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升出生津贴与社保制度保持一致
来源: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

为鼓励生育,特区政府在今年《施政方针》中提出将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生津贴,从原有的5,418澳门元提升至6,500澳门元。为使公务人员的出生津贴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协调,特区政府藉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的机会,建议同步调整公务人员的出生津贴,由原有的60个薪俸点(5640澳门元)调升至70个薪俸点(6580澳门元)。
    出生津贴属一次性补贴,在有子女出生时申请发放。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与公务人员福利制度分属两种不同的制度,有关福利不能同时兼收,所以当公务人员有子女出生而申请出生津贴时,不得同时申请收取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