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家海關總署二月十日公佈,從註冊號為DL 370的越南水產品生產企業進口的凍巴沙魚外包裝上,檢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呈陽性。市政署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涉事企業的同類產品採取追溯、排查、複檢等措施,要求本地商戶即時封存來自涉事企業的貨品,並再抽取樣本進行複查複檢,結果未見異常。同時,市政署即日起暫緩涉事企業的產品入口申請。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市政署曾多次抽取越南進口的水產品樣本及其內外包裝樣本進行核酸篩查,皆未有發現新冠病毒。最近三個月,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對來自上述涉事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消毒、抽檢,檢疫合格方可進入本澳。

市政署依照國家海關總署的公告,對進口冷鏈食品採取預防及監管措施,並因應風險程度制定應急預案。當獲悉某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場貨品檢出新冠病毒,即在本澳入口層面採取一系列暫緩入口申請檢疫安排。在期滿恢復時,亦針對該註冊場的貨品進行外包裝、內包裝及食品的病毒核酸檢測,嚴防新冠病毒透過冷鏈食品及外包裝傳播。如屬市售供應流通層面,會透過“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視過往入口該註冊場貨品在本澳的庫存情況,並通知商戶作即時封存,以及派員再次抽檢作病毒核酸複檢,以進一步排除風險。

市政署持續對飲食場所的隔油井及地盤排污進行巡查,去年分別巡查隔油井近1,200次、地盤排污超過700次,並對違規情況作出處罰。市政署呼籲業界加強清潔隔油井及地盤廢水過濾設備,並已制作相關指引供業界參考,共同維護公共下水道暢通。

針對飲食場所在烹煮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油脂的污水,油脂污水長期未經隔油井有效過濾下排入公共下水道系統,油脂容易於渠內積聚,令下水道出現淤塞,清理工作亦耗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故業界應自律定期清理隔油井,保障渠道暢通。市政署於2021年共進行1,192次飲食場所隔油井的巡查工作、開立實況筆錄213宗,並對數宗於複查期間仍未改善的飲食場所執行封閉場所處罰。

另外,地盤將未經有效過濾及處理的施工廢水違規排放至公共下水道,大量英泥沙漿等建築物料容易於下水道內沈積固結,阻塞渠道及對渠體造成破壞,且單靠一般清渠措施亦難以有效清除,部分淤塞情況需要進行工程整治及更換。市政署除於施工前向工程責任方提供接駁街渠及濾水設備的技術指引外,亦持續派員監察地盤外周邊渠網情況;並恆常與工務部門展開聯合巡查及召開技術會議,協調及跟進地盤廢水排放工作。去年共巡查地盤排污701次,對地盤違規排放行為發出實況筆錄或控訴書共52宗。

為提升業界對隔油井保養及地盤廢水過濾的認知,市政署已制作《隔油井保養知多少》及《認識地盤廢水過濾設備》資訊;分別以簡明圖文介紹隔油井清潔及保養注意事項、隔油井功能的檢測準則等,讓業界清晰對隔油井使用方面的認知;以及介紹地盤廢水過濾設備的設置目的、清潔保養及相關法律等,方便業界知悉及向下線工友作宣導。

有關資訊已上載於市政署官方網站-資源庫-營業場所及宣傳物專欄內網址:( https://www.iam.gov.mo/c/resource/ );亦可透過掃瞄有關二維碼瀏覽內容;文本同時設有葡萄牙語及英語版本,歡迎業界人士自行瀏覽,共同維護公共下水道暢通。

為讓市民有更多機會親近大自然以及體驗農耕種植,市政署持續舉辦“農耕體驗”活動,今年第一期活動的報名日期為2月11至14日,歡迎家長與子女一同報名參加,促進親子關係,一同體會珍愛大自然。

農耕體驗活動於黑沙開心農耕場舉行,由今年3月6日至7月3日為期約4個月,名額140組,參加者1至6人,每組費用為澳門元250元。3歲至80歲有興趣體驗農耕且適宜進行戶外體力勞動的澳門居民,可於2月11至14日期間透過市政署活動報名系統 https://app.iam.gov.mo/ActivityWeb ,或於辦公時間親臨市政署各區服務中心或其分站報名,報名時須提交完整的組員名單及資料。報名後不設修改及增減,如報名組別超過限額,將採用電腦抽籤方式,中籤名單可於2月17日或之後登入活動報名系統查詢。

市政署將以手機短訊通知錄取者有關繳費事宜,錄取者須於指定日期內登入活動報名系統辦理網上繳費,或於辦公時間前往市政署各區服務中心或其分站辦理繳費,逾期未繳費用者由後補者補上,最終確定名單可於2月24日或之後登入活動報名系統查詢。另會以短訊方式,通知各確定組別相關繳費及活動開耕日事宜。詳情可查閱網上的〈開心農耕場“農耕體驗”活動報名須知〉,或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

市政署新增名為“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微信訂閱帳號,公眾可透過食安微信號接收更全面、及時的食安風險提示、科普知識等內容,提升市民的食安風險防範意識,切實掌握正確的食安操作技巧,共同守護食安。

提供多元化食安資訊

食安微信號主要劃分三大類別資訊,包括“最新公佈”、“食安資訊”、“課程活動”。最新公佈包括:市政署最新發佈的食品安全新聞資訊,比如食品抽檢結果、最新食安措施,以及因應季節性食安風險,發出相關的食安提示等內容;食安資訊類別包括:向業界發出的食品預警、食安常識及科普資訊文章,以及一系列圖文並茂的圖文包及影片資訊;至於課程活動,則提供業界培訓講座、公眾展館導賞及講座兩類食安課程的報讀資訊,包括適合業界報讀的“食品安全與衛生”培訓課程、“食品衛生督導員鼓勵計劃”,以及供學校、社團等機構預約組織參與的二十六個主題食品安全講座、公眾食安展館導賞服務等都可以透過食安微信號查找,讓有意報讀課程人士更便捷掌握培訓及講座的開辦時間、課程內容,以及報名預約方式等內容。

傳遞正確食安觀念

市政署亦會留意本澳餐飲市場消費趨勢、市民季節性飲食習慣,以及社會關注的食安議題等,持續透過市政署食安微信號發佈相關具實用及趣味的科普資訊,同時就網絡熱議的食安傳聞進行解惑,藉此傳遞正確的食安觀念。

追蹤最新食安動態

“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微信訂閱號現已開通,市民只需在微信平台內搜尋“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或者掃瞄二維碼,即可關注,追蹤最新本澳食安動態及資訊,學習正確的食安技巧及科普知識,強化食安風險防範力,同為自己的食安把好關。

《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已於去年11月15日生效,至今市政署共接獲逾1,900間場所提出登記申請,經逐間實地核查,已有1,786間外賣店獲發登記證明。市政署提醒,外賣食品店必須嚴格按照登記制度進行生產經營,尤其已獲發登記證明的外賣店必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若違返相關規定,可被科處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罰款。

新開業前必須完成登記

隨著法規生效至今,市政署共接獲逾1,900宗登記申請,其中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市政署網頁或“食品安全資訊網”進行網上辦理的佔615宗。經市政署對場所資料逐間實地核查,已有1,786間外賣店獲發登記證明。市政署提醒,外賣食品業界務必依法進行登記,尤其正計劃開業的外賣店,必須在開業前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之後,才可向公眾開放;至於法規生效前已在財政局申報開業的外賣店經營者,倘仍未為場所進行登記,務必於法規生效後的六個月過渡期內,即今年5月15日前,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獲發登記證明;若未按要求完成登記,可被科處二萬澳門元罰款。

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

按規定,已完成並獲發登記證明的外賣店必須於“實體店”當眼處張貼登記證明;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作經營或推廣途徑,亦須於上述媒介上顯示場所登記編號。此外,網路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亦有責任,確保進駐平台的外賣店已經完成登記,且將場所登記編號等資料顯示於平台上,以供消費者識別,否則可被科處五千澳門元罰款。

確保場所符合營運條件要求

除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登記場所還須符合有關的營運條件要求,包括須具備通風、照明、垃圾收集等設備;亦須確保場所之設施設備符合食安生產要求。若場所兼營食品以外的業務,則須具有與其他業務分開的獨立作業區域。市政署將持續對登記場所進行巡查,若違返登記制度及相關規定,可被科處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罰款。

如對外賣登記制度有任何疑問,可登入市政署食安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或手機應用程式內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瞭解詳情,或可致電食安專線2833 8181查詢。

為打擊非法入口、貯存及販賣煙花、爆竹,於1月24日及25日,治安警察局、澳門海關及市政署進行聯合稽查行動,巡查本澳多間售賣賀年用品或香燭的店舖。行動中,三個部門合共派出70人次,巡查了76間店舖,期間沒有發現有關煙花、爆竹的違法情況;當中發現6間店舖佔用公共地方擺賣貨品,市政署人員已對相關店舖作出票控,另外,2間店舖未能出示營業稅登記,治安警察局已繕立報告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治安警察局呼籲市民及旅客,切勿違例燃放煙花或爆竹,違者最高可被處罰20,000澳門元,此外,若有關行為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毀,更須負上刑事責任;同時亦呼籲各商業場所負責人切勿違規進口任何可引致燃爆效果之物品,違者將負上相關法律責任。

就香港一寵物店多個倉鼠樣本驗出新冠病毒事件,市政署昨(18日)加派人員巡查本澳有售賣倉鼠的寵物店,今(19日)對店內倉鼠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檢,結果均為陰性。根據入口記錄,去年至今,本澳寵物零售場所並沒有進口倉鼠。

市政署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聯同衛生部門進行風險動態評估,因應疫情發展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此外,市政署呼籲寵物飼主做好個人及寵物的清潔消毒防護措施,切勿因誤信謠言而遺棄寵物。

鑑於外地一再在水果及冷鏈食品的外包裝發現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市政署嚴格執行“外包裝全消毒、內包裝全檢測”措施。每周平均消毒冷凍食品外包裝箱數逾七萬箱,2021年共抽檢了六萬五千個環境、進口冷鏈食品及水果等樣本進行病毒核酸檢測,全部未有異常。同時,持續加強巡查機場、碼頭、冷凍庫、冷鏈食品加工及零售場所、果欄及水果商戶等,和業界共同嚴守冷鏈食品防疫線。

外包裝全消毒 內包裝全檢測 緩問題產品入

由2020年起,市政署恆常對進口本澳的冷鏈食品、水果,以及批發市場、街市等開展病毒核酸檢測排查,每日平均抽取冷鏈食品及環境樣本近三百個,涵蓋冷藏、冷凍、冰鮮等進口檢疫食品及水果,按風險評估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作留置待檢,檢測結果無異常才可向下游銷售。

同時,市政署依照國家海關總署的公告對進口冷鏈食品採取預防及監管措施,因應風險程度制定應急預案。當獲悉某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場貨品檢出新冠病毒,即在本澳入口層面採取一系列暫緩入口申請檢疫安排。在期滿恢復時,亦針對該註冊場的貨品進行外包裝、內包裝及食品的病毒核酸檢測,嚴防新冠病毒透過冷鏈食品及外包裝傳播。

環境消毒和場所出入管控 統追溯庫存及流向

為加強對進口水果的溯源追蹤,目前,除冷鏈食品須於追溯系統作規範化申報,記錄每天出貨及退貨的下游公司、貨品數量外,業界也須對進口水果作規範化記錄,以便市政署溯源追查貨物流向。

市政署與衛生部門合作,協助業界三千多名冷鏈從業員接種新冠疫苗、安排每七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持綠碼上班,落實工作人員及外來訪客進出冷鏈食品場所的登記管理,以便一旦出現突發狀況時權限當局可及時追蹤共同軌跡及風險人群。

市政署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抽檢市面上的賀年食品,發現七件散裝及預包裝中式糖果樣本之二氧化硫含量超標。市政署已即時要求有關零售商及批發商停售問題產品,並將持續跟進事件。

市政署透過時令節日食品抽檢監察,於各零售點抽取賀年食品樣本進行微生物及化學檢測,當中中式糖果樣本檢測已有結果,其餘賀年食品樣本檢測正在進行。首階段檢測結果顯示,有七件散裝及預包裝中式糖果樣本,包括糖金笋、糖椰角、糖冬瓜、糖姜片等,檢出二氧化硫含量由百萬分之四百三十九至百萬分之一千零九十之間,含量超出本澳第7/2019號行政法規《食品中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標準》之規定。該七款未能通過檢測的樣本包括:

  1. 預包裝“Nam Cheong”糖金笋,採樣自德信中藥房(地址:澳門祐漢新村第六街55-57號地下及閣樓),該批次有效日期:2022年12月20日,檢出含百萬分之一千零九十的二氧化硫。
  2. 預包裝“Nam Cheong”糖姜片,採樣自中記參茸行(地址:澳門市場街麗華新邨第一座42號地下P舖),該批次有效日期:2022年12月20日,檢出含百萬分之一千零九十的二氧化硫。
  3. 預包裝“Nam Cheong”糖椰角,採樣自中記參茸行(地址:澳門市場街麗華新邨第一座42號地下P舖),該批次有效日期:2022年12月20日,檢出含百萬分之八百八十六的二氧化硫。
  4. 散裝糖冬瓜,採樣自合興發參茸海味(地址:澳門看台街382號樂富花園地下),該批次有效日期:2022年12月30日,檢出含百萬分之一千零六十的二氧化硫。
  5. 散裝糖冬瓜,採樣自友記中藥房(地址:澳門祐漢新村第二街29號),檢出含百萬分之九百五十三的二氧化硫。
  6. 散裝糖金笋,採樣自南昌雜貨(地址:澳門快艇頭街47-49號地下),檢出含百萬分之四百三十九的二氧化硫。
  7. 散裝糖椰角,採樣自南昌雜貨(地址:澳門快艇頭街47-49號地下),檢出含百萬分之七百六十二的二氧化硫。

市政署已即時採取跟進措施,勒令涉事商戶停售及回收有關問題產品,並追溯產品的來源及銷售流向。其餘賀年食品抽檢監察項目仍在進行中,並會適時發佈最新檢測結果,以確保食品安全。

二氧化硫具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故常被廣泛添加於蜜餞及乾果等食品中。根據檢測結果,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一般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然而,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個別有氣喘體質或過敏人士造成健康風險,如誘發氣喘、頭痛、噁心或嘔吐等不適症狀。

市政署提醒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品,選購時要瞭解食品的材料和製成品的衛生質量,如對食品的衛生安全存疑,則不應購買及出售。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的生產經營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使用原則,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的罰款。同時,市政署提醒消費者,應於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選購賀年食品,選購時要留意食用期限,並注意食品色澤應以自然為要,避免選購色澤過於鮮豔或亮白的食品。

農曆新年將至,因應市場對食品消費需求增加,市政署加強巡查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並抽檢時令節慶食品,以保障市民食用安全。同時,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在製作賀年食品時,須嚴格遵守安全標準與衛生要求,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的風險。

籲業界謹遵食安指引 保障賀年食品安全

年近歲晚,市民著手添購賀年食品,為預防及降低食安風險,市政署加強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除抽檢時令食品及恆常巡查外,亦聯同相關部門打撃違規行為。市政署呼籲業界嚴格遵照各項食品安全指引,做好食品的採購、貯存及處理等各項工作,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食材及原材料,切勿使用未經檢疫的肉類及其製品等。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元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新春期間加強巡查 排查食安隱患

新春期間,餐飲食肆可能須於短時間內處理大量訂單,容易造成疏忽,引致衛生、食品處理不當等問題。市政署將於新春期間加強巡查各區餐廳、食肆,若發現存在食安隱患,將根據《食品安全法》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勒令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銷毀有問題或懷疑受污染的食品和食材,甚至暫停場所運作,直至符合安全要求及通過衛生複查。同時亦呼籲餐飲業界留意疫情變化,配合衛生當局的防疫措施。

賀年食安資訊專頁

此外,一些賀年菜餚如盆菜,由於食材多樣且多為預先製作備用,製作及貯存時間較長,工序上稍有疏忽便會存在較高的食安風險。為此,市政署特別編製“安心享用盆菜”宣導小冊子,列出製作盆菜時須遵守的食安要點及衛生操作,例如在貯存食物時,應遵守“生熟分開”原則、切勿過量囤積備用食材等,輔導業界做好相關工作。

市政署亦已於食品安全資訊網 www.foodsafety.gov.mo 及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開設“賀年食安資訊”專頁,歡迎業界及市民查閱相關食安操作指引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