合办班的初衷,为推动三方交流互促、共同发展创造了良好平台。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4/2020 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4/2020 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随着修改第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的第13/2024号法律的颁布和配合其实施,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修改第24/2020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以推动公共行政改革及电子政务的发展。
法规加强行政公职局推动及监察电子政务发展的职能,引入劝喻机制。该局除向公共部门发出指引外,尚有权向未遵守电子政务范畴的法律、规章或指引的部门发出劝喻,促使其作出纠正;倘部门没有合理原因拒绝接纳劝喻,行政公职局依法向其监督实体反映情况。
此外,法规完善电子通知服务的规定,公共部门与利害关系人订立的协议须明确列出电子通知服务涵盖的范围。倘部门更改服务范围,应预先向利害关系人作发布,让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电子通知服务。
法规将与第13/2024号法律同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网上服务
自第2/2024号法律《汽车登记制度》于本年2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有近10,000份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汽车所有权移转(二手车买卖)登记等申请以线上方式成功办理。为持续优化汽车登记网上服务,省却市民亲身提交申请的步骤,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将于明(29日)起新增两项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全程电子化服务。
不论是已取消车辆注册或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只要汽车登记中没有仍生效的负担登记(例如抵押登记),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且年满十八周岁的车主可透过“一户通”申请注销有关汽车的所有权登记,无须缴付任何登记费。对于已在交通事务局完成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车主可直接透过“一户通”的“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服务提交注销所有权登记申请,登记完成后可在“一户通”查阅申请结果。
此外,对于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且符合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要求的汽车,交通事务局现有的“取消车辆注册(注销车辆)”网上服务内将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选项,车主只需同意交通事务局将所需资料传送至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即可同时办理两个部门与注销汽车相关的申请,进一步节省时间和简化流程。
为落实简政便民的施政理念,特区政府将持续深化及扩展登记公证的电子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和便捷的登记公证服务。

《古树名木保护名录》新纳十二株古树
市政署积极推动古树名木的保育工作,持续更新《古树名木保护名录》,根据第118/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的清单,本次名录新增的古树有十二株,除名三株,与上一批已公布名录合计古树名木共六百五十四株。
是次新增的十二株古树共有六个品种,主要分布在路环及氹仔区,包括假菩提树、朴树、芒果、樟树、无患子、木棉等;树龄介乎于一百零一至一百四十年之间,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规定属三级古树,其中树龄最大为位于路环谭公庙前地的假菩提树,树龄达一百四十年。
市政署根据各古树健康情况制定巡查及养护方案,持续监察古树的整体健康情况,适时对管理及已托管的古树进行检查、修剪、养护或其他复壮工作。当中,是次除名的三株古树,分别位于青洲山的假柿木姜子因自然衰亡而枯萎,松山市政公园的石栗以及石排湾郊野公园的蒲桃,因病虫害等原因经救治仍枯萎。
市政署一直关注和致力古树名木的保育工作,积极关注其他私人地方的古树状况,并联同文化局跨部门合作,宣导推广古树保育的重要性。持续更新《古树名木保护名录》,使更多古树获得法律保障。如欲了解更多的古树名木资讯,可浏览澳门古树名木专题网页 https://nature.iam.gov.mo/c/tree;倘市民发现古树名木有异常情况,欢迎致电市政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冀全民齐心护树,共同维护澳门绿色资源。

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事务培训今顺利开班
为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专业能力,促进大湾区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主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事务培训,培训为期两天,于今日(19日)在广东省法官学院顺利开班。
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梁颖妍代表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开班式,并在致辞时感谢中央有关部门对澳门律师的重视和支持,为律师提供宝贵的培训机会。藉此期望澳门律师珍惜及用好“大湾区律师”的身份,积极投身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为国家所需,为推进大湾区法律服务业高品质发展贡献力量。
培训课程由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专家及律师等,围绕民商事诉讼、仲裁、调解等内容进行授课。
出席培训课程开班式的嘉宾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锺健平、司法部律师局局长田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等。

“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明起实施,便利两地居民跨境通关
为配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提升各口岸人员通关的便捷性。自明(19日)起,澳门特区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携手合作推出港澳通关便利措施,两地合资格居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通关,无需出示实体身份证,进一步便利两地居民跨境出行。
今天(18日),两地政府于港珠澳大桥澳门边检大楼联合举行“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发布会,启动仪式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澳门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澳门治安警察局代局长黄伟鸿、香港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戴志源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柯重钰担任主礼嘉宾。
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时表示,港澳两地人员往来频繁,至今已累积近二百五十万合资格香港居民登记使用澳门自助通道服务。新推出的「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会为使用自助过关服务的港澳居民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增加幸福感,并进一步提升两地出入境服务质素,以配合大湾区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
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致辞时表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措施可为两地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及澳门文旅会展等“1+4”产业发展创造便捷的通关条件,打造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未来港澳两地将持续研究优化措施,共同努力提升港澳居民的生活便利,增进两地的民生福祉。
在介绍环节,澳门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戴志源分别就两地居民的“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产生方法、适用资格及使用方式等进行介绍。其后,柯重钰助理处长在澳门自助过关通道现场示范香港永久性居民使用“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入境澳门。
“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
澳门特区政府2023年在“一户通”推出“电子身份”,提供崭新的确认身份方式。至今逾35万人已绑定“电子身份”,于口岸通关的使用量近1100万人次。
在港澳均已各自使用二维码通关的基础上,两地政府基于对等互惠原则推出通关便利措施。港澳两地已登记使用对方自助过关通道服务的永久性居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对方的自助通道通关,无需出示实体身份证。自明天(19日)凌晨起,近30万已登记使用香港e-道的合资格澳门居民在更新“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版本后,“我的通关”二维码会有新式样,增加“港澳通关二维码”功能,市民只要打开“我的通关”生成 “港澳通关二维码”,该二维码适用于所有香港口岸出入境管制站自助通道。
凡年满11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成功登记使用香港e-道服务及在“一户通”绑定电子身份后,便可于通关时打开一户通“我的通关”生成“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香港e-道服务入出境香港。如未成年人的“电子身份”绑定在父/母或监护人的手机上,随行过关时,父母或监护人只须在“我的通关”二维码介面左右滑动,便可轻松切换为对应人士的二维码。
随着港澳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深化两地政务服务合作创设了有利条件。未来,两地政府将依托过往良好沟通基础,持续完善出入境合作机制,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关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详情,请浏览相关专页(www.dsi.gov.mo/e-Channel/)。如有查询,请致电身份证明局热线(2837-0777或2837-0888)。

特区政府代表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核可中国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报告的全体会议
当地时间7月4日下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瑞士日内瓦举行全体会议,核可中国(包括澳门特区)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的工作组报告。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会议,由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担任团长,澳门特区法务局局长梁颖妍等担任副团长。
关于工作组报告中涉澳的建议,梁颖妍局长在介绍性发言中作出了回应,强调特区政府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务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重申澳门特区将继续严格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加强与国际社会沟通合作,积极实施适澳的国际人权公约,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组于2024年1月23日审议了中国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包括澳门特区),并于1月26日通过了工作组报告。这是中国继2009年、2013年和2018年之后,第四次参加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

《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今生效 私人公证员可主持结婚
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于今(1日)生效,新增赋权私人公证员主持结婚;民事登记局与公共部门及本地医院间的资料互联互通,以实现出生和死亡登记及结婚申请的全程电子化等。
由即日起,居民在结婚申请获批后,除在民事登记局办理结婚登记外,亦可由私人公证员在民事登记局以外地方主持结婚;取消出生简报(俗称“白咭”)及死亡简报(俗称“落葬纸”),民事登记局向申请人免费发出首份证明。同时,随著法律生效,民事登记局亦与本地医院建立数据互联,居民无需前往该局办理死亡登记。
特区政府将于今年内,在“一户通”推出“结婚一件事”、 “出生一件事”, 实现出生登记、结婚申请全程电子化,届时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于线上办理结婚申请、订立婚前协定、申请结婚津贴等多项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于线上全程办理初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出生津贴,以及预约办理身份证和回乡证等多项公共服务。
为让市民了解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的内容,法务局已开通“民事登记专页网站”(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civil/civil-info/home),并透过“澳门法务局”、“DSAJRAEM”微信订阅号及Facebook专页“普法园地”发布图文包,欢迎市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