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仔园街市及沙梨头街市二楼美食广场合共十五个摊位的公开竞投结果日前已公布,市政署今(2日)为获甄选竞投者举行讲解会,介绍有关街市摊位的注意事项及订立摊位租赁合同的手续等,让有关竞投者为入场开业作准备。

讲解会由市政署代表向有关竞投者详细讲解订立摊位租赁合同及后续进场安排的日程、有关摊位租赁合同的内容、相关法律及指引的规定,以及在申请进行摊位内部装修或新添设备时须注意的事项等。现场设有提问环节,由各部门代表回答竞投者所提出的查询。

是次公开竞投的雀仔园街市五个摊位及沙梨头美食广场十个摊位,可供经营十三类商品或菜式。经评审委员会逐一审核投标者提交的竞投文件,根据营运策略、经验及资格、摊位每日经营时间、货品种类的多元性、支付工具的便利性等五项主要标准评审,按照甄选条件编制及公布分配摊位优先次序排名名单。市政署将与有关中标者保持紧密联系,并有序安排中标者入场度尺及安装经营设备等,让有关经营者尽早开业,为雀仔园及沙梨头街市注入新的活力。

为向本澳居民提供更优质、多元的鲜活食品选择,满足居民食用鲜鸡的传统饮食习惯,在国家海关总署支持、市政署与拱北海关合作及协调下,首批约二千只“生鲜鸡”今(2日)晨通过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后,经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抵澳门,过程顺畅。订购首批“生鲜鸡”的包括超市、餐厅、街市摊贩及市民。

供澳“生鲜鸡”在屠宰并包装完成后,立即以冷链运输车运载,全程冷链配送直达关口。内地海关实行快速通关,市政署则预先安排检疫人员在关口准备,当生鲜鸡冷链运输车抵达后,检疫人员优先展开检验,对冷链运输车及“生鲜鸡”进行温度检测、核对货证等查验工作,尽量快速放行,确保“生鲜鸡”在出厂后1.5小时内运抵本澳上市。

供澳“生鲜鸡”须佩有标示屠宰日期及时间的鼻环,外包装上亦须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且须贮存及展示于冷藏柜内。

市政署将持续加强对零售鲜活食品场所进行卫生巡查及抽样监察,以保障本澳鲜活食品安全。同时,市政署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有零售鲜活食品场所登记证明的商户或街市摊档,购买时留意生鲜鸡应贮存及展示在冷藏柜,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及留意生产日期及时间,确保所购买的生鲜鸡安全及质量。

行政会完成讨论《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布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适应化及整合》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回归法》的规定,完善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特区政府于2010年公布第345/2010号行政长官批示,对在1976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间颁布并采用为澳门特区法规的2,123项法律及法令进行清理及适应化的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某些法规被判断为不生效。为了确定有关状况,特区颁布第11/2017号法律及第20/2019号法律,合共确认746项法规已被默示废止或失效,以及废止17项已没有存在价值的法规。

在确认已不生效的法规后,特区政府有需要对剩下的仍生效法规作适应化及整合,以便按《基本法》及《回归法》的规定,对因回归而有必要修改的法律术语作词句替换、整理经适应化的规定及剔除已不生效的规定,并修正倘有的中葡文不准确之处。

为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上述适应化及整合的成果,特区政府分两个阶段提交法案,第一阶段处理1976年至1993年期间颁布的法规,第二阶段处理1994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间颁布的法规。

为处理第一阶段的法规,特区政府制定本法案,对于1976年至1993年期间颁布且仍生效的若干法规作适应化及整合,并对与现行法律制度不协调甚至无法执行的法规,在不改变其原有政策下作轻微修改。同时,明示废止若干已没有存在价值的规定,确认于2019年后被默示废止或失效的规定的不生效状况,并重新公布经适应化及整合的法规。

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今(2)日在公共行政大楼多功能厅召开本年首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

张永春在会上表示,政府会继续致力推进各项公共行政改革工作,期望各位委员通过对社情民意的掌握及在公共行政领域的丰富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完善公共行政改革的各项工作。

会上,行政公职局向各委员介绍近年公共行政改革重要议题,包括职能架构、服务流程、跨部门合作、人员流动、绩效问责,以及公务员能力等,重点探讨如何从电子政务及公务员管理两方面推进公共行政改革,对此,各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并订定了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本次会议是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自重组后首次委任新一届成员而召开的全体会议,出席成员还有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行政公职局副局长陈子健、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副理事长周惠仪、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江旭纯、澳门中华总商会常务理事蔡明威、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秘书长张嘉敏、澳门公共行政管理学会理事长李略、澳门大学副校长许敬文、澳门大学社会科学院助理教授林嘉欣、澳门大学助理教授陈建新、澳门理工大学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鄞益奋、澳门城市大学副校长叶桂平,以及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张博坚。

行政会完成讨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行政法规草案。

现时在食品工业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非常普遍,惟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特区政府已于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规,分别对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等食品添加剂订定安全标准。

为更好与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经参考最新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主要来源地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并结合对本澳市场的监测结果及风险评估后,制定本行政法规。

法规除整合并更新上述三部法规现有的标准外,亦涵盖本澳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乳化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抗结剂、增味剂、膨松剂等,将种类扩大至约四百种,并新增数千项食品添加剂组合及其相应的最大使用量指标,以进一步规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澳门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法规自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法务局副局长邱显哲今(1日)宣誓就职。仪式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并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见证。

张永春致辞时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亦是现届政府的第五年,法务局应继续遵循施政方向推进各项工作。他勉励邱副局长和同事们要继续齐心协力,共同落实好法务范畴的既定方针政策。

邱显哲表示上任后定会全力以赴,与法务局同仁共同努力,为特区的法务工作作出贡献。

邱显哲拥有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办的公共管理硕士和汕头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进入公职,曾担任法务局技术辅助厅厅长、查核暨申诉厅厅长、登记及公证事务厅厅长等职位,由2017年9月起担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委任邱显哲自2024年2月1日起担任法务局副局长,为期一年。

第2/2024号法律《汽车登记制度》于今 (1日)生效,机动车辆所有权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居民可以透过“一户通”或“商社通”办理有关服务,达至简政便民的施政目标。

法务局联同交通事务局和行政公职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部门代表分别就“一户通”、“商社通”、我的车辆功能、《汽车登记制度》的修法重点、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和移转登记的网上服务,以及摩托车所有权转移的网上服务等内容进行介绍。

法务局副局长卢瑞祥表示,有关法律的生效实现了机动车辆所有权登记全程电子化,由即日起,按原有程序于交通事务局申请EX试验车牌及完成新车注册后,可透过“商社通”办理汽车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市民亦可透过“一户通”办理汽车和摩托车所有权的移转登记、变更汽车登记的车主居所地址等服务,毋须再亲临政府部门办理,达到简政便民的目的。

此外,《汽车登记制度》亦免除了“变更汽车注册号码的登记”(俗称“套牌”)和“对已取消车辆注册连续五年且没有负担登记(例如:抵押或查封等)的汽车,注销其所有权的登记”的申请手续,改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依职权作出登记,进一步减少市民到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需要。

卢瑞祥亦表示,为配合上述法律的生效,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将不再发出或补发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俗称“车契”),而已发出的车契则维持有效,直至其所载的资料发生变更为止,市民可透过法务局的汽车登记讯息平台(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vehicle/vehicle-platform/info),查阅汽车是否具有有效的车契,以加强汽车买卖的安全性。

此外,交通事务局处长吴乐乐补充,原车主与新车主于“一户通”完成办理摩托车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已即时转移,新车主于网上可获取电子收据及代替登记摺之凭证,待收到领证通知后,便可前往已选地点领取新的登记摺。

为让市民了解更多《汽车登记制度》的内容,以及在线上办理汽车登记手续,法务局已开通“汽车登记专题网站”(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vehicle/vehicle-info),并透过“澳门法务局”或“DSAJRAEM”微信订阅号以及Facebook专页“普法园地”发布图文包及演示视频;关于摩托车所有权转移的线上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交通事务局亦已开通相关专题网页(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51F3D9AF6AEAC11623590C043B452BD8),欢迎市民关注。

春节临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李兴乾司长今(1日)组织内地保障春节供澳农副産品稳定和安全代表团到访市政署,与市政管理委员会戴祖义主席及柯岚副主席等座谈,并实地考察澳门新批发市场及沙梨头街市,了解内地农副産品供应情况,保障节日期间对澳门农副産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组成员包括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广东省商务厅的代表。

李兴乾司长表示,中央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澳门农副産品供应工作,关心澳门市民的生活。有关部门和各省市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始终将有效保证澳门市场的安全稳定供应和市民的消费需求放在重要位置。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指导建立了一批高标准的生産加工基地,确保让澳门市民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023年以来,供澳农副産品企业充分保证了对澳门农副産品供应,内地累计供应澳门农副産品41.7万吨,同比增长14.4%,活猪、活牛、冰鲜鸡肉、蔬菜、水果、蛋品等农副産品均保持增长态势。

在澳期间,李兴乾司长一行考察澳门新批发市场、沙梨头街市,了解相关的管理及经营情况,并与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及副主席柯岚等进行交流座谈,了解澳门市场生鲜物资的需求和保障情况,多项措施进一步保障澳门生鲜物资稳定供应。

春节临近,商务部已作出部署,提出强化货源组织、保障质量安全、完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筑牢安全防綫、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部门合作、强化服务意识等多项保供措施,要求全力做好保供安排,保障节日期间对澳门农副産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市政署感谢商务部及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一直以来爲澳门提供优质的生鲜物资,供澳食品一直获得严格把关,而且食品种类不断增加,货源充足,将与商务部及海关总署继续保持紧密沟通合作,共同保障澳门鲜活食品稳定供应。

农历新年将至,为确保供澳水产品的食用安全及供应稳定,市政署联同拱北海关日前对供澳食用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中转场开展联合巡查监管,就供澳水产企业的动物卫生防疫、设施设备管理、企业自检自控、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抽取笋壳鱼、草鱼等六个品种的水产品样本,针对氯霉素等六十六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此次联合监管是市政署及拱北海关为落实双方于去年十一月签署的《关于建立供澳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前推,合作监管”模式合作备忘录》而开展。目前,市政署与拱北海关共同认可的企业共有十九家。检查结果显示,企业普遍能够履行卫生和食用安全责任,确保供澳水产品的安全及质量。在联合监管下,企业出口到澳门的食用水生动物将被视为低风险,受查验比例大幅度降低,平均通关时间节省逾六成。根据有关《合作备忘录》,双方继续施行各项监管合作模式,令供澳食用水生动物的品种更多元化,满足本澳市民需要。

市政署及拱北海关提醒,春节将至,企业应结合澳门市场的需求,备好充足的货源,并做好生产及中转过程的食安及品质监控,继续为澳门居民提供安全及多元的水产品消费选择。

在国家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下,即日屠宰即日销售的“生鲜鸡”将在2月2日首发供澳。为让“生鲜鸡”出厂后于1.5小时内运抵本澳上市,粤澳双方协调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为方便消费者识别,供澳“生鲜鸡”须佩有标示屠宰日期的鼻环,外包装上亦须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市政署已制定《零售生鲜鸡的卫生指引》,和业界举行讲解会,介绍“生鲜鸡”的运输、贮存、展示及售卖等各环节食品卫生要求。

深化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助生鲜鸡应市

为保障供澳鲜活食品品质安全及货源稳定,一直以来,国家海关总署予以大力支持,持续深化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机制,而供澳禽肉产品须来源于受内地海关严格监管的禽鸟养殖场及屠宰加工企业,且每批须获发卫生检疫证明书,保障食用安全。为让“生鲜鸡”出厂后能够尽快运抵本澳市场,回应本澳居民食鲜鸡的饮食习惯,粤澳双方协调相关的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确保由出厂至到达澳门口岸并完成检疫通关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以保障生鲜鸡的品质和卫生。

“生鲜鸡”即日屠宰即日销售

“生鲜鸡”是即日屠宰即日销售的鲜活食品,在内地完成屠宰后立即以冷链运输车运载,由出厂至上市销售全程冷链配送,以确保安全卫生。为方便本澳消费者识别,“生鲜鸡”上须打上印有屠宰日期的鼻环,外包装上亦须印有产品资讯、生产日期及时间等,且须贮存及展示于冷藏柜内。零售时必须保留生鲜鸡的原包装,并根据食用安全及卫生要求销售,以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市政署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有零售鲜活食品场所登记证明的商户或街市摊档,购买前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及留意生产日期及时间。

市政署已制定《零售生鲜鸡的卫生指引》,要求运输、贮存、展示及售卖生鲜鸡的食品卫生与注意事项,并和业界举行讲解会,呼吁业界做好预先评估,市政署持续对零售鲜活食品场所进行不定期卫生巡查及抽样监察,以保障本澳鲜活食品安全。

基于公共卫生考虑和禽流感防疫需要,本澳自2017年起有效实施“人禽分隔”措施,并以冰鲜禽取代活禽供应。市政署积极与内地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关注多元鲜活食品输澳,亦鼓励本澳业界积极开拓货源,持续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鲜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