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早前為《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制度》革新舉辦兩場業界交流會,向業界介紹於1月25日生效的發牌程序革新情況,包括申請流程全面電子化,審批與動工可同步進行,納入消防驗收程序等,有助提高發牌成效,創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同時,即場解答業界疑問及聆聽意見。

兩場交流會共約一百名牌照申請人、代理人、相關業界及團體代表出席。與會者普遍支持革新發牌制度,期望加快發牌效率,為投資者於本澳開業打下強心針,真正做到“打破壁壘,便商利企”。市政署、行政公職局、土地工務局及消防局代表於會上介紹制度革新背景和理念、新制度下的牌照申請流程及要求,以及涉及工程和消防的注意事項等。同時,亦播放演示短片,講解平台操作細節,協助業界提前掌握牌照申請的各項流程。

會上提到,自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程序推出以來,特區政府持續與持份者交流,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是次制度革新回應了業界優化發牌流程的需求及意見,於“商社通”設專屬電子平台,實現申請流程全面電子化,申請者可隨時隨地於線上提交申請、查詢進度及接收通知。同時,創設工程預先准照制度,讓審批、動工可同步進行,符合條件者最快在交齊資料後翌日便可開展裝修工程。此外,亦納入過往須另行申請的消防驗收程序,申請者可自助預約檢查及驗收時間,明確驗收標準,壓縮審批時間。

業界代表於會上踴躍提問,查詢有關新發牌制度的相關問題,部門代表一一作出回應。

《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將於2月1日起正式生效。為推動法規有效落實,市政署先後舉辦五場介紹會,向逾350名市民、業界代表等講解登記制度的制訂目的、規範內容、申辦手續,並聽取意見及解答查詢,加強相關持份者對“登記制度”的認識及瞭解。

強化食安監管 簡化行政手續

市政署根據市場情況、業界發展和市民消費模式的轉變,與時並進持續優化行政程序、提升行政效率。《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較過去發牌模式能夠縮短和減少行政程序,做到便利業界,扶持中小企業,配合社會的經濟發展,同時亦規範了場所須符合的營運條件,引入行政違法的處罰條文,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五場介紹會均設有互動交流環節,市政署代表同與會者就申辦手續、營運條件、變更經營業務及更新資料、若涉及消防安全及工務方面要求等問題進行交流及查詢。

市政署提醒,在登記制度生效後零售鮮活食品場所必須在開業前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方可向公眾開放。由文件齊備之日起市政署於三十個工作日內發出登記證明。商戶在領有登記證明後,須將登記證明張貼於場所顯眼處;如利用互聯網或社交平台進行宣傳,亦須將登記的資料上載於各網絡平台上。讓消費者在選購鮮活食品時掌握更清晰資訊,保障自身權益。

原持牌商戶下月首周領登

過渡期方面,若持有效的2023年度零售蔬菜、肉類或漁獲准照的場所,視為已按登記制度作出登記,准照持有人無須向市政署提出2024年度准照續期申請。此外,行政法規生效前處於審批程序中的准照申請,亦視為登記申請。市政署已向有關商戶發出公函及短訊,通知其於2月1日至7日辦公時間內到市政署食品安全廳領取登記證明。

設開業前期技術諮詢服務

食安資訊網 www.foodsafety.gov.mo 現已設立“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提供有關行政法規詳情、申請手續及流程等內容,歡迎登入查閱。此外,市政署亦提供“前期技術諮詢服務”。申請人可在具初步計劃或申請登記前,就申請流程、申請文件、營運模式、場所的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及食品衛生等方面進行諮詢,市政署將對初步方案提供技術意見。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月23日於日內瓦舉行會議,審議由中國提交的第四次人權報告,當中包括澳門特區的部分。中國政府代表團由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陳旭擔任團長,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擔任副團長。

在審議會議開場發言環節,張永春介紹了澳門特區自2018年第三次審議以來在人權領域的一些工作進展。他表示,澳門特區持續推進人權保障工作,主要立法或措施包括: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提升司法效率,保障居民訴諸法律的權利;改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使其成爲外部獨立監察機構,並擴大監督權力;頒佈《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保障本地和外地僱員的基本收入;實施雙層社會保障制度,在基本社會保障基礎上,引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此外,為提升人權保護意識,澳門特區向政府人員、司法官、教師等提供人權培訓,並與非政府組織合作開展人權普法活動。

張永春強調,未來澳門特區將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加快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確保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與此同時,澳門特區將繼續完善人權相關的法律制度,更好落實國際人權公約,不斷提升人權保障水平。

在互動對話環節,張永春回答了相關國家提出的問題。關於保護婦女、兒童、殘疾人士及少數族群的權益問題,他表示,澳門持續完善本地法律,以進一步加強對上述群體的保障,包括:修訂《勞動關係法》,調升產假日數;修訂《特殊教育制度》,向有需要的學童提供更適切的支援;推出《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促進殘疾人士就業;制訂《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保護兒童身心健康。

就如何跟進落實人權條約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的問題,張永春表示,澳門特區高度重視有關的意見或建議,對當中切實可行且有利於澳門特區發展、有利於澳門居民福祉的內容作出跟進,例如,制定《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法律、頒佈《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訂立“性騷擾罪”等。

關於保護移民工人權利的問題,澳門特區法律保障外地僱員不受歧視,《聘用外地僱員法》確立了不歧視原則,賦予外地僱員不低於本地僱員的權利、義務及工作條件的待遇。

審議工作組將於1月26日通過工作組報告,並適時將報告提交人權理事會全體會議核可。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梁穎姸局長、珠海市司法局李小燕局長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務局鍾頴儀局長今日(18)在橫琴共同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珠海市司法局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法律事務緊密合作備忘錄》。這是三方法律部門首份簽訂的合作備忘錄,當中訂立了三方在立法交流、法律援助、法治宣傳、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並建立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推動區域法律事務融合發展,促進跨境法治環境融合和涉外法律服務銜接,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

簽署儀式後,三方隨即舉行了首次聯席會議,就建立立法溝通機制、做好三方法治宣傳和法律推廣工作、設立業務交流和共學培訓機制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和交換意見,並同時商定明年由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主辦第二次聯席會議。

法務局梁穎姸局長表示,透過簽署《備忘錄》和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將充分利用澳門特區和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的優勢,穩步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促進三方法律事務的深度合作,助力深合區的法治保障,共同推動澳琴一體化、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出席上述簽署儀式及聯席會議的三地主要代表還包括:珠海市司法局邱東紅副局長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和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的相關主管。

積極推進電子政務有序發展一直是本屆政府的施政重點。特區政府以電子政務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切入點,從對外服務及內部管理等方面推進各項工作。繼面向居民推出“一戶通”提供民生電子服務、面向商企和社團推出“商社通”提供商社電子服務後,特區政府於2024年1月15日正式推出以統一政府內部管理為主的“公務通”電子平台,實現人力資源管理全流程電子化,持續提高公共部門行政管理效能。特區政府期望“公務通”日後可發展成為公務人員的遙距辦公平台,助力政府科學決策,提升行政效率。

優化政府內部管理,實時數據協助科學決策

為更準確和實時掌握特區政府人力資源數據,支持政府組識設置以及人力資源的“規、進、管、退”的科學決策,特區政府致力構建統一人事管理系統——“公務通”。“公務通”設有網頁版及手機應用程式(APP),涵蓋人事、公文及內部管理等功能,減少各部門重複開發建設和系統管理資源,實現行政管理工具統一化及規範化。

除提供一般的內部管理功能外,“公務通”還能夠匯總人事方面的數據資料,打破各部門人事的數據壁壘,有助特區政府掌握人力資源的實時現況,透過人力資源的數據對接及匯整,協助統籌決策及調度,為提升特區政府資源管理及分析決策能力提供支持。

整合提供公務人員管理及退休基金會電子服務

公務人員登入“公務通”後,便可即時查看出勤紀錄、電子糧單、以電子方式申請年假或缺勤、超時工作、報讀培訓課程、提交醫生檢查證明書、申請出生及結婚津貼、辦理公積金制度“轉換易”服務,以及跟進公文收發、電子公函制作或公文流轉等工作。

此外,退休公務人員及相關家屬亦可隨時隨地使用各項退休基金會的電子服務,包括公積金帳戶結算申請、公積金制度資訊、退休及撫卹制度定期金受領人線上資訊服務等。

“公務通”集工作、服務及資訊的統一平台

“公務通”除讓公務人員集中在一個平台上取得各項公務相關的資訊外,透過電子平台以電子方式提出各項申請,以及使用電子公務文書並進行內部流轉,推動行政運作的電子化,落實無紙化政務,減輕行政成本;而通過電子公文收發管理與內部流轉,將有效提升公文傳遞的效率和保密安全,有利於公文的追蹤及管理,亦便利人員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處理工作。

“公務通”作為政府內部管理系統,為公務人員提供包括工作、資訊及服務的統一電子平台。“公務通”以“統一數據標準”為原則,助力數字政府構建,通過統一門戶、業務系統與數據資源平台的建設,對特區政府的資源進行綜合平衡和優化管理,提高特區政府的資源使用效益,從而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

“一戶通”、“商社通”和“公務通”三個電子平台的推出,將促進特區政府政務服務朝數字化全面發展,助力數字政府的建設。

為回應社會對善用海濱空間的訴求,市政署計劃於嘉樂庇總督大橋至融和門之間建造總面積約六萬平方米的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項目設計以親子遊樂、休閒康體、親水景觀為功能空間的三大主軸,向市民提供優質大型的海濱休閒康樂空間。項目爭取於2024年年底動工,預計工期兩年。

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整體設計概念遵從《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在景觀方面的指引性原則,佈局劃分不同功能分區,以無障礙海濱休閒步道及單車徑貫穿全區主要動線,海濱休閒步道闊至少五米,單車徑長約一千三百米,來回線各寬四米,一圈總長約二千六百米。為最大化使用休憩區用地,單車徑部分以架高設計,同時可提供更多遮陽空間。

親子遊樂

整個片區將透過山丘起伏的微地形設計,在增加綠化及遮蔭同時,融入兒童遊玩空間,引入適合不同年齡層的新穎遊樂設施,例如坡度攀爬區、鑊形滑梯、空中天橋等為遊樂區豐富層次及空間趣味性。於區內較寬闊的區域設置親子腳踏車場,有條件提供較長的路線,全長二百五十米;車道設計將參考澳門東望洋跑道,家長小童可一同遊玩人力腳踏車。亦設有幼兒訓練區及幼兒挑戰區的平衡車場,供較幼齡兒童使用。

休閒康體

休閒康體功能包括球場區、健身區、綜合滑板場及多功能廣場。多功能廣場位於整個區域的主入口位置,設有親水表演舞台、旱噴泉廣場及景觀棧道,廣場空間可舉辦活動及支援美食節舉行,於農曆新年的特定日子亦可劃為爆竹煙花燃放區用途。廣場旁之綜合滑板場配合功能需求,利用了山丘起伏的設計,同時單車租借室及公廁等設施等亦可隱藏在地形下;另外,亦設有五人足球場、籃球場及練習場的球場區;康體區則有大眾健身區、平衡障礙區、長者及傷健共融區等,供不同需要的人士舒展身心。

親水景觀

利用休憩區沿海特點,設置不同的觀水空間,包括中央廣場及眺望台,上層平台可連接單車橋;下層為多用途空間/商業空間及戶外親水平台。區域東端設置餐飲空間及眺望平台,此外於合適沿岸位置設釣魚區。讓市民與海岸更接近,增加市民休閒的親水空間並飽覽澳門優美的海岸景色。

配套設施

區內將設有輕食餐飲空間、小賣亭及自動販賣機、戶外用餐桌椅以及公廁等配套設施,分佈於區內合適地點。為讓市民更方便到達,計劃中會新增一條臨時道路於休憩區的北側,由現時觀光塔街進出,連通到休憩區各主要和次要出入口,同時配備約八十個路邊泊車位、適量的電單車位及大巴落客區。

市政署期望澳門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打造澳門半島南岸的綠色走廊,為市民提供一個多功能的海濱康樂休閒場所,同時完善城市沿岸景觀。

為回應社會對善用海濱空間的訴求,市政署計劃於嘉樂庇總督大橋至融和門之間建造總面積約六萬平方米的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項目設計以親子遊樂、休閒康體、親水景觀為功能空間的三大主軸,向市民提供優質大型的海濱休閒康樂空間。項目爭取於2024年年底動工,預計工期兩年。

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整體設計概念遵從《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在景觀方面的指引性原則,佈局劃分不同功能分區,以無障礙海濱休閒步道及單車徑貫穿全區主要動線,海濱休閒步道闊至少五米,單車徑長約一千三百米,來回線各寬四米,一圈總長約二千六百米。為最大化使用休憩區用地,單車徑部分以架高設計,同時可提供更多遮陽空間。

親子遊樂

整個片區將透過山丘起伏的微地形設計,在增加綠化及遮蔭同時,融入兒童遊玩空間,引入適合不同年齡層的新穎遊樂設施,例如坡度攀爬區、鑊形滑梯、空中天橋等為遊樂區豐富層次及空間趣味性。於區內較寬闊的區域設置親子腳踏車場,有條件提供較長的路線,全長二百五十米;車道設計將參考澳門東望洋跑道,家長小童可一同遊玩人力腳踏車。亦設有幼兒訓練區及幼兒挑戰區的平衡車場,供較幼齡兒童使用。

休閒康體

休閒康體功能包括球場區、健身區、綜合滑板場及多功能廣場。多功能廣場位於整個區域的主入口位置,設有親水表演舞台、旱噴泉廣場及景觀棧道,廣場空間可舉辦活動及支援美食節舉行,於農曆新年的特定日子亦可劃為爆竹煙花燃放區用途。廣場旁之綜合滑板場配合功能需求,利用了山丘起伏的設計,同時單車租借室及公廁等設施等亦可隱藏在地形下;另外,亦設有五人足球場、籃球場及練習場的球場區;康體區則有大眾健身區、平衡障礙區、長者及傷健共融區等,供不同需要的人士舒展身心。

親水景觀

利用休憩區沿海特點,設置不同的觀水空間,包括中央廣場及眺望台,上層平台可連接單車橋;下層為多用途空間/商業空間及戶外親水平台。區域東端設置餐飲空間及眺望平台,此外於合適沿岸位置設釣魚區。讓市民與海岸更接近,增加市民休閒的親水空間並飽覽澳門優美的海岸景色。

配套設施

區內將設有輕食餐飲空間、小賣亭及自動販賣機、戶外用餐桌椅以及公廁等配套設施,分佈於區內合適地點。為讓市民更方便到達,計劃中會新增一條臨時道路於休憩區的北側,由現時觀光塔街進出,連通到休憩區各主要和次要出入口,同時配備約八十個路邊泊車位、適量的電單車位及大巴落客區。

市政署期望澳門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打造澳門半島南岸的綠色走廊,為市民提供一個多功能的海濱康樂休閒場所,同時完善城市沿岸景觀。

《汽車登記制度》法案日前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將於2024年2月1日起生效。為讓與機動車輛相關的業界認識修法內容,法務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和行政公職局於2024年1月15日舉辦講解會,本澳汽車及摩托車的相關商會、協會和保險業界共58名代表出席。

會上,局方代表分別就“一戶通”、“商社通”、我的車輛功能、《汽車登記制度》的修法重點、汽車所有權首次登記和移轉登記的網上服務,以及摩托車所有權轉移的網上服務等內容進行介紹。

同時,局方代表亦演示了透過“商社通”和“一戶通”分別辦理汽車所有權的首次登記和移轉登記,以及透過“一戶通”辦理摩托車所有權轉移的操作流程,有關服務全程均以線上方式完成所有權的轉移申請,毋須親臨辦理,而摩托車所有權經轉移後,新車主收到領證通知便可前往已選地點領取新的登記摺。

出席是次講解會的部門代表包括法務局盧瑞祥副局長、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黃泫瀅登記官、行政公職局陳子健副局長、交通事務局吳樂樂處長和羅家明處長等。

法務局與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於1月11日合辦本年首場“高等院校《憲法》與《基本法》專題系列活動”,邀請了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蔣朝陽教授擔任主講,共89名澳門海關保安學員參與。

適逢今年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蔣朝陽教授於講座上為學員們介紹澳門的歷史發展以及“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的情況,並講解《憲法》和《基本法》,以及第20/2023號法律《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的重點內容。講座後接續舉行“國是茶聊”小型討論會,蔣教授與學員們以輕鬆、互動的方式,就講座內容以及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交流。

為持續向本澳各界深入推廣《憲法》與《基本法》,自2015年起,法務局分別與多所高等院校合辦《憲法》與《基本法》專題系列活動,讓學生可全面和準確地理解《憲法》和《基本法》,成效顯著。未來,法務局將繼續舉辦不同類型的普法活動,加深市民對《憲法》、《基本法》,以及其他澳門法律法規的認識。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6/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行政法規草案。

為回應社會關於提高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審批效率的訴求,優化中小企業的營商環境,特區政府修改有關發牌程序的法規,透過縮減各部門作業期間並結合電子政務優化跨部門協作流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程以電子方式進行,申請人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市政署及其他參與實體亦透過“商社通"傳送資料、發表意見及回覆申請人。

二、縮短發牌程序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土地工務局發表意見的期限由現時二十個工作日縮減至十八個工作日,其他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亦由現時十五個工作日縮減至五個工作日。

三、過去申請人需自行向消防局提交檢查消防系統的申請,法規將此環節納入一站式發牌程序,該環節最快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在所需文件齊備及繳費後翌日,即可開展裝修工程,無需等待正式工程准照的發出。

五、鑑於法規引入各項加快程序措施可更快進行場所檢查環節及發出正式牌照,故法規建議取消現行檢查前的臨時牌照制度。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