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1日
《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今生效 私人公证员可主持结婚
来源:法务局
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于今(1日)生效,新增赋权私人公证员主持结婚;民事登记局与公共部门及本地医院间的资料互联互通,以实现出生和死亡登记及结婚申请的全程电子化等。
由即日起,居民在结婚申请获批后,除在民事登记局办理结婚登记外,亦可由私人公证员在民事登记局以外地方主持结婚;取消出生简报(俗称“白咭”)及死亡简报(俗称“落葬纸”),民事登记局向申请人免费发出首份证明。同时,随著法律生效,民事登记局亦与本地医院建立数据互联,居民无需前往该局办理死亡登记。
特区政府将于今年内,在“一户通”推出“结婚一件事”、 “出生一件事”, 实现出生登记、结婚申请全程电子化,届时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于线上办理结婚申请、订立婚前协定、申请结婚津贴等多项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于线上全程办理初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出生津贴,以及预约办理身份证和回乡证等多项公共服务。
为让市民了解第11/2024号法律《修改〈民事登记法典〉》的内容,法务局已开通“民事登记专页网站”(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civil/civil-info/home),并透过“澳门法务局”、“DSAJRAEM”微信订阅号及Facebook专页“普法园地”发布图文包,欢迎市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