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文本于今日(30日)发布。文件的中文(繁体及简体版本)、葡文版本及英文版本请浏览法务局网页(https://www.dsaj.gov.mo/greaterbayarea/info/jointmeet.aspx#tab_b)或扫描二维码获取。

两份文件由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商定,于2021年12月10日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两份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统一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推动调解在大湾区的运用,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主要规定了调解员的资格资历要求、评审机构评审流程、除名机制、退出机制、名册管理等。《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主要规定了调解员的基本责任和原则、角色定位、能力要求等。

因应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于本年十月下旬至十二月上旬举办了十九场讲解会,让有关业界、现有街市摊位承租人,以及在公共街市及小贩大楼内的小贩准照或散档准照持有人更了解有关新法律的规定,尤其是作为摊位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以及新法律的过渡安排。

为方便各区的街市摊贩及准照持有人,并避免影响各街市的日常运作,市政署分别安排于各街市市政综合体内的活动中心举办上述新法律讲解会,现有约九百七十摊位中,有七百三十六个摊位共七百八十七名摊位承租人或其代表出席了讲解会。会上,市政署代表向与会人士讲解有关法律的重点内容外,亦设有答问环节,即时解答与会人士的疑问。

与会人士主要关注有关“持续及亲身经营”、“过渡安排”及“聘请雇员”等问题,尤其关注新法律规定的履行“持续经营”及“亲身经营”义务的判定方式,以及指定符合法律资格人士继续承租摊位的所需要件及相关手续。市政署人员均对与会者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及解释,以加深其对新法律的了解。

市政署将根据新法律的规定,自明年第一季开始,安排现有街市摊位承租人、在公共街市及小贩大楼内的小贩准照或散档准照持有人,以及获摊位承租人根据法律规定所指定的人士,分阶段订立有关的租赁合同。并将继续与业界、各街市摊位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作充分沟通及合作,务求能够顺利及妥善处理新法律的过渡安排工作,并持续改善街市的设施设备,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购物场所及良好的服务。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广东省司法厅于今(10)日以视像方式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由广东省司法厅主持。会议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并就加强大湾区的调解、仲裁合作以及共同开展法律培训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在会上表示,随著《评审标准》的通过,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将得到统一,这为设立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奠定了基础。希望三地继续加强协调,共同促成大湾区调解员名册顺利出台。同时,三地政府宜积极向业界推广《最佳准则》,推动三地的调解机构广泛采用上述准则。

张永春还介绍了澳门特区在推进大湾区,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建设方面的工作,例如:推动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修改《印花税规章》,促使当事人更多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不动产租赁合同争议;推出商业登记讯息平台以及民事、商业、动产及物业登记证明查证平台和公证查证平台,为在大湾区营商提供便利和保障。

三地同意,将继续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在仲裁、调解、律师等法律服务和法律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三方商定第四次联席会议将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主办。

出席会议的三地主要代表还包括:广东省司法厅长陈旭东,副厅长梁震、林楚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丁国荣;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长刘德学等。

继九个政府部门日前举行批发市场防疫演习,市政署再联同治安警察局、街市摊贩作后续保供演习,模拟批发市场围封后,即时启动街市防疫保供预案,以佑汉街市卸货场为临时蔬菜集散点,将货物分发到其他公共街市,确保本澳鲜活食品供应顺畅稳定。

演习模拟卫生局通报批发市场出现确诊新冠病例,围封批发市场后,市政署即时启动“街市防疫保供预案”,保供协调小组采取行动,佑汉街市卸货场改作临时蔬菜集散点,由交通警员指挥货车进入卸货场,各街市摊贩代表按指示提货并搬上物流车辆,分送至各公共街市。

演习过程顺利,透过部门及业界参与,有助提升各方的应变力及联动协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即使批发市场须紧急关闭,鲜活食品供应不受影响,争取保持货品上架时间稳定。

第2/2020号《电子政务》法律以及第24/2020号《电子政务施行细则》行政法规今(27日)生效,为建设数字政府,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础,标志著特区政府电子政务进入新阶段。

配合法律生效,特区政府将遵循便民便商原则,围绕电子证明、数码证照、数码化接待、电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务,有序落实一系列公共服务的电子化。

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贯彻落实行政长官的施政理念,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打破“讯息孤岛”困局,推动落实电子政务是特区政府施政重点,行政公职局将加快构建内部行政电子化管理,协调各部门发展对外便民电子化服务。

高炳坤表示,建设数字政府无法一蹴即至,期间必会遇到各种各样困难和问题,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努力克服,共同推动,以需求作导向,未来,围绕电子证明、数码证照、数码化接待、电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务,将有序推动市民使用量较大的一系列公共服务落实电子化,达至施政为民的目的。

目前,已有二十一项公共服务进驻“一户通”,另有十九项公共服务使用“一户通”身份识别及电子通知等技术。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日前率领代表团赴京,拜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张晓明常务副主任、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汇报第五届特区政府成立以来公共行政改革、法制和市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就深入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便利检验检疫、推动法制建设等议题进行交流和交换意见。

访问期间,张永春司长与国家海关总署王令浚副署长签署了《关于输内地澳门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安排》,为简化澳门制造食品输入内地的通关和检验检疫流程奠定法律基础,从而实现“食品安全源头防控,口岸便利通关"的目标。

参加访问的成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顾问罗瑾瑜、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委员吴秀虹、法务局副局长锺頴仪等。

中秋佳节将至,为保障公众健康及食品安全,市政署与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对市售月饼进行抽检,在各区食品零售点共抽取了四十个月饼样本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本次抽查样本包括传统广式月饼二十八件、冰皮或雪糕类月饼六件及潮式月饼六件。分别进行了微生物学检测,包括蜡样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沙门氏菌属、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化学检测,包括防腐剂、甜味剂及黄曲霉毒素B1。此外,针对含蛋黄的月饼样本加验食品中禁用物质苏丹红。根据化验结果,所有样本的微生物及化学检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为预防及减低食品风险,当局提醒业界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材,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食材;保留来货及销售纪录,以便在有需要时帮助追查来源;制作食品前应检查食材的卫生质量情况;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制造、贮存、运送及陈列月饼时,适时检查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及注意温度控制,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同时,亦呼吁消费者应向信誉良好及卫生的店铺购买应节食品,购买时须注意食用期限及包装是否完好,有否发霉或异常的状况,仔细阅读包装上的标签,并留意其贮存方法。当中,传统月饼未拆封前应置于阴凉通风处,或按标签上的贮存方法存放,开封后应尽快食用完毕,或包好再冷藏于摄氏五度以下;而雪糕月饼及冰皮月饼因制作过程不经高温烘焙,无法以加热方式杀灭微生物,故须特别注意其存放温度及环境,应按包装所示之温度贮存并应尽快食用。就近年新兴透过网购或代购外地销售的月饼或冷藏糕点食品,市政署特别提醒市民,应认清可能存有的食品安全风险,选购时须了解清楚食品的货源、运输及贮存条件及卫生状况,以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市政署按照居民季节饮食习惯制作了一系列的宣导小册子,包括安心享用中秋月饼、安心享用火锅、安心烧烤等,提醒市民欢度佳节同时须注意的食品安全事项,并于食安资讯网站设置「秋冬季节食品安全」专页,市民可透过食安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或下载食安资讯手机应用程式「食安资讯App」,了解更多食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