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就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针对行政长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给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诉,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已于今年5月23日作出确定性裁判,判决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败诉,并确认行政长官宣告土地批给失效行为的合法性。

 特区政府持续关注事件发展,在此重申,由于购买了“海一居”楼花的人士与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之间的楼花预约买卖合同已无法履行,特区政府支持购买了“海一居”楼花的人士向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索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再次促请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履行应有的法律及社会责任,依法向购买了“海一居”楼花的人士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