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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4/2020 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随着修改第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的第13/2024号法律的颁布和配合其实施,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修改第24/2020号行政法规《电子政务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以推动公共行政改革及电子政务的发展。

法规加强行政公职局推动及监察电子政务发展的职能,引入劝喻机制。该局除向公共部门发出指引外,尚有权向未遵守电子政务范畴的法律、规章或指引的部门发出劝喻,促使其作出纠正;倘部门没有合理原因拒绝接纳劝喻,行政公职局依法向其监督实体反映情况。

此外,法规完善电子通知服务的规定,公共部门与利害关系人订立的协议须明确列出电子通知服务涵盖的范围。倘部门更改服务范围,应预先向利害关系人作发布,让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电子通知服务。

法规将与第13/2024号法律同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自第2/2024号法律《汽车登记制度》于本年2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有近10,000份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汽车所有权移转(二手车买卖)登记等申请以线上方式成功办理。为持续优化汽车登记网上服务,省却市民亲身提交申请的步骤,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将于明(29日)起新增两项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全程电子化服务。

不论是已取消车辆注册或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只要汽车登记中没有仍生效的负担登记(例如抵押登记),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且年满十八周岁的车主可透过“一户通”申请注销有关汽车的所有权登记,无须缴付任何登记费。对于已在交通事务局完成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车主可直接透过“一户通”的“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服务提交注销所有权登记申请,登记完成后可在“一户通”查阅申请结果。

此外,对于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且符合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要求的汽车,交通事务局现有的“取消车辆注册(注销车辆)”网上服务内将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选项,车主只需同意交通事务局将所需资料传送至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即可同时办理两个部门与注销汽车相关的申请,进一步节省时间和简化流程。

为落实简政便民的施政理念,特区政府将持续深化及扩展登记公证的电子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和便捷的登记公证服务。

市政署积极推动古树名木的保育工作,持续更新《古树名木保护名录》,根据第118/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的清单,本次名录新增的古树有十二株,除名三株,与上一批已公布名录合计古树名木共六百五十四株。

是次新增的十二株古树共有六个品种,主要分布在路环及氹仔区,包括假菩提树、朴树、芒果、樟树、无患子、木棉等;树龄介乎于一百零一至一百四十年之间,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规定属三级古树,其中树龄最大为位于路环谭公庙前地的假菩提树,树龄达一百四十年。

市政署根据各古树健康情况制定巡查及养护方案,持续监察古树的整体健康情况,适时对管理及已托管的古树进行检查、修剪、养护或其他复壮工作。当中,是次除名的三株古树,分别位于青洲山的假柿木姜子因自然衰亡而枯萎,松山市政公园的石栗以及石排湾郊野公园的蒲桃,因病虫害等原因经救治仍枯萎。

市政署一直关注和致力古树名木的保育工作,积极关注其他私人地方的古树状况,并联同文化局跨部门合作,宣导推广古树保育的重要性。持续更新《古树名木保护名录》,使更多古树获得法律保障。如欲了解更多的古树名木资讯,可浏览澳门古树名木专题网页 https://nature.iam.gov.mo/c/tree;倘市民发现古树名木有异常情况,欢迎致电市政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冀全民齐心护树,共同维护澳门绿色资源。​

为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专业能力,促进大湾区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主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事务培训,培训为期两天,于今日(19日)在广东省法官学院顺利开班。

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梁颖妍代表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开班式,并在致辞时感谢中央有关部门对澳门律师的重视和支持,为律师提供宝贵的培训机会。藉此期望澳门律师珍惜及用好“大湾区律师”的身份,积极投身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为国家所需,为推进大湾区法律服务业高品质发展贡献力量。

培训课程由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专家及律师等,围绕民商事诉讼、仲裁、调解等内容进行授课。

出席培训课程开班式的嘉宾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锺健平、司法部律师局局长田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等。

为配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提升各口岸人员通关的便捷性。自明(19日)起,澳门特区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携手合作推出港澳通关便利措施,两地合资格居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通关,无需出示实体身份证,进一步便利两地居民跨境出行。

今天(18日),两地政府于港珠澳大桥澳门边检大楼联合举行“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发布会,启动仪式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澳门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澳门治安警察局代局长黄伟鸿、香港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戴志源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柯重钰担任主礼嘉宾。

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时表示,港澳两地人员往来频繁,至今已累积近二百五十万合资格香港居民登记使用澳门自助通道服务。新推出的「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会为使用自助过关服务的港澳居民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增加幸福感,并进一步提升两地出入境服务质素,以配合大湾区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

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致辞时表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措施可为两地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及澳门文旅会展等“1+4”产业发展创造便捷的通关条件,打造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未来港澳两地将持续研究优化措施,共同努力提升港澳居民的生活便利,增进两地的民生福祉。

在介绍环节,澳门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戴志源分别就两地居民的“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产生方法、适用资格及使用方式等进行介绍。其后,柯重钰助理处长在澳门自助过关通道现场示范香港永久性居民使用“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入境澳门。

“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

澳门特区政府2023年在“一户通”推出“电子身份”,提供崭新的确认身份方式。至今逾35万人已绑定“电子身份”,于口岸通关的使用量近1100万人次。

在港澳均已各自使用二维码通关的基础上,两地政府基于对等互惠原则推出通关便利措施。港澳两地已登记使用对方自助过关通道服务的永久性居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对方的自助通道通关,无需出示实体身份证。自明天(19日)凌晨起,近30万已登记使用香港e-道的合资格澳门居民在更新“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版本后,“我的通关”二维码会有新式样,增加“港澳通关二维码”功能,市民只要打开“我的通关”生成 “港澳通关二维码”,该二维码适用于所有香港口岸出入境管制站自助通道。

凡年满11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成功登记使用香港e-道服务及在“一户通”绑定电子身份后,便可于通关时打开一户通“我的通关”生成“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香港e-道服务入出境香港。如未成年人的“电子身份”绑定在父/母或监护人的手机上,随行过关时,父母或监护人只须在“我的通关”二维码介面左右滑动,便可轻松切换为对应人士的二维码。

随着港澳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深化两地政务服务合作创设了有利条件。未来,两地政府将依托过往良好沟通基础,持续完善出入境合作机制,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关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详情,请浏览相关专页(www.dsi.gov.mo/e-Channel/)。如有查询,请致电身份证明局热线(2837-0777或2837-0888)。

当地时间7月4日下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瑞士日内瓦举行全体会议,核可中国(包括澳门特区)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的工作组报告。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会议,由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担任团长,澳门特区法务局局长梁颖妍等担任副团长。

关于工作组报告中涉澳的建议,梁颖妍局长在介绍性发言中作出了回应,强调特区政府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务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重申澳门特区将继续严格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加强与国际社会沟通合作,积极实施适澳的国际人权公约,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组于2024年1月23日审议了中国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包括澳门特区),并于1月26日通过了工作组报告。这是中国继2009年、2013年和2018年之后,第四次参加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

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于今(1日)生效,新增赋权私人公证员主持结婚;民事登记局与公共部门及本地医院间的资料互联互通,以实现出生和死亡登记及结婚申请的全程电子化等。

由即日起,居民在结婚申请获批后,除在民事登记局办理结婚登记外,亦可由私人公证员在民事登记局以外地方主持结婚;取消出生简报(俗称“白咭”)及死亡简报(俗称“落葬纸”),民事登记局向申请人免费发出首份证明。同时,随著法律生效,民事登记局亦与本地医院建立数据互联,居民无需前往该局办理死亡登记。

特区政府将于今年内,在“一户通”推出“结婚一件事”、 “出生一件事”, 实现出生登记、结婚申请全程电子化,届时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于线上办理结婚申请、订立婚前协定、申请结婚津贴等多项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于线上全程办理初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出生津贴,以及预约办理身份证和回乡证等多项公共服务。

为让市民了解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的内容,法务局已开通“民事登记专页网站”(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civil/civil-info/home),并透过“澳门法务局”、“DSAJRAEM”微信订阅号及Facebook专页“普法园地”发布图文包,欢迎市民关注。

《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程序》革新制度自今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申请者可透过“商社通”服务平台全程电子化申办牌照,提高发牌成效,减省开业成本。市政署透过不同途径持续与业界保持沟通,让业界进一步了解革新后的发牌制度、掌握申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市政署日前举办电子申办饮食牌照讲座,近六十名业界代表出席。

讲座于六月二十六日在下环活动中心举行,约六十名牌照申请人、代理人、相关业界及团体代表出席。市政署、行政公职局、土地工务局及消防局代表于讲座上详细介绍《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程序》革新内容,并讲解开立商社通帐户、工程文件及授权书签署服务,以及涉及工程及消防的系统操作细节等。同时,就审批及巡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说明。

《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程序》革新制度回应了业界优化发牌流程的需求及意见,于“商社通”设专属电子平台,实现申请流程全面电子化,申请者可随时随地于线上提交申请、查询进度及接收通知。同时,创设工程预先准照制度,让审批、动工可同步进行,符合条件者最快在交齐资料后翌日便可开展装修工程。此外,亦纳入过往须另行申请的消防验收程序,申请者可自助预约检查及验收时间,明确验收标准,压缩审批时间。

参加者于讲座上踊跃提问,各部门代表一一作出回应。配合特区政府电子政务发展,市政署将持续检视《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程序》的落实情况,不断聆听意见,提升发牌成效。如有查询,可致电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商企和社团办理政府服务的便利度,带来电子政务自助服务新体验,特区政府自今日(6月20日)起于六个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增设“智取易”智能文件柜。公众在申请指定公共服务后,可选择于就近的“智取易”自助领取文件,无需于办公时间亲临部门取件。

智取易设置地点覆盖澳路氹

随著电子政务发展,现时有不少公共服务已能通过线上完成办理,但考虑到部分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对实体证明文件仍有一定程度的需要,现推出“智取易” 智能文件柜服务,以提升公众取件的便捷度。“智取易”服务首阶段适用于身份证明局所有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法务局经柜枱申请登记服务证明,市政署多种牌照准照、行政许可和食品场所登记服务,以及行政公职局翻译公司名称服务,涵盖市民、商企和社团线上线下的服务事项。

“智取易” 智能文件柜设于六个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分别位于南湾、黑沙环、筷子基、氹仔中心、湖畔以及石排湾。

透过“一户通”或“商社通”扫码取件

市民线上或线下申请有关服务时,可根据需要选择前往柜枱取件或自助取件。若选择自助取件,工作人员会在文件办妥后将其放置于指定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柜,并透过短讯以及“一户通”或“商社通”作出通知。市民可视乎个人时间安排,在到期日前凭“一户通”或“商社通”的取件码到指定的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智取易”取件。相关操作流程简易,只需扫码确认即可完成。

同时,为配合“智取易”的推出,“一户通"和“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已增设“智取易”智能文件柜服务。市民如需要使用“取件”快捷应用功能,请将“一户通”或“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更新至最新版本。

“智取易”的推出,为公众提供全天候随时领取政府文件的崭新体验,打破过往需于办公时间亲临柜枱排队取件的限制。未来,特区政府将持续扩展“智取易”的适用范围,有序纳入不同部门的申请项目,推动更多服务实现“高效办理,随时取件”。关于“智取易” 详情和适用服务清单,请浏览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www.dsi.gov.mo/e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