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本澳市面上越來越多不同種類葡語國家生產的食品供市民及旅客選購。為進一步瞭解葡語國家食品的食用安全情況,市政署於本澳市面抽取合共一百五十個樣本,進行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及真菌毒素作綜合檢測,所有樣本結果均符合本澳食安標準。

現時,本澳市售常見的葡語國家食品有肉製品、蔬菜製品、穀物及其製品、調味品、咖啡等。加工肉製品在生產及銷售過程中,倘若未有妥善處理和貯存,容易受到致病性微生物污染;蔬菜、咖啡、穀物等農產品及其製品容易透過環境污染、原料種植、處理或加工過程等途徑受到鉛或真菌毒素污染。另外,為防止食品腐壞,延長食用期限或使其加工後色澤更佳,食品業界可能會在生產上述加工食品過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等。一般而言,這些因素都會影響食品安全。

為此,市政署於去年第三季開展了葡語國家食品專項食品研究調查,對本澳葡語國家產品特色店、超級市場等地點售賣的葡語國家食品樣本進行沙門氏菌屬、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山梨酸、硝酸鹽、亞硝酸鹽、鉛、黃曲霉毒素B1及赭曲霉毒素A檢測。調查結果顯示,所有樣本均通過食品安全檢測,符合澳門食安標準。然而,由於部分加工食品的鈉、脂肪等含量稍高,建議市民選購時細閱包裝上的營養標示,保持均衡飲食。

市政署會持續關注市面流通食品的食用風險和衛生狀況,維護本澳的食品安全。是次專項食品研究調查結果已上載至食品安全資訊網(https://www.foodsafety.gov.mo/),歡迎市民查閱。

將於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整合及更新相關食安標準,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更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為協助食品業界進一步瞭解法規的詳細內容,掌握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注意事項,市政署將於三月十九日及二十日舉辦兩場《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講解會,助力本澳食品業界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及產品安全質量,歡迎食品業界報名參與。

講解會將於澳門新批發市場十樓市政署食品安全廳禮堂舉辦,第一場為三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時至四時;第二場為三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三時至四時。屆時市政署將介紹本澳執行食品添加劑標準的現況,結合法律規範、科學數據及行業實務應用,講解常用的食品添加劑種類及在新法規下的使用規限等。有興趣的食品業界可由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透過“商社通”或“一戶通”報名,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296 1239或8296 1245報名。

特區政府自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規,分別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訂定安全標準。將生效的第5/202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除整合及更新現有三項食品添加劑標準外,亦涵蓋了如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膨鬆劑等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以進一步規管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保障澳門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深圳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汪洪率代表團一行今(29日)到訪法務局,與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和相關領導主管進行會議,就加強兩地法治建設合作、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等議題進行探討。

會上,梁穎姸局長介紹了法務局的主要職責,以及在統籌立法、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和法律推廣等方面的工作情況;汪洪副書記介紹了市委政法委的職能及在政法系統人員培訓方面的成功經驗;與會者亦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制建設、調解及仲裁制度完善、民商事司法協助,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等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雙方均認同是次會議有利於加強深澳兩地法律部門在公共法律服務及法律培訓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從而有序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共同推進大灣區的法治建設。

參與會議的還包括法務局副局長邱顯哲、深圳市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郝治等。

配合電子政務發展,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市政署於三月一日起推出《公共地方總規章》電子答辯服務,市民或實體可自行或委託他人,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平台就因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而展開的處罰程序進行答辯。

如使用《公共地方總規章》電子答辯服務,市民或實體可登入一戶通或商社通平台,選擇“公共地方總規章”服務中的“提交答辯”功能,查看“我的實況筆錄與控訴書”或自行輸入個案編號及發出日期,就指定個案提交答辯。同時,亦可以附件形式上載倘有的證據,如相片或影片等。

電子答辯服務亦支援代辦,代理人在提交答辯時,只須同時上載相應授權書或其他可證實其具正當性的資料便可。如有查詢,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和蒙古國司法內務部部長B. Enkhbayar今(28日)在澳門特區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關於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協定》共21條,合作內容較為廣泛,既涵蓋了民商事司法文書送達和取證,也包括民商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以及法律和司法實踐的資料交換等,有助於雙方共同應對跨司法管轄區的民商事糾紛,推動跨境投資和貿易,促進兩地的經濟發展及人員往來。

出席是次簽署儀式的還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局長梁穎姸,以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等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小組成員的代表;蒙古國的出席人員還包括蒙古國駐港總領事Ms. O.Khulan、國家警察廳副委員Mr. D.Ganzorig以及司法及內政部國際條約與合作司司長Ms. Ch.Narantuya等。

自今年3月1日起,在橫琴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且經批准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本澳寵物犬貓主人,可持“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每次攜帶一隻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免卻過往需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手續。

須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申請人須帶同犬貓到澳門市政狗房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預防疫苗,並於注射疫苗三十天後且不多於一年內採血,進行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當具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後,可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目前,全球共有55間被市政署認可的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實驗室,申請人可向市政署諮詢相關詳情。一般情況下,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需時兩周出報告,犬貓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疫苗、採血及辦理文件等費用按市政署價金表收取,而檢測及送檢快遞等約需2千澳門元,費用視服務供應商收費而定。

主人每次限帶1隻犬或貓且不可代帶

市政署提醒寵物犬貓主人,“動物健康證明書”為一次性文件,當攜同犬貓前往深合區時,仍維持每次向橫琴海關作出申報,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及提交“動物健康證明書”,通過現場核驗晶片,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當從深合區返回澳門時,主人須向澳門海關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次限帶一隻,不可由他人代帶寵物過關。

市政署提醒寵物主人進出橫琴口岸時,所攜貓隻須置於籠中,犬隻可使用籠,若由主人以鏈帶牽引,則需佩戴口罩以免對他人造成滋擾。並建議犬隻穿著尿片以維持公共地方衛生。

此外,寵物主人可攜同貓或狗使用旅檢大樓人工通道、自助通道過關;若為駕駛者,則可使用車道過關。若攜帶貓犬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向市政署申報進口准照及預約檢疫。

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昨(26日)率團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出席粵港澳市場准入規則銜接工作磋商會議,與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許可註冊處副處長鄭宇及橫琴深合區商事服務局局長吳創偉等領導,就深化粵澳兩地商事服務的發展進行交流。

會上,雙方就兩地設立公司的便利措施、加強人員業務交流和培訓、簡化港澳投資者公證認證手續,以及設立公司全程電子化等議題進行了討論。同時,雙方同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共同推進商事領域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和實務合作等工作。

出席會議的還包括法務局登記及公證事務廳廳長劉芷瑩、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梁采怡、珠海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恩以及江門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霞等。

第五屆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在澳門大學公共行政培訓中心舉行結業典禮,共有25位學員獲頒結業證書。有學員表示,通過培訓班加強了他們對服務意識的認知及追求,在問題意識得到增強,同時明白到思維改變的重要性,會運用所學為澳門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代表、人事部部長艾一平,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澳大校長宋永華,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澳門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行政公職局副局長羅健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龐啓富,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澳大副校長許敬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胡偉星、公共行政培訓中心主任稅兵等出席結業典禮。

宋永華和吳惠嫻分別向25位學員頒發結業證書。稅兵在典禮上表示,第五屆課程遵循著兩條邏輯主線:以問題為導向、以行動為導向。第五屆學員提交的六份小組報告,均是工作實踐中的痛點問題,例如:“如何‘快多一分鐘’,實現跨部門接警流程優化?”、“如何減少大型會展活動的垃圾,讓澳門成為‘綠色之都’? ”他認為培訓所學的技能是“術”,培訓所悟的觀念是“道”,二者不可偏廢。通過三個月的高強度培訓,學員們懂得在每一項細微的工作中都勇於擔當,明白公共行政的真諦是以人為本,意識到電子政務“絕不是把線下流程照搬到線上”,而是讓市民擁有獲得感。稅兵期望學員在畢業後將所悟的觀念帶到工作中,從“管理者”重塑為“服務者”,用實幹和擔當換取市民滿意的笑容,推動澳門公共行政改革。

來自市政署的余嘉豪代表培訓班全體學員發言,他表示在高強度的學習過程中,學員主要在三個方面得到思維及意識上的蛻變。首先,學員對服務意識有更深刻的認知及追求,務求將工作從“做了”,變為“做到”,繼而提升至“做好”,公共服務水平除了講求速度,更應注重其深度及溫度。第二,學員的問題意識得到增強,課程提升學員思考本質的能力,從而主動發現問題,並在源頭上解決問題。第三,學員明白到思維改變的重要性,在工作上需要打破固有思維,運用科技賦能,借鑒其他城市數字政府的發展經驗,結合澳門實際情況並予以運用及優化,才能提高整體的效率與效果。余嘉豪指無論各位學員身處哪個部門,他們永遠是一個團隊,並會好好運用課程的所得所學,通過思維上的改變,對自身作出改善,為他人、團隊作出貢獻;同時會一直保持學習的心,感染身邊每一位同事,打破固有、敢於創新,為澳門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配合深合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分線管理模式更好地落實,實現澳門與深合區之間進一步便捷流通。自3月1日起,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已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攜帶供其本人自用,且符合特定種類及數量的食品及鮮花等動植物產品經橫琴口岸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而對於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持有市政署簽發的“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亦可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上述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及新安排,將稍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

特定人士攜特定種類、特定數量食品經橫琴口岸返澳可免申報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市政署聯同澳門海關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及動植物檢疫工作,保障區內食品安全、動植物安全及貨物流通,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生活及往來。

3月1日實施的新措施將允許在深合區居住或就業、且已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經由橫琴口岸攜帶供個人自用,且每人每日一次可攜帶貨物總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特定種類及數量的動植物產品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有關產品包括:熟的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各類蔬菜水果、各類鮮花組合等。通關時,海關會進行關檢工作,如符合條件將給予便利通關。

“往返深合區簽注”便利寵物隨深合區澳人飼主返澳

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事先向市政署提出申請,且具市政署認可的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即屬符合免檢條件,將獲市政署簽發“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持有關文件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名飼主每次限帶一隻,免卻過往每次返澳前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程序。

市政署提醒寵物飼主,若攜同犬貓前往內地時,仍維持每次向進口口岸的中國海關作出申報,出示由市政署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明書、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接受現場查驗,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有關上述對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內容詳情可稍後參閱《澳門特别行政區公報》,或瀏覽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及“動物衛生監督”專題網頁。同時,市政署亦特別提醒其他澳門居民或人士,若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例如熟的肉類)及寵物,又或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申報進口貨物及預約檢疫。

行政長官賀一誠伉儷今(9)日下午先後到塔石廣場年宵市場、澳門及氹仔兩個爆竹燃放區參觀,與攤檔經營者、居民和遊客共迎新春,同享節慶歡樂。

年宵市場設有多個售賣賀年禮品、年花和小食的攤檔,遊人絡繹不絕,洋溢着濃厚、熱鬧的節日氣氛。行政長官伉儷甫一到達塔石廣場,就前往多個攤檔欣賞品種繁多的年花及了解其銷情,與經營者親切交流,互相致以新春祝福,並與在攤位玩遊戲的小朋友互動,場面歡愉。

行政長官特別關心學生經營花市攤檔的創業情況,鼓勵他們勇於嘗試,藉各種機會吸收經驗。有檔主表示年宵市場人流暢旺,銷情理想,行政長官為他們感到高興,並祝願攤檔生意興隆。

參觀年宵市場期間,行政長官不時向途人拜早年,希望大家龍馬精神,身心康泰,闔家平安。

隨後,行政長官伉儷到訪澳門及氹仔爆竹燃放區,了解燃放區和攤檔的準備情況,並向檔主致以春節問候,提醒他們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暖,以及期望爆竹銷情理想,財源廣進。行政長官伉儷還親身燃放爆竹及煙花,藉此祝願廣大居民龍年大吉,澳門百業興旺,社會繁榮安定。

行政長官伉儷在年宵市場和爆竹檔購買了多種賀年物品、年花、文創及手工產品,以及爆竹煙花等,共消費9,388澳門元。

陪同參觀的還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