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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特区政府成立后,设立集中统筹立法机制,加大法务部门参与法规草拟的力度,逐步强化立法流程的统筹和跟踪,积极落实和有序开展各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法规草拟工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6)日到立法会引介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下称《通则》),透过全面的检视及修改,务求令《通则》的规范更符合现今行政运作和管理发展的需要,从而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是次修订《通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假制度、缺勤制度及工作时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