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21日
《调整房屋津贴的金额》法案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
立法会今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引介、一般性讨论及表决《调整房屋津贴的金额》法案,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会议。
陈海帆引介法案时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关心和致力完善公务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适时调整以稳定公务人员队伍和提高士气。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估算,现时一人家庭的“住屋及燃料”开支接近澳门币六千元,而现时公务人员每月的房屋津贴约占该项开支的四成,特区政府认为应适当调升房屋津贴,以减轻公务人员的住屋负担。与此同时,近期有不少公务人员团体反映了调升房屋津贴的诉求,且公务人员薪酬评议会在提出2017年度薪酬调整的意见时,亦提及调升房屋津贴的意见,因此,特区政府对调升房屋津贴进行了分析。
至于加幅方面,特区政府注意到住屋及燃料物价指数升幅在近期有放缓的趋势,由2014年每季均有双位数百分比的调升,回落至本年度首一、二季按季分别调升3.07%及1.15%。经综合考虑后,建议将房屋津贴由现时的薪俸点30点调升至薪俸点40点。
若以现时每一薪俸点澳门币81元计,金额为澳门币3,240元,升幅为33.33%。估计调升后的金额占个人住屋及燃料开支超过50%,使能进一步减轻公务人员,尤其是较低收入的基层人员的生活负担。
最后,法案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