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6)日到立法会引介《海域管理纲要法》法案,法案指自国务院明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域和海域的管理范围,澳门特区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海域,制订海域管理的框架性和具指导性的法律制度,是完善澳门特区海域法律制度重要的一环。
特区政府于2016年进行公开谘询。综合谘询结果和各方的意见,特区政府制订了《海域管理纲要法》法案,法案旨在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管理的一般原则和制度框架,包括海域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基础,统筹机关与主管实体之间的关系及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