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跟进涉非法食品加工场案 三家下游食店被勒令停业整顿
来源:市政署

市政署持续跟进日前氹仔怀疑非法食品加工场案,对怀疑使用该非法场所制品之下游食肆抽取食品样本化验,展开深入卫生调查,已勒令涉案的三家下游食店停业整顿,并要求网上外卖平台将涉事商户下架处理,以阻截风险漫延。

日前,市政署接获治安警察局通报,于氹仔一住宅单位发现怀疑非法鱼肉加工场所,已即时对涉事场所展开卫生调查,抽取现场所制作的鱼肉及鱼肉腌制品样本进行检验,扣押现场食材,开立卷宗。同时,市政署根据警方提供的怀疑下游食店资料,作进一步搜证及调查,包括派员检查有关怀疑涉事场所的食品处理及卫生操作情况,以及抽取食品样本进行检验,约谈场所人员以进一步了解场所的运作及食品的来源、处理程序及供应情况等。市政署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治安警察局提供的资料,已明确有关的涉事下游场所是「匠人胡包子铺」及于网上外卖平台「澳觅」上,名称为「鱼婆婆可以喝汤的酸菜鱼」、「鱼小妹烤鱼&蛙蛙」之涉事商户。

为确保食品安全,市政署已根据第5/2013号《食品安全法》第九条,对上述涉事食肆场所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各场所暂停营运,直至证实不再存有食安风险。同时,要求网上外卖平台「澳觅」将涉事商户下架处理,以阻截风险漫延。

市政署提醒食品业界,食品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安标准进行,确保食品卫生及品质安全,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将可被检控,若构成行政违法,可被罚款五万至六十万澳门元;若触犯「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故此,食品业界务必向可靠及具信誉、卫生良好的供应商采购食材食品,明晰货源及食材品质;同时保留食材的来货单据以便有需要时供相关部门追溯货品来源。市民若发现有场所涉嫌出售有问题的食品食材,可致电食安专线2833 818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