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获立法会细则性表决通过

修改第14/2009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今日(11)下午获立法会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相关会议。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修改海上交通控制员、地形测量员和水文员等职程的薪俸点,修改后与入职要件相同的其他职程的薪俸点相同。

二、 设立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和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明确担任高级技术员及技术员职务所需的学历程度。

三、 整体配备方式订定职位数目的职程,以及无专有晋级规则或专有配备方式订定职位数目的特别职程,均无须进行晋级开考,从而使职级变更的程序更快捷、更高效。

该法律自公布后满90日起生效。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修改第14/2009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修改第14/2009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