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与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于1月11日合办本年首场“高等院校《宪法》与《基本法》专题系列活动”,邀请了澳门大学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蒋朝阳教授担任主讲,共89名澳门海关保安学员参与。

适逢今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蒋朝阳教授于讲座上为学员们介绍澳门的历史发展以及“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的情况,并讲解《宪法》和《基本法》,以及第20/2023号法律《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的重点内容。讲座后接续举行“国是茶聊”小型讨论会,蒋教授与学员们以轻松、互动的方式,就讲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

为持续向本澳各界深入推广《宪法》与《基本法》,自2015年起,法务局分别与多所高等院校合办《宪法》与《基本法》专题系列活动,让学生可全面和准确地理解《宪法》和《基本法》,成效显著。未来,法务局将继续举办不同类型的普法活动,加深市民对《宪法》、《基本法》,以及其他澳门法律法规的认识。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4/1999号法律〈就职宣誓法〉》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配合和落实第8/2023号法律《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就任公共职务时须声明或宣誓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切实履行澳门特区的宪制责任,并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的原则,特区政府经分析和参考邻近地区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本澳的实际情况后,制定本法案。

法案新增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作为宣誓主体,并增订相应誓词。同时,规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签署声明方式宣誓。

完善宣誓行为的要求及监誓制度,规定如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词不一致的内容或签署经篡改相关誓词的声明书,又或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将视为拒绝宣誓;此外,亦建议由监誓人确保宣誓符合法定要求。

行政会完成讨论《零售鲜活食品场所的登记制度》行政法规草案。

目前,零售鲜活食品场所须持有由市政署依法发出的准照才可对外营业。经详细分析居民的消费模式和市场的经营现况后,在兼顾食品卫生及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特区政府制定本法规,以登记制度取代准照制度,贯彻“便民便商"的施政理念。

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凡向公众零售蔬菜、肉类或渔获的场所,无须再向市政署申领准照,只须在开业前向市政署办理登记并取得证明后便可经营。

二、为保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经营者须确保场所符合各项营运条件,包括将登记证明张贴在场所显眼处及使用合规设备进行售卖,市政署对场所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监察。

三、未经登记而经营零售鲜活食品场所或没有遵守法定营运条件者,均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可被科处罚款。

四、在过渡安排方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市政署发出的有效准照的场所,视为已完成登记,无需重新登记。此外,法规生效前已向市政署申请开业准照的待决个案,将按新法规定办理登记。

法规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为回应企业和社团的电子化服务诉求,特区政府于今天(1月9日)推出“商社通”服务平台,以“汇商聚社、一应通办”为理念,为企业和社团提供从设立、营运到发展所需的电子化公共服务。特区政府将不断推进和提升电子政务平台的功能和服务,透过优化行政流程,联通部门数据,满足企业和社团营运的多元要求。

特区政府正式推出商社通

特区政府1月9日于澳门科学馆举行“商社通”发布会,由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社会保障基金副主席袁凯清、财政局资讯系统厅厅长张子健、土地工务局准照处处长区炳坚、消防局副消防总长吴家伟、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马志毅、澳门工会聯合总会理事长李从正、澳门街坊会聯合总会会长吴小麗、澳门妇女聯合总会会长劉金玲担任启动仪式的主礼嘉宾,其他出席发布会嘉宾还包括各政府部门及各界商社代表。

发布会上,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致辞时表示电子政务是本届特区政府的重点施政工作。新推出的“商社通"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中关键平台之一。“商社通"将复杂的商社服务,透过跨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针对服务流程作出重大的改革和优化,克服不少困难和作出突破。她提到“商社通"的推出,是继“一户通”后,再次体现出跨部门协作的努力成果;同时,在平台开发的过程中,得到商界和社团的大力支持,与广大社团共商共建,听取各界意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期望“商社通"能够真正做到便商利企。同时,她表示“一户通”和“商社通”的相互配合使用,将惠及不同群体,体现特区政府以电子政务作为公共行政改革的决心。未来会继续以用户为导向,继续聆听社会意见,持续扩展平台功能,为市民、商企和社团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商社通重点功能介绍及演示

其后,吴局长介绍了“商社通”的设计理念及功能,她表示特区政府建立一个面向商企及社团的商社平台,是由于商社服务与自然人服务的对象、业务、手续及性质都不相同,因此特区政府研究设立专门的商社平台,以“便商利社"为定位,“流程再造、资料赋能、服务创新”为理念,梳理复杂的服务手续,简化跨部门手续,引入创新思维,将跨部门服务关联起来,结合线上线下渠道,依循一次办妥模式提供服务,让申请者便捷地取得政务服务。另外,她表示考虑到商企服务的实际应用场景,故商事平台将主打WEB端和APP端并用,现阶段商社通提供的服务共78项,涉及27个公共部门,并设有四大专区:“社团专区”、“准照续期服务”、“一站式”、“一件事”,方便企业和社团办理综合政务。

  身份证明局局长周伟迎就“商社通”的社团专区业务功能作出介绍,他表示目前澳门有超过一万个注册社团,社团在澳门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便利社团运作,“商社通”特设“社团专区”,将多项与社团相关的服务集中整合,包括社团架构成员的管理和查阅、申请及领取各种证明书,以及部分社团资助申请、政府场地租借和活动报名等,各项服务均可全程网办。周局长并表示,日后将增加更多社团运作流程所需用到的服务,以及增加更多资助项目的电子申请。

另外,在发布会上由行政公职局电子政务厅厅长鲍志伟即场介绍及演示了“商社通”主要功能。即场亦设有体验区透过直播和让在场的与会者深入了解“商社通”的实际操作。

打造联合审批平台” 实现一站式发牌

除了上述的功能外,特区政府还梳理及优化了饮食及饮料场所牌照的发牌程序,在“一站式”专区内打造全新的“联合申请及审批平台”,并将于1月底全面上线。该平台能够让涉及发牌程序的多个部门及公司以标准化、规范化模式进行同步处理及审批,增加程序透明度,提升行政效率。同时亦设有线上评估、三维模拟(VR)场景展厅及常见问题汇总等工具,帮助投资者预估成本及营运管理。使用“商社通”中的“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可随时随地线上提交服务申请、查看个案的申请进度、接收通知等,毋须市民到不同部门办理服务。

促进政务服务电子化全面发展

“商社通”的推出是澳门特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特区政府跨范畴跨部门的合作成果。特区政府将会以“商社通”为抓手,持续推动公共部门简化行政程序,实现更多跨部门合作,并逐步增加服务项目,促进政务服务电子化全面发展。特区政府将持续与商界和社团沟通,欢迎各商企和社团积极使用“商社通”和提出反馈意见。

有关“商社通"的详情,请浏览专题网站(https://www.gov.mo/ab)。

超过八十年历史的雀仔园街市于2023年底完成整治及设施优化后,今(9)日起正式对外重开。现时雀仔园街市共设有十八个摊位,原有十三个肉档、鱼档、冻肉档及菜档同日恢复营业,整体运作畅顺。另外,馀下五个摊档亦已于去年十月进行公开竞投,并已进入审标阶段。

是次整治方案保留雀仔园街市的建筑外观,加装空调和通风系统、改善照明系统、更新街市排污设备、增设无障碍公厕及设施、调整男女厕格比例等。同时藉整治工程调整了街市布局,特别在售卖区与工作区各设独立出入口,分隔消费者购物和摊贩搬运货物动线,消费者可由柯高街两个出入口进出,其中一个出入口已改为无障碍斜坡,方便市民使用;而货物则经由马大臣街后勤区进入街市,达至乾湿分离;配合空调和通风系统及街市日常管理,改善传统街市湿滑的环境。

雀仔园街市内外的整治及优化工程得到了街市档贩及外围小贩的全力配合,已于去年底按计划如期竣工。市政署将持续优化街市综合管理,建立舒适整洁的街市形象,让居民有良好的购物体验。

打造便民便商、专业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是特区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标,特区政府持续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并完成构建一个专为商企和社团使用的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商社通”。

为了能真正有效帮助用户透过电子方式处理各项与营运和管理相关的事务,让服务平台能够合乎用户需求,特区政府于2023年11月及12月合共举办了多场讲解会和意见交流会,出席的商企及社团众多,包括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归侨总会、澳门经济民生联盟、民众建澳联盟、澳门青年联合会及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等。

多个商企和社团都对特区政府推出“商社通”表示支持,与会期间多个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及社团人士均踊跃发言,除希望能更多了解“商社通”的服务应用及功能外,还期望“商社通”能够协助解决办理政府手续时出现的“程序繁复"、“周围跑部门”、“审批不透明"等服务难题,此外,也十分关注后续增加的新服务和新功能开发等情况。

特区政府在充分听取有关意见和进行多项测试后,“商社通”于2024年1月9日正式推出,以网站及手机并用的模式,为商企和社团提供各项涉及企业和社团设立、营运和发展所需的电子化公共服务。

特区政府走访社会各界,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对“商社通”作进一步的优化,以完善用户体验,期望向商企及社团提供更便捷、安全和稳定的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日后亦将会继续聆听各界意见,持续深化各电子政务项目,致力为居民和商企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电子服务。

雀仔园街市及外围小贩区分别于2023年3月及8月起休业进行整治工程,并于去年底已按计划如期竣工。为安排街市承租人有序回迁及复市营业,市政署亦已于年底为相关经营者举办座谈会,协调重新营业安排,并详细介绍优化后摊位的配备及用电安全等一系列注意事项。近日,街市原13档摊位承租人已陆续迁回,并将于1月9日恢复对外营业。

乾湿分离布局助建舒适整洁街市形象

雀仔园街市建于1939年,历经多年使用街市内排污渠网、散热通风、采光照明等设施老旧,市政署虽多次维修,但无法解决老化状况,有必要对街市进行全面整治,优化设备设施,改善街市营商环境。

整治方案保留了雀仔园街市的建筑外观,加装空调和通风系统、改善照明系统、调整公厕位置与男女厕格比例、更新街市排污设备、增设无障碍设施。调整了街市摊档布局,现时共设有18个摊档,当中有13个摊档安置原有摊位承租人,包括7个肉档,4个鱼档,1个冻肉档和1个菜档。馀下5个摊档,已于2023年10月进行公开竞投。此外,因应摊贩工作流程及消费者习惯,重新布置街市不同分区,特别在售卖区与工作区各设独立出入口,分隔消费者购物动线和搬运货物,达至乾湿分离,配合空调和通风系统及街市日常管理,改善传统街市湿滑的环境,建立舒适整洁的街市形象,让居民有良好的购物体验。

已陆迁回营业

另外,市政署亦藉整体优化工程,为街市外围小贩区更换了隔热面板、活动雨篷、背板和分隔铁网,同时优化供电设施,改善排水及翻新结构架等。现时,原本在上址经营的16档小贩亦已陆续迁回营业。

本澳即将引入“生鲜鸡”,为确保市售“生鲜鸡”的食用安全及产品质量,市政署于一月三十一日举办说明会,向业界介绍“生鲜鸡”的技术要求、粤澳两地快速通关检疫、零售“生鲜鸡”的食安及卫生注意事项等内容。市政署鼓励更多本澳食品商引入“生鲜鸡”经营,积极开拓并组织货源,为本澳市民提供更安全、丰富的肉品消费选择。

说明会于沙梨头活动中心举行,邀请本澳从事鲜活食品供应的商户、餐饮业者及行业协会代表等出席。会上,市政署提醒业界,“生鲜鸡”是即日屠宰即日销售的鲜活食品,鼓励业界做好评估,积极开拓并组织货源;在销售过程中,应保留“生鲜鸡”的原有包装,且须贮存及展示于摄氏0至4度的冷藏设备内,以便消费者识别及选购。

此外,市政署亦已制定《零售生鲜鸡的卫生指引》,列明“生鲜鸡”在运输、贮存、展示及售卖等各环节的食品卫生与注意事项,并将持续对零售鲜活食品场所进行不定期卫生巡查及抽样监察,以保障本澳鲜活食品安全。

特区政府一直关注供澳鲜活食品品质安全及货源稳定,在国家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下,首批“生鲜鸡”将在2月2日供澳。“生鲜鸡”在内地完成屠宰后会立即以冷链运输车运载,经快速通关送抵澳门出售,以回应本澳居民食鲜鸡的饮食习惯。市政署将持续与内地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关注多元鲜活食品输澳,同时鼓励本澳业界积极开拓货源,持续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鲜活食品。

2024年度在生证明已于1月1日开始接受办理。截至今(2)日上午九点,已有约2.1万人完成办理。当中约八成人士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完成办理,另外约两成人士透过自助服务机完成办理。

市民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一次办妥社会保障基金、社会工作局及退休基金会的2024年度在生证明,免除亲临柜枱排队轮候。市民可浏览 “一户通”专题网站(https://www.gov.mo/app/),查看有关线上办理在生证明的宣传图文包及教学短片。

市民亦可使用自助服务机办理在生证明,身份证明局于2023年年底推出覆盖澳路氹的七个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包括南湾中华广场、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二龙喉公园附近〉、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湖畔大厦以及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除此之外,全澳还有40个地点设有多功能自助服务机,市民可到身份证明局网页(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查阅自助服务机的详细设置地点和服务时间。

第20/2023号法律《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于12月27日公布,并于明日(2024年1月1日)生效,有关法律的生效标志著澳门特区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

第20/2023号法律主要从三方面优化行政长官选举的管理及流程,包括: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的资格要求规定;设置确保资格审查程序顺畅运作的机制;加强遏止违规行为及优化选举流程。

在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方面,上述法律新增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参选和出任选委会委员的资格条件,规定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及选委会委员选举的参选人不得为外国议会或政府的成员,并规定上述人士在参选时须就拥护和效忠事宜作真诚声明,须签署并提交声明书,拒绝签署声明书者不得参选。

此外,法律设置确保资格审查程序顺畅运作的机制,将资格审查的标准法定化,列举相关判断标准,订明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就被提名人及参选人是否拥护和效忠事宜进行审查,并就不符合条件者向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对于管委会根据上述审查意见书作出的决定,不得提起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

上述法律亦规定,如被提名人及参选人在报名当年或之前的五个历年内曾依法被判断为不拥护《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其报名将不被接纳。此外,将管委会改为常设机构,以便持续跟进选委会委员在任期内是否符合法定资格,并及时作出丧失委员资格的决定。

同时,法律加强遏止违规行为及优化选举流程,订明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订明《行政长官选举法》适用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作出的部分犯罪行为,包括使用胁迫及欺诈手段影响选举、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以及贿选等;将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处罚对象由现时仅限于社会传播、广告或民意测验机构或企业,扩展至任何个人及实体;订明法人及其他等同实体的刑事责任。

法律并规定娱乐场幸运博彩的承批公司及在娱乐场内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须在选举中遵守中立义务,以及取消投票时须使用投票权证明书的规定,并将行政公职局的部分职权交由管委会行使。

为加强市民对该法律的认识,法务局已开通专题网页(https://www.dsaj.gov.mo/Other/LeiElectionCE/),并透过“澳门法务局”或“DSAJRAEM”微信订阅号以及Facebook专页“普法园地”发布系列普法图文包、短视频及文章,欢迎居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