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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昨举行
2024年11月15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法律草案
2024年11月15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律草案
2024年11月8日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申请落地签证入境缅甸
2024年10月24日
横琴澳门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遥距跨境办事
2024年10月24日
横琴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今启用
2024年10月21日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自10月24日起可免签证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2024年9月30日
市政署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 共促粤澳两地食品业界提升技术水平
2024年9月24日
市政署与拱北海关签三协议 强化食品及动植物检疫合作
2024年9月23日
“结婚一件事”、“出生一件事”服务满月 持续优化便利市民
2024年9月20日
市政署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澳门国庆牌楼回顾展》今开幕
2024年8月15日
9月1日起每份电子证明印花税划一收费15元
2024年8月6日
第三期澳珠琴公务人员交流研讨班圆满举行 三方公务人员探讨提升横琴粤澳政务服务质素
2024年8月2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4/2020 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2024年7月28日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网上服务
2024年7月22日
《古树名木保护名录》新纳十二株古树
2024年7月19日
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事务培训今顺利开班
2024年7月18日
“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明起实施,便利两地居民跨境通关
2024年7月5日
特区政府代表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核可中国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报告的全体会议
2024年7月1日
《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今生效 私人公证员可主持结婚
2024年6月28日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格鲁吉亚
2024年6月27日
饮食牌照申请全面电子化 市政署办讲解会助业界掌握申办流程
2024年6月20日
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引进新设备 打造电子政务便捷新体验
2024年6月20日
“智取易”智能文件柜投入使用 方便市民24小时自助取件
2024年6月7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小贩管理制度》法律草案
2024年5月31日
市政署风雨季前加密疏导管护下水道 首季共清出逾260吨垃圾
2024年5月31日
市政署风季树木巡查管护及风后绿化设施管理工作
2024年5月31日
市政署制订台风前后垃圾清运应急预案 持续与地区团体合作推动防灾减灾工作
2024年5月30日
红街市今起复业 整体运作畅顺
2024年5月30日
珠琴澳三方法律事务紧密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昨举行
2024年11月19日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昨举行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昨(18日)在中山巿举行,由广东省司法厅主持。在会议上,三地代表各自汇报了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认可申请的工作进展,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并就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及人才协同培养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三地已顺利启动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认可申请程序,冀继续共同努力,争取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年内出台。因应《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的审议通过,希望三地共同做好宣传解说及其他后续工作,为形成大湾区仲裁员共享名册奠定基础。关于人才培养方面,澳门将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与粤港加强合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出席是次会议的三地主要代表包括: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副厅长林楚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法务局局长梁颖妍等。
2024年11月15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法律草案
行政會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了配合新修改的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领导及主管就职宣誓的规定,以及优化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中关于官员的委任、管理及问责的规定,特区政府制定修改上述法律的法案,以及在法案通过后计划修改配套行政法规。 在完善就职宣誓方面,法案建议领导及主管就职时,须宣誓拥护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拒绝宣誓即自动撤销相关委任。故意宣读与誓词不一致的内容,或者故意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都被视为拒绝宣誓。对于现职的领导及主管,法案建议在新法生效后以相同方式宣誓。 在委任领导及主管方面,为了让监督实体有充分时间观察拟获任用的官员,法案建议在正式委任领导及主管前,应先以代任方式任命有关人员,当显示适合时才正式委任。此外,为了促进人员流动,法案建议如现职领导及主管以代任方式获委任至其他岗位,在代任期间中止原有岗位的定期委任,若最终基于不同原因而未能在新岗位正式任职,有关人员仍可返回原有岗位。 另一方面,为了落实构建管治梯队的原则,在法案获通过后,特区政府计划修改配套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领导及主管人员原则上应从下一层级人员选拔,处级官员在获任命前需及格完成指定培训课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正式任命官员前行政公职局需就有关任命提供意见。明确规定监督实体在决定续任官员时,需审视有关人员的表现是否仍符合任命的条件。 在加强管理及问责方面,法案建议调整及增加终止领导及主管定期委任的依据,例如当有关人员未积极执行上级指示或未能落实既定目标,或个人行为对特区或部门的形象运作造成影响或者损害有关官职所需的威严时,监督实体可终止定期委任。 此外,由于法案已完善终止定期委任的规定,监督实体已可终止不称职官员的定期委任,现行法律关于讉责的规定已失去原有效用,所以法案建议设立劝诫机制取代讉责,明确规定当领导及主管未能有效管理所属部门,或者在执行政策时有不足之处,监督实体可向有关官员作出劝诫,相关劝诫会附入有关官员当年的工作表现评审报告及评核表,以作为官职续期的考量。 最后,法案建议确立领导及主管的专有纪律制度,明确规定有关人员的义务,当有关人员的行为构成违纪时,原则上由监督实体办公室的法律人员担任预审员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交由监督实体作出决定。 法案亦针对领导及主管职务的特殊性而规定专有的可科处纪律处分的违纪事实,例如亲身或透过第三人从事属其任职部门所主管或监察的私人业务,不回覆廉政公署的劝喻或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或不向该等实体作出解释,又或在接纳或同意劝喻或审计结果后不执行相应的建议或纠正措施等。 透过是次修法,特区政府希望优化对领导及主管人员的管理机制,增加问责手段,使监督实体可以因应不同情况的严重性而对相关人员采取劝诫、不续期定期委任、终止定期委任、纪律处分等不同层级的问责措施。
2024年11月15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律草案
行政會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公务人员就职时须进行宣誓的规定,以及完善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纪律制度,特区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完善就职宣誓方面,法案建议所有非领导及主管的公务人员就职时须以签署声明书的方式进行宣誓,拒绝宣誓者会被撤销相关任用。故意宣读与誓词不一致的内容,或者故意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都被视为拒绝宣誓。此外,法案在誓词增订拥护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内容。如果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违反誓词的行为,会被提起纪律程序及被科处撤职处分。同时,建议修改《司法官通则》,让上述要求适用于司法官。现职的公务人员在法案生效后的一定期间内须以上述方式宣誓,拒绝宣誓者会被科处撤职处分。 二、在完善纪律制度方面,为加强纪律程序的调查手段,明确公共和私人实体有义务配合预审员进行调查,尤其是应其要求作证言声明,如无合理理由拒绝作出声明,可被科处罚款。为进一步保障纪律程序的调查不受干扰及确保部门运作畅顺,放宽采取防范性停职的前提要件。 三、为应对涉嫌违纪的公务人员为免受纪律处分而在纪律程序完结前提前退休或离职,法案建议如公务人员申请退休时尚存有针对其本身的待决纪律程序,则中止申请退休的程序。如属公积金制度前供款人,对其科处的纪律处分将透过罚款代替;明确如公务人员在刑事程序中被采取羁押措施,当被确定判罪后,有关人员须向行政当局返还该期间收取的薪俸。 四、在优化因病缺勤的监察机制方面,法案订明公务人员因病缺勤且按医嘱需留在家中休息时,基于合理原因而有必要离开澳门,应事先向部门报备及说明理由,否则可被追究纪律责任。另外,为了核实病况,健康检查委员会可查阅及索取有关公务人员的病历资料、要求公务人员亲身接受身体检查,以及要求曾作诊断的医务人员就核实病况提供协助及作出说明,并为此免除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
2024年11月8日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申请落地签证入境缅甸
身份證明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缅甸联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以旅客身份经国际机场申请落地签证入境缅甸联邦共和国,每次逗留最多30日,有关措施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试行一年。申请手续详情,请参阅缅甸联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网页: https://www.myanmarconsulatehk.org/index.php/visa/announcement [1]。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148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详情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 [2]。 [1] https://www.myanmarconsulatehk.org/index.php/visa/announcement [2] http://www.dsi.gov.mo/
2024年10月24日
横琴澳门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遥距跨境办事
身份證明局
横琴“澳门新街坊”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除设自助办证机和领证机、“智取易”智能文件柜,提供多个政府部门服务的多功能自助服务机外,还设遥距服务柜枱,身处横琴的居民可透过视像与澳门政府部门的前枱接待人员联通,遥距办理各项政府手续。 特区政府近年先后推出“一户通"、“商社通"和“公务通"三个电子服务平台,让居民、企业、社团以及公务人员不受地域限制,随时随地线上办理澳门政务服务。现时“一户通”的开户人数已逾61.8万,为居民提供逾430项服务及功能,而“商社通”可提供逾90项服务,有逾1.5万个实体已开立帐户,当中公司帐户逾1.1万个。与此同时,考虑到有部分具特殊性质的服务需于线下办理,特区政府于横琴“澳门新街坊”的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设置遥距服务柜枱,澳门居民即使身处横琴,亦可在办公时间内通过视像设施与专责部门人员连系,谘询或办理指定服务。遥距服务柜枱具备身份认证、文件扫描、资料传递和电子签署等功能,并可由部门接待人员提供一对一在线导办服务,既保留传统柜枱服务的互动性,又方便居民无需返回澳门办理手续 遥距服务柜枱现阶段适用于身份证明局、法务局、市政署和行政公职局常用的谘询和申请服务,特区政府将持续扩展适用范围,有序纳入不同部门的服务项目。需要使用遥距服务柜枱的居民,可透过“一户通"的“预约柜枱服务”或“商社通"的“商社预约”选择办理时间。 此外,为方便身处横琴的澳门居民领取澳门政府部门发出的纸本文件,“澳门新街坊”澳门政务24小时中心亦设置“智取易”智能文件柜。居民在申请指定的澳门政务服务时,可选择于该中心的文件柜取件,提升跨境办事的便捷度。 目前,“智取易”适用于身份证明局所有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法务局经柜枱申请的登记证明,以及经“一户通”线上申请的汽车、民事登记证明;市政署多种牌照准照、行政许可和食品场所登记服务,以及行政公职局中葡文笔译服务,涵盖市民、商企和社团常用的线上线下服务事项。 遥距服务柜枱和“智取易”智能文件柜详情可浏览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www.dsi.gov.mo/eservice/ [1]。 [1] http://www.dsi.gov.mo/eservice/
2024年10月24日
横琴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今启用
身份證明局
为进一步推动澳琴民生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澳门特区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在横琴“澳门新街坊”合作开设的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今(24日)启用,为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学习、生活及发展的澳门居民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政务服务。 启动仪式由深合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省委横琴工委委员、省横琴办副主任叶真、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国家部委支持深合区建设工作专班中央港澳办三局二级调研员孙琳、深合区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局长吴创伟、澳门法务局副局长卢瑞祥、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主席林金城、澳门行政公职局电子政务厅厅长鲍志伟、澳门市政署综合服务及质量监察厅厅长何菁华、澳门财政局资讯系统厅厅长张子健,以及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厅长黄超文联合主持。 吴子健致辞时表示,“澳门新街坊”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与澳门有序衔接,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空间的又一生动实践和重要成果。 周伟迎致辞时表示,“澳门新街坊”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以“跨境办证、通办通取”为目标,向区内生活的澳门居民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推动澳琴民生融合加速发展。周伟迎并介绍了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的各项设施配备。 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设有身份证明局、治安警察局、财政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各类自助服务机,以及智能文件柜供澳门居民自助领取政府文件。此外,中心设遥距服务柜台,方便澳门居民在横琴透过视像遥距跨境办事,澳门居民不论身在澳门或横琴,均可办理身份证明文件,也可选择在澳门或横琴的指定办事处或服务中心领取文件。此外,中心亦设有公共休憩空间,提供儿童游乐设施及阅览区,营造连系社区居民的聚脚点。 “澳门新街坊”澳门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祥顺路370-378号2-6号铺,详情可浏览专页 www.dsi.gov.mo/eservice [1]。如有查询,可致电身份证明局热线:2837-0777或2837-0888。 [1] http://www.dsi.gov.mo/eservice
2024年10月21日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自10月24日起可免签证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身份證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互免签证协定》将于2024年10月24日生效。自当日起,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每次逗留最多14日,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护照持有人亦可免签证进入澳门特区,每次逗留最多14日。 本《协定》生效后,共有147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共有25个国家确认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以电子签证或网上申请签证方式前往该国。详情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 [1]。 [1] http://www.dsi.gov.mo/
2024年9月30日
市政署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 共促粤澳两地食品业界提升技术水平
市政署
为落实《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促进两地业界的良性互动,市政署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日前组织广东省食品业界交流团访澳,与本澳食品业界交流,促进两地业界的食品安全及管理技术革新,提升食品安全与质量。 粤澳食品安全合作往来密切,为持续提升两地的食安管理素质,九月下旬组织广东省餐饮行业、物流配送服务行业及酒店企业管理人员近三十人来澳考察交流。活动中,市政署代表介绍了本澳食安监管工作及食品业界支援配套工作;广东业界代表亦就食品供澳的申请手续、销售及物流供应等进行了解,藉此深化两地食安技术及管理经验交流。 交流团参观了位于路氹城的一所大型综合旅游休闲企业的餐饮部门,了解其在食安、餐饮管理与营运上的品质要求。亦实地考察其中央厨房的各个食品处理区域,进一步了解本澳餐饮部门在不同菜肴的原材料处理、批量制作及出品包装之标准流程。与会者亦就食材供应、前期准备、贮存、烹煮及运送等技术操作进行交流讨论。 粤澳两地食安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恒之有效的联动机制,透过区域协作、讯息通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网络,持续提升两地预防及应对食安风险的能力,不断优化区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安技术,共同保障居民的食用安全。
2024年9月24日
市政署与拱北海关签三协议 强化食品及动植物检疫合作
市政署
在国家海关总署的支持下,市政署与拱北海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于今(23日)签署三份有关检验检疫技术、水果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及监测研究,以及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无纸化试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的科研合作、技术互助、提升检疫水准,并继续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保障两地食品安全与质量,共同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横琴粤澳深合区的发展。 市政署衷心感谢国家海关总署及拱北海关一直以来对澳门食品安全和进口检疫工作的支持,双方将持续加强技术合作及制度创新,继续施行各项合作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珠澳跨境贸易便利化。 *检疫技术合作 保食安稳供应* 是次签署的三份合作协议,其中《拱北海关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关于检验检疫技术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透过监管技术协作、风险讯息交流和共用,共同推进科研及检测合作项目,促进双方技术交流,共同保障珠澳的食品及动植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防有害物种入侵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另外《关于联合开展澳门进口的国外水果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及监测研究的合作协议》,双方将联合对进口到澳门的国外水果检疫性有害物作调查及监测研究,有助健全澳门进口国外水果有害生物监测体系,掌握有害生物在澳门的发生及分布情况,为制订本澳检验检疫政策提供全面性和科学性的科研数据,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有害生物跨境传播。 *植物**检疫**电子证书** **便民利企* 是次新签订的《拱北海关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关于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无纸化试点合作协议》,是在2017年与拱北海关及2019年与国家海关总署,先后签署《珠海供澳花卉苗木电子植物检疫证书应用可行性研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与海关总署关于植物产品电子证书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植物检疫电子政务互通互认,落实无纸化,提升粤澳检验检疫便民利企的电子政务水准。 签署仪式在市政署举行,出席的市政署代表还包括市政管理委员副主席罗志坚、柯岚、委员吴秀虹、杜淑仪、食品安全厅厅长张桂达、园林绿化厅厅长赵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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