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
自今年3月1日起,在橫琴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且經批准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本澳寵物犬貓主人,可持“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每次攜帶一隻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免卻過往需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手續。
須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申請人須帶同犬貓到澳門市政狗房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預防疫苗,並於注射疫苗三十天後且不多於一年內採血,進行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當具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後,可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目前,全球共有55間被市政署認可的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實驗室,申請人可向市政署諮詢相關詳情。一般情況下,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需時兩周出報告,犬貓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疫苗、採血及辦理文件等費用按市政署價金表收取,而檢測及送檢快遞等約需2千澳門元,費用視服務供應商收費而定。
主人每次限帶1隻犬或貓且不可代帶
市政署提醒寵物犬貓主人,“動物健康證明書”為一次性文件,當攜同犬貓前往深合區時,仍維持每次向橫琴海關作出申報,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及提交“動物健康證明書”,通過現場核驗晶片,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當從深合區返回澳門時,主人須向澳門海關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次限帶一隻,不可由他人代帶寵物過關。
市政署提醒寵物主人進出橫琴口岸時,所攜貓隻須置於籠中,犬隻可使用籠,若由主人以鏈帶牽引,則需佩戴口罩以免對他人造成滋擾。並建議犬隻穿著尿片以維持公共地方衛生。
此外,寵物主人可攜同貓或狗使用旅檢大樓人工通道、自助通道過關;若為駕駛者,則可使用車道過關。若攜帶貓犬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向市政署申報進口准照及預約檢疫。
法務局出席粵港澳市場准入規則銜接工作磋商會議
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昨(26日)率團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出席粵港澳市場准入規則銜接工作磋商會議,與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許可註冊處副處長鄭宇及橫琴深合區商事服務局局長吳創偉等領導,就深化粵澳兩地商事服務的發展進行交流。
會上,雙方就兩地設立公司的便利措施、加強人員業務交流和培訓、簡化港澳投資者公證認證手續,以及設立公司全程電子化等議題進行了討論。同時,雙方同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共同推進商事領域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和實務合作等工作。
出席會議的還包括法務局登記及公證事務廳廳長劉芷瑩、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梁采怡、珠海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恩以及江門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霞等。
第五屆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結業禮於澳大舉行
第五屆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在澳門大學公共行政培訓中心舉行結業典禮,共有25位學員獲頒結業證書。有學員表示,通過培訓班加強了他們對服務意識的認知及追求,在問題意識得到增強,同時明白到思維改變的重要性,會運用所學為澳門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代表、人事部部長艾一平,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澳大校長宋永華,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澳門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行政公職局副局長羅健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龐啓富,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澳大副校長許敬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胡偉星、公共行政培訓中心主任稅兵等出席結業典禮。
宋永華和吳惠嫻分別向25位學員頒發結業證書。稅兵在典禮上表示,第五屆課程遵循著兩條邏輯主線:以問題為導向、以行動為導向。第五屆學員提交的六份小組報告,均是工作實踐中的痛點問題,例如:“如何‘快多一分鐘’,實現跨部門接警流程優化?”、“如何減少大型會展活動的垃圾,讓澳門成為‘綠色之都’? ”他認為培訓所學的技能是“術”,培訓所悟的觀念是“道”,二者不可偏廢。通過三個月的高強度培訓,學員們懂得在每一項細微的工作中都勇於擔當,明白公共行政的真諦是以人為本,意識到電子政務“絕不是把線下流程照搬到線上”,而是讓市民擁有獲得感。稅兵期望學員在畢業後將所悟的觀念帶到工作中,從“管理者”重塑為“服務者”,用實幹和擔當換取市民滿意的笑容,推動澳門公共行政改革。
來自市政署的余嘉豪代表培訓班全體學員發言,他表示在高強度的學習過程中,學員主要在三個方面得到思維及意識上的蛻變。首先,學員對服務意識有更深刻的認知及追求,務求將工作從“做了”,變為“做到”,繼而提升至“做好”,公共服務水平除了講求速度,更應注重其深度及溫度。第二,學員的問題意識得到增強,課程提升學員思考本質的能力,從而主動發現問題,並在源頭上解決問題。第三,學員明白到思維改變的重要性,在工作上需要打破固有思維,運用科技賦能,借鑒其他城市數字政府的發展經驗,結合澳門實際情況並予以運用及優化,才能提高整體的效率與效果。余嘉豪指無論各位學員身處哪個部門,他們永遠是一個團隊,並會好好運用課程的所得所學,通過思維上的改變,對自身作出改善,為他人、團隊作出貢獻;同時會一直保持學習的心,感染身邊每一位同事,打破固有、敢於創新,為澳門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深合區澳人攜特定種類及數量動植物經橫琴口岸返澳更便利
配合深合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分線管理模式更好地落實,實現澳門與深合區之間進一步便捷流通。自3月1日起,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已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攜帶供其本人自用,且符合特定種類及數量的食品及鮮花等動植物產品經橫琴口岸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而對於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持有市政署簽發的“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亦可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上述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及新安排,將稍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
特定人士攜特定種類、特定數量食品經橫琴口岸返澳可免申報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市政署聯同澳門海關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及動植物檢疫工作,保障區內食品安全、動植物安全及貨物流通,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生活及往來。
3月1日實施的新措施將允許在深合區居住或就業、且已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經由橫琴口岸攜帶供個人自用,且每人每日一次可攜帶貨物總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特定種類及數量的動植物產品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有關產品包括:熟的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各類蔬菜水果、各類鮮花組合等。通關時,海關會進行關檢工作,如符合條件將給予便利通關。
“往返深合區簽注”便利寵物隨深合區澳人飼主返澳
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事先向市政署提出申請,且具市政署認可的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即屬符合免檢條件,將獲市政署簽發“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持有關文件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名飼主每次限帶一隻,免卻過往每次返澳前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程序。
市政署提醒寵物飼主,若攜同犬貓前往內地時,仍維持每次向進口口岸的中國海關作出申報,出示由市政署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明書、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接受現場查驗,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有關上述對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內容詳情可稍後參閱《澳門特别行政區公報》,或瀏覽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及“動物衛生監督”專題網頁。同時,市政署亦特別提醒其他澳門居民或人士,若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例如熟的肉類)及寵物,又或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申報進口貨物及預約檢疫。
行政長官訪年宵市場及爆竹燃放區 與居民和遊客共迎新春
行政長官賀一誠伉儷今(9)日下午先後到塔石廣場年宵市場、澳門及氹仔兩個爆竹燃放區參觀,與攤檔經營者、居民和遊客共迎新春,同享節慶歡樂。
年宵市場設有多個售賣賀年禮品、年花和小食的攤檔,遊人絡繹不絕,洋溢着濃厚、熱鬧的節日氣氛。行政長官伉儷甫一到達塔石廣場,就前往多個攤檔欣賞品種繁多的年花及了解其銷情,與經營者親切交流,互相致以新春祝福,並與在攤位玩遊戲的小朋友互動,場面歡愉。
行政長官特別關心學生經營花市攤檔的創業情況,鼓勵他們勇於嘗試,藉各種機會吸收經驗。有檔主表示年宵市場人流暢旺,銷情理想,行政長官為他們感到高興,並祝願攤檔生意興隆。
參觀年宵市場期間,行政長官不時向途人拜早年,希望大家龍馬精神,身心康泰,闔家平安。
隨後,行政長官伉儷到訪澳門及氹仔爆竹燃放區,了解燃放區和攤檔的準備情況,並向檔主致以春節問候,提醒他們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暖,以及期望爆竹銷情理想,財源廣進。行政長官伉儷還親身燃放爆竹及煙花,藉此祝願廣大居民龍年大吉,澳門百業興旺,社會繁榮安定。
行政長官伉儷在年宵市場和爆竹檔購買了多種賀年物品、年花、文創及手工產品,以及爆竹煙花等,共消費9,388澳門元。
陪同參觀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等。
市政署向街市攤位中標者講解簽約及開業安排
雀仔園街市及沙梨頭街市二樓美食廣場合共十五個攤位的公開競投結果日前已公佈,市政署今(2日)為獲甄選競投者舉行講解會,介紹有關街市攤位的注意事項及訂立攤位租賃合同的手續等,讓有關競投者為入場開業作準備。
講解會由市政署代表向有關競投者詳細講解訂立攤位租賃合同及後續進場安排的日程、有關攤位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關法律及指引的規定,以及在申請進行攤位內部裝修或新添設備時須注意的事項等。現場設有提問環節,由各部門代表回答競投者所提出的查詢。
是次公開競投的雀仔園街市五個攤位及沙梨頭美食廣場十個攤位,可供經營十三類商品或菜式。經評審委員會逐一審核投標者提交的競投文件,根據營運策略、經驗及資格、攤位每日經營時間、貨品種類的多元性、支付工具的便利性等五項主要標準評審,按照甄選條件編製及公佈分配攤位優先次序排名名單。市政署將與有關中標者保持緊密聯繫,並有序安排中標者入場度尺及安裝經營設備等,讓有關經營者盡早開業,為雀仔園及沙梨頭街市注入新的活力。
首批約二千隻生鮮雞已抵澳應市
為向本澳居民提供更優質、多元的鮮活食品選擇,滿足居民食用鮮雞的傳統飲食習慣,在國家海關總署支持、市政署與拱北海關合作及協調下,首批約二千隻“生鮮雞”今(2日)晨通過快速通關及優先檢驗檢疫流程後,經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抵澳門,過程順暢。訂購首批“生鮮雞”的包括超市、餐廳、街市攤販及市民。
供澳“生鮮雞”在屠宰並包裝完成後,立即以冷鏈運輸車運載,全程冷鏈配送直達關口。內地海關實行快速通關,市政署則預先安排檢疫人員在關口準備,當生鮮雞冷鏈運輸車抵達後,檢疫人員優先展開檢驗,對冷鏈運輸車及“生鮮雞”進行溫度檢測、核對貨證等查驗工作,盡量快速放行,確保“生鮮雞”在出廠後1.5小時內運抵本澳上市。
供澳“生鮮雞”須佩有標示屠宰日期及時間的鼻環,外包裝上亦須印有產品資訊、屠宰日期及時間等,且須貯存及展示於冷藏櫃內。
市政署將持續加強對零售鮮活食品場所進行衛生巡查及抽樣監察,以保障本澳鮮活食品安全。同時,市政署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有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登記證明的商戶或街市攤檔,購買時留意生鮮雞應貯存及展示在冷藏櫃,並檢查包裝是否完整及留意生產日期及時間,確保所購買的生鮮雞安全及質量。
行政會完成討論《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進一步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回歸法》的規定,完善澳門特區的法律制度,特區政府於2010年公佈第34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對在1976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間頒佈並採用為澳門特區法規的2,123項法律及法令進行清理及適應化的工作。
在清理過程中,某些法規被判斷為不生效。為了確定有關狀況,特區頒佈第11/2017號法律及第20/2019號法律,合共確認746項法規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以及廢止17項已沒有存在價值的法規。
在確認已不生效的法規後,特區政府有需要對剩下的仍生效法規作適應化及整合,以便按《基本法》及《回歸法》的規定,對因回歸而有必要修改的法律術語作詞句替換、整理經適應化的規定及剔除已不生效的規定,並修正倘有的中葡文不準確之處。
為了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上述適應化及整合的成果,特區政府分兩個階段提交法案,第一階段處理1976年至1993年期間頒佈的法規,第二階段處理1994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間頒佈的法規。
為處理第一階段的法規,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對於1976年至1993年期間頒佈且仍生效的若干法規作適應化及整合,並對與現行法律制度不協調甚至無法執行的法規,在不改變其原有政策下作輕微修改。同時,明示廢止若干已沒有存在價值的規定,確認於2019年後被默示廢止或失效的規定的不生效狀況,並重新公佈經適應化及整合的法規。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召開本年首次全體會議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今(2)日在公共行政大樓多功能廳召開本年首次全體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
張永春在會上表示,政府會繼續致力推進各項公共行政改革工作,期望各位委員通過對社情民意的掌握及在公共行政領域的豐富知識和實踐經驗,積極向政府提出寶貴意見,完善公共行政改革的各項工作。
會上,行政公職局向各委員介紹近年公共行政改革重要議題,包括職能架構、服務流程、跨部門合作、人員流動、績效問責,以及公務員能力等,重點探討如何從電子政務及公務員管理兩方面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對此,各委員積極發表意見,並訂定了本屆委員會的工作方向和重點。
本次會議是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自重組後首次委任新一屆成員而召開的全體會議,出席成員還有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陳子健、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周惠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江旭純、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蔡明威、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秘書長張嘉敏、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理事長李略、澳門大學副校長許敬文、澳門大學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林嘉欣、澳門大學助理教授陳建新、澳門理工大學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鄞益奮、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葉桂平,以及澳門科技大學教授張博堅。
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
現時在食品工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常普遍,惟長期過量食用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特區政府已於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規,分別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訂定安全標準。
為更好與國際標準接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經參考最新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主要來源地及鄰近地區的標準,並結合對本澳市場的監測結果及風險評估後,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除整合並更新上述三部法規現有的標準外,亦涵蓋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如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膨鬆劑等,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以進一步規管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保障澳門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