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细则性通过《修改〈私人公证员通则〉》法案

立法会今(10)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修改十一月一日第66/99/M 号法令〈私人公证员通则〉》法案,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等官员列席会议。

上述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重新开办私人公证员培训课程和提升公证服务质素,以回应公证服务的需求与业界对此的回应能力。该法案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修改:入职条件;在开考通告内订明有关开考所发出的执照数目;完善开考、培训及就职制度。

今日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的修改《私人公证员通则》法律将完善对私人公证员的委任、就职及替代、权利和义务、查核及纪律、中止执照及终止执行职务等方面的规定。该法律将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修改十一月一日第66/99/M 
号法令〈私人公证员通则〉》法案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修改十一月一日第66/99/M 号法令〈私人公证员通则〉》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