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就制定2025年施政方針聽取歸僑總會意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21)日下午到訪澳門歸僑總會並進行座談,聽取該會就編製行政法務範疇本年度施政方針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會長劉雅煌感謝張永春一行到訪並聽取該會意見,充分體現新一屆政府對歸僑總會工作的重視。他表示,習近平主席對澳門提出“四點希望”,並強調“強化宏觀統籌,建設高效、有為的服務型政府,激發社會蘊藏的巨大活力和發展潛力”。歸僑總會一直以來積極配合政府做好行政法務領域的工作,對該範疇本年度施政工作提出健全澳門愛國政治人才培養體系、提升公共工程管理質效、建立電子政務協作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動、加強跨境數字基礎建設、完善市政設施管理監督制度、促進市政資源高效利用、推進琴澳相關法律制度銜接、做好小語種普法宣傳工作等建議,為助力構建高效有為的服務型政府,推動建設“法治澳門、活力澳門、文化澳門、幸福澳門”貢獻更大的僑界力量。
該會理事長畢志健、副會長黃瓊成、洪華、廖麗瓊、邢榮發、常務副理事長梁兆基、副理事長姚嘉聰、黎光豪、梁俊傑、理事黃慧芝分別就優化電子政務、改進施政及優化社區、完善非傳統領域國家安全立法、推進跨部門聯動及擴展跨境數字基礎建設、完善網絡安全法、提升跨境行政效能、優化行政效率、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等議題提出建議。
張永春表示,歸僑總會是本澳一個獨特的愛國愛澳社團,團結了來自65個國家的華僑。習近平主席“四點希望”中的第三點“着力打造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特區在落實習主席的相關希望上,歸僑總會的支持必不可少。行政法務範疇在過去五年都有到歸僑總會聽取意見,他感謝僑總的大力支持。過去五年的施政工作,行政法務範疇的工作仍有不足之處,希望歸僑總會未來一如過往,繼續支持行政法務範疇開展工作。
張永春亦感謝歸僑總會積極對行政法務範疇提出施政意見及建議,行政法務團隊將進行仔細研究和分析,作為編制本年度施政方針的參考。他指出,電子政務是公共改革的切入點,“一戶通”在過去五年獲得較大發展,未來要繼續完善,優化用戶體驗,未來也會研究推動“一戶通”和“商社通”伸延到深合區的服務功能。網絡安全方面,若出現問題,官方將主動發放訊息。有關深合區,澳門存在短板,如人材缺乏,未來會加強澳門方的參與,增加澳門公務員的數量。此外,行政法務團隊會繼續研究和持續提升公共行政效率。
參與座談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身份證明局代局長羅翩卿、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以及澳門歸僑總會多名副會長、副理事長及理監事等。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就制定2025年施政方針聽取街總意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21)日到訪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並舉行座談,就編製行政法務範疇本年度施政方針聽取該會的意見和建議。
會長吳小麗代表街總歡迎張永春一行到訪並聽取施政建議。她表示,市政工作繁重,攸關居民的生活素質,街總非常關注特區政府一連串的大型市政工程,並期望市政工作不斷得到優化,滿足社會的需求,確保本澳民生改善。她亦表示,未來應進一步增加立法工作的資源投放並提升效率,加快立法和修法的進度,促使本澳的法律制度與時俱進,緊貼實況,以回應社會持續發展對法律的需求。
理事長陳家良表示,習近平主席對本澳提出的“三點期許”、 “四點希望”,明確指明了澳門未來的發展方向。行政法務範疇應加強帶領公務員團隊學習領會習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從而讓整體政府更好執行國家給予澳門的工作和使命。公務員團隊要持續強化總體國家安全觀及提升維護國安的能力,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大原則,同時,亦應不斷與時並進,提高工作團隊和個人能力、社會治理水平和大眾服務精神,進一步助力開創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 成功實踐的新局面。
副會長蕭東文、副理事長江旭純、李仲言、鄧文基、梁俊傑、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雷文強、徐承康分別就市政工作、公共行政改革、電子政務、立法統籌、都市更新等議題提出建議。
張永春感謝街總積極提出施政意見及建議,行政法務團隊會認真予以分析研究,作為編製本年度施政方針的參考。他指出,習近平主席去年對特區政府提出了“四點希望”,精闢深邃,對特區未來發展指明方向,特區政府將貫徹落實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把特區政府各項工作做好做實做出成效,就此會要求部門領導主管深入研讀、忠誠履職,並加強對各級公務員的培訓,確保整個團隊都能全面貫徹習主席的“四點要求”,融入和落實到具體的施政工作中。習主席強調,我們要“促進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市民參與良性互動,引導和規範社團發展,築牢基層治理根基。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解決好廣大居民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創造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營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不斷實現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特區政府將不斷完善跨部門協作機制,快速回應社會訴求,解決居民關注的各項民生問題。市政署會持續聽取坊會等社團意見,聆聽用家聲音,推進市政設施的精細化,持續提升居民的獲得感及幸福感。張永春又指,近年特區政府在電子政務上改革創新,獲得社會肯定,未來將加強從使用者角度出發,不斷優化“一戶通”及“商社通”的介面,並樂意和社團加強合作,合力做好相關宣傳推廣和使用教學。此外,今年舉行第八屆立法會選舉,行政法務範疇將全力協助選舉管理委員會嚴按相關法律規定,按部就班開展及推動各項選務工作。
參與座談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身份證明局代局長羅翩卿,以及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多名副會長、副理事長及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等。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就制定2025年施政方針聽取婦聯意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20)日到訪澳門婦女聯合總會,透過座談方式聽取該會對行政法務範疇本年度施政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婦聯總會會長劉金玲表示,張永春司長領導的行政法務團隊始終與全澳市民攜手同心,在推動落實立法統籌、法制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完善職能架構、優化民政服務等工作上,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績。行政法務工作與每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婦聯總會多年來全力支持和配合包括行政法務司在內的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主動做好官民溝通的橋樑角色。多年來透過多層次、多維度方式收集市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建議,協助政府制定更完善和更具前瞻性的發展規劃。
理事長袁小菱指出,特區政府積極發展電子政務,經過多年發展,涵蓋多項政府服務及應用場景的“一戶通”平台,已成為社會大眾生活上不可或缺的應用程式,去年政府更推出“商社通”及“公務通”平台,擴展服務對象至本澳各行各業,這些舉措充分體現政府致力以更優質、更便利、更人性化的公共服務,回應廣大居民、商家及社團的政務和民生需求。
會上,該會副會長何凱玲、副理事長鄺玉球、呂綺穎、常務理事區小平、理事葉翠萍、關艷娟、議政維權部助理行政主管許浩智、灣區工作部助理行政主管唐伊韻及家庭服務中心主任黃敏兒分別就優化遊樂休憩空間設施、法律適應化、完善公共部門運作機制、優化公務人員職程、滲漏仲裁、街市活化、道路工程、琴澳融合及完善家事和民商事調解制度等議題提出建議。會後,劉金玲向張永春提交了婦聯對於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期望意見書。
張永春感謝婦聯踴躍對行政法務範疇提出施政意見及建議,並表示其屬下團隊將進行認真梳理和分析,作為編制本年度施政方針的參考。他指出,行政法務範疇在過去五年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績,離不開包括婦聯在內的本澳各大社團的支持與配合。一直以來,當局與各大社團保持着密切的溝通和聯繫,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能更接地氣,更為大眾市民接受和認同。他指出,2025年是新一屆政府的開局之年,行政法務團隊定必全面貫徹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時所作出的重要指示,並嚴格按照習主席提出的“着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的要求,以勇於擔當的勇氣和本着施政為民的目標,在行政長官岑浩輝“奮發同行 持正革新”的施政理念下,與市民大眾攜手同行,加強法制建設、落實立法統籌、完善公務員職程制度、完善市政建設、推動電子政務、優化民政服務。
參與座談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身份證明局代局長羅翩卿,以及婦聯總會多名副會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及該會屬下各中心主管、婦聯學校及各托兒所負責人等。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就制定2025年施政方針聽取中總意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20)日到訪澳門中華總商會並舉行座談,就編制行政法務範疇本年度施政方針聽取該會的意見和建議。
理事長馬志毅代表中總歡迎張永春一行到訪並聽取施政建議。他表示,過去五年,行政法務範疇以發展電子政務為切入點,積極推動公共行政改革,並不斷推動健全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及依法施政的制度體系,市政工作也持續得到優化,這些都展現出積極有為、高效便民的施政作風。習近平主席對本澳提出“四點希望”,將着力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置於首位,中總高度重視,並會一如既往發揮好作為政府與工商界溝通橋樑的作用,繼續團結和帶領工商界抓緊機遇,堅定大家對橫琴發展的決心和信心。他表示,中總未來會重點從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加快實現澳琴一體化等方面,助力行政法務範疇做好施政工作。
副會長崔世平、副理事長崔煜林、余健楚、黃國勝、何富強、徐達明、葉兆佳、林燕妮、馬志達、常務理事崔天立、黃珮珊、理事黃淑筠、李彩紅分別就加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制建設、優化公共行政和服務流程、社團法律制度、市政建設、都市更新、青年創業、完善特區法律體系等議題提出建議。
張永春感謝中總積極提出施政意見及建議,並表示行政法務團隊將認真予以分析研究,作為編制本年度施政方針的參考。他指出,習近平主席早前到深合區視察時提出,檢驗深合區開發建設的成效,要看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上,有沒有實實在在的舉措和成果。特區政府將加強內部統籌,加大投入力度,緊緊圍繞“澳門+橫琴”新定位,積極謀劃並適時出台支持深合區發展的相關政策及法律措施,推動深合區更好更快發展。同時,行政法務範疇必定牢記習主席提出的“四點希望”,貫徹落實“着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立法統籌方面,將由行政法務司牽頭在政策層面做好統籌協調,多個局級部門在技術層面參與,共同推進立法工作。同時,將深化公共行政改革,致力把依法治理和擔當作為結合起來,積極聆聽居民的聲音,堅持以市民為中心辦好每一件民生實事。
參與座談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身份證明局代局長羅翩卿,以及澳門中華總商會多名副會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及理事等。
夏寶龍今在京會見張永春一行 冀澳加強統籌推動深合區高質發展
受行政長官委託,行政法務司司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張永春率團前往北京,重點圍繞落實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考察橫琴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進一步發展尋求中央相關部委的支持,聽取指導意見。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今(17日)在京會見張永春一行,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周霽參加會見。
張永春向夏寶龍主任匯報了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深入學習落實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重要講話精神的情況,以及特區政府下一階段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和立法統籌、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的主要考慮。夏寶龍主任表示,希望新一屆特區政府在行政長官的帶領下,守正創新,奮發有為,把習近平主席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學深悟透,落到實處,開創澳門發展新局面。特區政府要加強內部統籌,積極研究出台促進深合區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與廣東省密切合作,共同推動深合區高質量發展,不辜負習近平主席和中央的殷切期望。
在京期間,張永春一行並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黨組成員郭蘭峰、科技部副部長陳家昌、海關總署副署長王令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余豔紅等會面。
張永春就中央部委出台支持深合區第二階段發展一攬子政策舉措、推進深合區的中醫藥產業及科技發展、優化深合區分線管理政策、落實在橫琴居住及就業的澳門居民“單牌車北上”等一系列問題,分別與郭蘭峰、陳家昌、王令浚、余豔紅等中央部委領導進行深入交流。各位領導均表示將深入學習領會及認真貫徹習近平主席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澳門+橫琴”新定位,對照深合區第二階段發展目標,積極謀劃並適時出台支持深合區發展的相關政策及措施,推動深合區更好更快發展。
代表團成員還包括深合區執委會副主任聶新平、行政事務局局長曹晉鋒、法律事務局副局長王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項新等。
張永春:認真落實習近平主席重要講話精神 全力推進行政法務範疇工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20)日表示,行政法務範疇將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認真學習並全力落實習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強化立法統籌,不斷完善特區的法律體系。
張永春下午在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5周年招待酒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感謝習主席、中央政府和行政長官岑浩輝的信任,有幸繼續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服務澳門市民。他續表示,習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時發表重要講話,全面總結了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成就和經驗,並對新一屆特區政府提出了四點希望,其中強調要著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深入推進公共行政體制改革。習主席的重要講話為澳門的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張永春強調,行政法務範疇將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認真學習並全力落實習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行政法務範疇將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推動公共行政改革,革新管治理念,完善組織架構,改進管治方式,強化宏觀統籌,建設高效、有為的服務型政府,不斷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行政法務範疇將因應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新形勢和新要求,繼續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制度進行完善;行政法務範疇將大力強化立法統籌,加強政府內部以及與立法會的協調,不斷完善特區的法律體系,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保障。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六次聯席會議昨舉行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六次聯席會議昨(18日)在中山巿舉行,由廣東省司法廳主持。在會議上,三地代表各自匯報了開展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認可申請的工作進展,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工作指引》,並就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及人才協同培養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三地已順利啟動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認可申請程序,冀繼續共同努力,爭取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年內出台。因應《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工作指引》的審議通過,希望三地共同做好宣傳解說及其他後續工作,為形成大灣區仲裁員共享名冊奠定基礎。關於人才培養方面,澳門將充分發揮自身獨特優勢,與粵港加強合作,為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作出貢獻。
出席是次會議的三地主要代表包括: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副廳長林楚明;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局長梁穎妍等。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關於公務人員就職時須進行宣誓的規定,以及完善公務人員的管理和紀律制度,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在完善就職宣誓方面,法案建議所有非領導及主管的公務人員就職時須以簽署聲明書的方式進行宣誓,拒絕宣誓者會被撤銷相關任用。故意宣讀與誓詞不一致的內容,或者故意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都被視為拒絕宣誓。此外,法案在誓詞增訂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容。如果公務人員在任職期間作出違反誓詞的行為,會被提起紀律程序及被科處撤職處分。同時,建議修改《司法官通則》,讓上述要求適用於司法官。現職的公務人員在法案生效後的一定期間內須以上述方式宣誓,拒絕宣誓者會被科處撤職處分。
二、在完善紀律制度方面,為加強紀律程序的調查手段,明確公共和私人實體有義務配合預審員進行調查,尤其是應其要求作證言聲明,如無合理理由拒絕作出聲明,可被科處罰款。為進一步保障紀律程序的調查不受干擾及確保部門運作暢順,放寬採取防範性停職的前提要件。
三、為應對涉嫌違紀的公務人員為免受紀律處分而在紀律程序完結前提前退休或離職,法案建議如公務人員申請退休時尚存有針對其本身的待決紀律程序,則中止申請退休的程序。如屬公積金制度前供款人,對其科處的紀律處分將透過罰款代替;明確如公務人員在刑事程序中被採取羈押措施,當被確定判罪後,有關人員須向行政當局返還該期間收取的薪俸。
四、在優化因病缺勤的監察機制方面,法案訂明公務人員因病缺勤且按醫囑需留在家中休息時,基於合理原因而有必要離開澳門,應事先向部門報備及說明理由,否則可被追究紀律責任。另外,為了核實病況,健康檢查委員會可查閱及索取有關公務人員的病歷資料、要求公務人員親身接受身體檢查,以及要求曾作診斷的醫務人員就核實病況提供協助及作出說明,並為此免除相關人員的保密義務。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了配合新修改的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關於領導及主管就職宣誓的規定,以及優化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中關於官員的委任、管理及問責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修改上述法律的法案,以及在法案通過後計劃修改配套行政法規。
在完善就職宣誓方面,法案建議領導及主管就職時,須宣誓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拒絕宣誓即自動撤銷相關委任。故意宣讀與誓詞不一致的內容,或者故意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都被視為拒絕宣誓。對於現職的領導及主管,法案建議在新法生效後以相同方式宣誓。
在委任領導及主管方面,為了讓監督實體有充分時間觀察擬獲任用的官員,法案建議在正式委任領導及主管前,應先以代任方式任命有關人員,當顯示適合時才正式委任。此外,為了促進人員流動,法案建議如現職領導及主管以代任方式獲委任至其他崗位,在代任期間中止原有崗位的定期委任,若最終基於不同原因而未能在新崗位正式任職,有關人員仍可返回原有崗位。
另一方面,為了落實構建管治梯隊的原則,在法案獲通過後,特區政府計劃修改配套行政法規,明確規定領導及主管人員原則上應從下一層級人員選拔,處級官員在獲任命前需及格完成指定培訓課程。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在正式任命官員前行政公職局需就有關任命提供意見。明確規定監督實體在決定續任官員時,需審視有關人員的表現是否仍符合任命的條件。
在加強管理及問責方面,法案建議調整及增加終止領導及主管定期委任的依據,例如當有關人員未積極執行上級指示或未能落實既定目標,或個人行為對特區或部門的形象運作造成影響或者損害有關官職所需的威嚴時,監督實體可終止定期委任。
此外,由於法案已完善終止定期委任的規定,監督實體已可終止不稱職官員的定期委任,現行法律關於讉責的規定已失去原有效用,所以法案建議設立勸誡機制取代讉責,明確規定當領導及主管未能有效管理所屬部門,或者在執行政策時有不足之處,監督實體可向有關官員作出勸誡,相關勸誡會附入有關官員當年的工作表現評審報告及評核表,以作為官職續期的考量。
最後,法案建議確立領導及主管的專有紀律制度,明確規定有關人員的義務,當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違紀時,原則上由監督實體辦公室的法律人員擔任預審員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交由監督實體作出決定。
法案亦針對領導及主管職務的特殊性而規定專有的可科處紀律處分的違紀事實,例如親身或透過第三人從事屬其任職部門所主管或監察的私人業務,不回覆廉政公署的勸喻或審計署的審計結果,或不向該等實體作出解釋,又或在接納或同意勸喻或審計結果後不執行相應的建議或糾正措施等。
透過是次修法,特區政府希望優化對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管理機制,增加問責手段,使監督實體可以因應不同情況的嚴重性而對相關人員採取勸誡、不續期定期委任、終止定期委任、紀律處分等不同層級的問責措施。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舉行第四次會議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於今(11日)以視像方式舉行第四次會議,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林楚明、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鄧頴茹等出席。
會上三方各自匯報開展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認可申請的工作情況,同時廣東省方亦匯報了粵港澳三地調解協議互認與執行機制的工作情況。委員會將於本年11月下旬向第六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匯報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的工作情況,爭取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盡早出台。
出席會議的三地代表還包括: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副局長邱顯哲、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廳長陳志揚、技術輔助廳廳長趙占全;廣東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都貴均、副處長鍾繼亮;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署理高級政府律師張肇庭、法治建設辦公室政府律師金佳穎、政府律師林姿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