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仔園街市及沙梨頭街市二樓美食廣場合共十五個攤位的公開競投結果日前已公佈,市政署今(2日)為獲甄選競投者舉行講解會,介紹有關街市攤位的注意事項及訂立攤位租賃合同的手續等,讓有關競投者為入場開業作準備。

講解會由市政署代表向有關競投者詳細講解訂立攤位租賃合同及後續進場安排的日程、有關攤位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關法律及指引的規定,以及在申請進行攤位內部裝修或新添設備時須注意的事項等。現場設有提問環節,由各部門代表回答競投者所提出的查詢。

是次公開競投的雀仔園街市五個攤位及沙梨頭美食廣場十個攤位,可供經營十三類商品或菜式。經評審委員會逐一審核投標者提交的競投文件,根據營運策略、經驗及資格、攤位每日經營時間、貨品種類的多元性、支付工具的便利性等五項主要標準評審,按照甄選條件編製及公佈分配攤位優先次序排名名單。市政署將與有關中標者保持緊密聯繫,並有序安排中標者入場度尺及安裝經營設備等,讓有關經營者盡早開業,為雀仔園及沙梨頭街市注入新的活力。

為向本澳居民提供更優質、多元的鮮活食品選擇,滿足居民食用鮮雞的傳統飲食習慣,在國家海關總署支持、市政署與拱北海關合作及協調下,首批約二千隻“生鮮雞”今(2日)晨通過快速通關及優先檢驗檢疫流程後,經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抵澳門,過程順暢。訂購首批“生鮮雞”的包括超市、餐廳、街市攤販及市民。

供澳“生鮮雞”在屠宰並包裝完成後,立即以冷鏈運輸車運載,全程冷鏈配送直達關口。內地海關實行快速通關,市政署則預先安排檢疫人員在關口準備,當生鮮雞冷鏈運輸車抵達後,檢疫人員優先展開檢驗,對冷鏈運輸車及“生鮮雞”進行溫度檢測、核對貨證等查驗工作,盡量快速放行,確保“生鮮雞”在出廠後1.5小時內運抵本澳上市。

供澳“生鮮雞”須佩有標示屠宰日期及時間的鼻環,外包裝上亦須印有產品資訊、屠宰日期及時間等,且須貯存及展示於冷藏櫃內。

市政署將持續加強對零售鮮活食品場所進行衛生巡查及抽樣監察,以保障本澳鮮活食品安全。同時,市政署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有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登記證明的商戶或街市攤檔,購買時留意生鮮雞應貯存及展示在冷藏櫃,並檢查包裝是否完整及留意生產日期及時間,確保所購買的生鮮雞安全及質量。

行政會完成討論《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進一步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回歸法》的規定,完善澳門特區的法律制度,特區政府於2010年公佈第34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對在1976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間頒佈並採用為澳門特區法規的2,123項法律及法令進行清理及適應化的工作。

在清理過程中,某些法規被判斷為不生效。為了確定有關狀況,特區頒佈第11/2017號法律及第20/2019號法律,合共確認746項法規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以及廢止17項已沒有存在價值的法規。

在確認已不生效的法規後,特區政府有需要對剩下的仍生效法規作適應化及整合,以便按《基本法》及《回歸法》的規定,對因回歸而有必要修改的法律術語作詞句替換、整理經適應化的規定及剔除已不生效的規定,並修正倘有的中葡文不準確之處。

為了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上述適應化及整合的成果,特區政府分兩個階段提交法案,第一階段處理1976年至1993年期間頒佈的法規,第二階段處理1994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間頒佈的法規。

為處理第一階段的法規,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對於1976年至1993年期間頒佈且仍生效的若干法規作適應化及整合,並對與現行法律制度不協調甚至無法執行的法規,在不改變其原有政策下作輕微修改。同時,明示廢止若干已沒有存在價值的規定,確認於2019年後被默示廢止或失效的規定的不生效狀況,並重新公佈經適應化及整合的法規。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今(2)日在公共行政大樓多功能廳召開本年首次全體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

張永春在會上表示,政府會繼續致力推進各項公共行政改革工作,期望各位委員通過對社情民意的掌握及在公共行政領域的豐富知識和實踐經驗,積極向政府提出寶貴意見,完善公共行政改革的各項工作。

會上,行政公職局向各委員介紹近年公共行政改革重要議題,包括職能架構、服務流程、跨部門合作、人員流動、績效問責,以及公務員能力等,重點探討如何從電子政務及公務員管理兩方面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對此,各委員積極發表意見,並訂定了本屆委員會的工作方向和重點。

本次會議是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自重組後首次委任新一屆成員而召開的全體會議,出席成員還有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陳子健、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周惠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江旭純、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蔡明威、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秘書長張嘉敏、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理事長李略、澳門大學副校長許敬文、澳門大學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林嘉欣、澳門大學助理教授陳建新、澳門理工大學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鄞益奮、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葉桂平,以及澳門科技大學教授張博堅。

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

現時在食品工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常普遍,惟長期過量食用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特區政府已於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規,分別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訂定安全標準。

為更好與國際標準接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經參考最新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主要來源地及鄰近地區的標準,並結合對本澳市場的監測結果及風險評估後,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除整合並更新上述三部法規現有的標準外,亦涵蓋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如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膨鬆劑等,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以進一步規管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保障澳門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法務局副局長邱顯哲今(1日)宣誓就職。儀式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並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見證。

張永春致辭時指出,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週年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5週年,亦是現屆政府的第五年,法務局應繼續遵循施政方向推進各項工作。他勉勵邱副局長和同事們要繼續齊心協力,共同落實好法務範疇的既定方針政策。

邱顯哲表示上任後定會全力以赴,與法務局同仁共同努力,為特區的法務工作作出貢獻。

邱顯哲擁有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合辦的公共管理碩士和汕頭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進入公職,曾擔任法務局技術輔助廳廳長、查核暨申訴廳廳長、登記及公證事務廳廳長等職位,由2017年9月起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邱顯哲自2024年2月1日起擔任法務局副局長,為期一年。

第2/2024號法律《汽車登記制度》於今 (1日)生效,機動車輛所有權登記實現全程電子化,居民可以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辦理有關服務,達至簡政便民的施政目標。

法務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和行政公職局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部門代表分別就“一戶通”、“商社通”、我的車輛功能、《汽車登記制度》的修法重點、汽車所有權首次登記和移轉登記的網上服務,以及摩托車所有權轉移的網上服務等內容進行介紹。

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表示,有關法律的生效實現了機動車輛所有權登記全程電子化,由即日起,按原有程序於交通事務局申請EX試驗車牌及完成新車註冊後,可透過“商社通”辦理汽車所有權的首次登記;市民亦可透過“一戶通”辦理汽車和摩托車所有權的移轉登記、變更汽車登記的車主居所地址等服務,毋須再親臨政府部門辦理,達到簡政便民的目的。

此外,《汽車登記制度》亦免除了“變更汽車註冊號碼的登記”(俗稱“套牌”)和“對已取消車輛註冊連續五年且沒有負擔登記(例如:抵押或查封等)的汽車,註銷其所有權的登記”的申請手續,改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依職權作出登記,進一步減少市民到政府部門辦理手續的需要。

盧瑞祥亦表示,為配合上述法律的生效,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將不再發出或補發汽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而已發出的車契則維持有效,直至其所載的資料發生變更為止,市民可透過法務局的汽車登記訊息平台(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vehicle/vehicle-platform/info),查閱汽車是否具有有效的車契,以加強汽車買賣的安全性。

此外,交通事務局處長吳樂樂補充,原車主與新車主於“一戶通”完成辦理摩托車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已即時轉移,新車主於網上可獲取電子收據及代替登記摺之憑證,待收到領證通知後,便可前往已選地點領取新的登記摺。

為讓市民了解更多《汽車登記制度》的內容,以及在線上辦理汽車登記手續,法務局已開通“汽車登記專題網站”(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vehicle/vehicle-info),並透過“澳門法務局”或“DSAJRAEM”微信訂閱號以及Facebook專頁“普法園地”發佈圖文包及演示視頻;關於摩托車所有權轉移的線上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交通事務局亦已開通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51F3D9AF6AEAC11623590C043B452BD8),歡迎市民關注。

春節臨近,商務部對外貿易司李興乾司長今(1日)組織內地保障春節供澳農副産品穩定和安全代表團到訪市政署,與市政管理委員會戴祖義主席及柯嵐副主席等座談,並實地考察澳門新批發市場及沙梨頭街市,了解內地農副産品供應情況,保障節日期間對澳門農副産品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工作組成員包括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廣東省商務廳的代表。

李興乾司長表示,中央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對澳門農副産品供應工作,關心澳門市民的生活。有關部門和各省市密切配合,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始終將有效保證澳門市場的安全穩定供應和市民的消費需求放在重要位置。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指導建立了一批高標準的生産加工基地,確保讓澳門市民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023年以來,供澳農副産品企業充分保證了對澳門農副産品供應,內地累計供應澳門農副産品41.7萬噸,同比增長14.4%,活豬、活牛、冰鮮雞肉、蔬菜、水果、蛋品等農副産品均保持增長態勢。

在澳期間,李興乾司長一行考察澳門新批發市場、沙梨頭街市,了解相關的管理及經營情況,並與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及副主席柯嵐等進行交流座談,了解澳門市場生鮮物資的需求和保障情況,多項措施進一步保障澳門生鮮物資穩定供應。

春節臨近,商務部已作出部署,提出强化貨源組織、保障質量安全、完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築牢安全防綫、落實主體責任、密切部門合作、强化服務意識等多項保供措施,要求全力做好保供安排,保障節日期間對澳門農副産品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

市政署感謝商務部及海關總署的大力支持,一直以來爲澳門提供優質的生鮮物資,供澳食品一直獲得嚴格把關,而且食品種類不斷增加,貨源充足,將與商務部及海關總署繼續保持緊密溝通合作,共同保障澳門鮮活食品穩定供應。

農曆新年將至,為確保供澳水產品的食用安全及供應穩定,市政署聯同拱北海關日前對供澳食用水生動物註冊養殖場、中轉場開展聯合巡查監管,就供澳水產企業的動物衛生防疫、設施設備管理、企業自檢自控、從業人員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抽取筍殼魚、草魚等六個品種的水產品樣本,針對氯黴素等六十六項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檢測。

此次聯合監管是市政署及拱北海關為落實雙方於去年十一月簽署的《關於建立供澳食用水生動物“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模式合作備忘錄》而開展。目前,市政署與拱北海關共同認可的企業共有十九家。檢查結果顯示,企業普遍能夠履行衛生和食用安全責任,確保供澳水產品的安全及質量。在聯合監管下,企業出口到澳門的食用水生動物將被視為低風險,受查驗比例大幅度降低,平均通關時間節省逾六成。根據有關《合作備忘錄》,雙方繼續施行各項監管合作模式,令供澳食用水生動物的品種更多元化,滿足本澳市民需要。

市政署及拱北海關提醒,春節將至,企業應結合澳門市場的需求,備好充足的貨源,並做好生產及中轉過程的食安及品質監控,繼續為澳門居民提供安全及多元的水產品消費選擇。

第1/2024號行政法規《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於即日(2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關法例規定,在登記制度生效後,零售鮮活食品場所必須在開業前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方可向公眾開放。有意經營有關場所的自然人及法人(公司及社團),可透過“商社通”或親臨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提交有關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申請及取得登記證明。

透過“商社通”提交登記申請及取得登記證明

申請人可透過“商社通”提交有關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申請,無需親臨櫃檯辦理,市政署會由文件齊備之日起計三十個工作日內發出登記證明。

在“商社通”取得有關電子版登記證明後,商戶可自行下載及使用 A4 白紙列印,按規定將登記證明張貼於經營場所顯眼處,如利用互聯網或社交平台進行宣傳,亦須將登記的資料上載於各網絡平台上,讓消費者在選購鮮活食品時掌握更清晰資訊,保障自身權益。

申請人可隨時登入“商社通”查詢申請進度,掌握狀況。此外,如需更改場所名稱、食品種類或類別,亦可透過“商社通”提交有關申請。

提升行政效率,推動便民便商

《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優化了有關發牌模式的行政程序,做到便利業界,同時規範了場所須符合的營運條件,引入行政違法的處罰條文,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另外,引入服務電子化手段,提升行政效率之餘,落實推動便民便商,扶持中小企業。特區政府將會按社會需求持續推出更多電子化措施,提升行政效率和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前期技術諮詢服務,助業界提高申辦效率

另外,為助有意開設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人士明晰瞭解從籌備開業到獲取登記證明須辦理的事項及營運要求,市政署亦提供“前期技術諮詢服務”,就其經營方案提供技術意見。同時,亦可協助申請人利用“商社通”進行登記。有關“前期技術諮詢服務”以及《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的詳細內容,可登入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查閱。

商社服務持續發展,支援全程線上開戶

“商社通"現時有近1.1萬個實體帳戶,自1月9日推出以來,已有超過800個實體申請帳戶,目前合共提供近90項服務。“商社通”採用全線上開戶模式,無論是自然人企業主、社團及公司,只需簡單幾個步驟,即可線上開立實體帳戶,無須親臨政府部門。

有關“商社通"的服務詳情,請瀏覽專題網站(https://www.gov.mo/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