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特区政府履新三个多月来,积极筹划各项施政工作。未来,行政法务范畴将以行政长官对澳门发展的总体方针为施政指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积极推进法制建设、逐步落实精兵简政、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作为施政的重点,致力为澳门的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系统和法制根基。
在公共行政领域,2015年将以精兵简政为主轴,把强化自信自强、勤政为民的精神;提升公仆意识,达致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作为我们的施政理念。把加强法治观念,提升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严格依法施政;科学、合理调配部门的架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加大电子政务的力度,节省人力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职程制度,加强培训、增加对公务人员的关怀,提高公务人员的士气和素质作为我们的施政目标。具体的施政工作规划包括:
(一)积极落实精兵简政
特区政府将从宜居、发展、关爱和善治四个方面,全面考虑政策取向和工作规划的需要,因应实际情况,平衡促进发展与规模控制的关系,积极落实与精兵简政相关的各项工作:一方面透过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使之权责清晰、相互协调、程序简化、资讯共享,做到既节省资源的投入,又能够整体提升施政绩效。与此同时,建立一支具备应有的行政能力、更精锐、更能有效落实施政计划的工作人员队伍,配合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务人员积极性的提升,增强各公共部门依法施政的能力。
结合以上两方面的措施与预算开支的控制,特区政府将逐步调控公务人员规模,实现精兵简政的目标。
(二)推动行政架构调整
继续有序推进公共行政部门职能和架构的重整工作。一方面深化民政总署的职能理顺,全面落实与文化局、体育发展局相关职能、工作项目、设施、设备及人员的转移计划;另一方面特区政府计划从法律政策的内在相关性及政策订定过程进行分析,把政策的研究规划、法律法规的草拟、法律资讯的整理及法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联系起来,评估法务局与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的职能,并进行组织架构的重整及优化,以完善特区政府法律政策的管理体系。另外,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特区政府成立跨部门研究小组,研究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研究小组将向社会各界谘询,在凝聚共识的前提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市政机构的职权和组成。特区政府期望透过有关研究,带动其他部门的职能理顺及优化工作。
(三)持续提升行政效率
配合未来整体施政方向及公共行政发展的需要,特区政府将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趋势和相关经验,制订《2015年-2019年澳门特区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并成立电子政务发展的统筹与合作机制,结合不同部门资讯范畴的人员,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此外,持续优化内部管理的行政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升运作效率;推出多项优化公共服务的电子化措施,包括登记及公证服务网上申请、预约及查询系统,《特区旅行证》及《往港旅游证》自助办理服务等。加强跨部门合作,逐步把各范畴在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提供的民生服务,有序扩展至各区市民服务中心,提高“一站式服务”的效能,构建优质公共服务系统。
(四)促进公职制度改革
特区政府将总结中央招聘制度过往的实际执行情况,就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讨。以“扩大双向选择空间,缩短入职时间”为目标,在2015年开展制度中有关分配及录用部分的法规修订。同时,全面检讨整个中央招聘制度,按职程的共通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招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程,将引入综合能力测试,取得资格后可自行报考部门各专业范畴的开考,加快人员招聘的工作,以达致“加强招聘的科学性,专才专用,打造专业高效公务人员队伍”的最终目标。
检讨现行《公务人员职程制度》,优先分析特别职程,针对不同入职条件的薪酬合理性提出调整方案。启动公务人员晋升制度的研究,拓展公务人员职业生涯的发展空间。此外,透过修改《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投放供款规章》,优化投放供款的运作,探讨推出其他稳健的投放供款项目,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的素质。
(五)提升依法施政能力
持续完善公务人员的培训规划及课程设置,继续为领导及主管级人员举办《基本法》研讨课程,并将课程的培训对象扩展至中层公务人员。深化现有的为各级公务人员举办的国情培训课程内容,使特区政府的工作能更好地配合国家整体发展策略。强化对各级公务人员的法律培训,为法律人员提供更多具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按照各级公务人员的职务特性,重新规划入职及晋级培训中的法律知识培训框架,增加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全面提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配合特区政府人才发展方向,开展检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课程的设计及相应配套措施。继续与欧盟传译总司(DG-SCIC)合作实施《中葡文翻译及传译学习计划》,并持续举办葡语的会话、公众接待及公文写作等培训课程,培养更多中葡翻译人才及加强各级公务人员的葡语能力。
(六)完善绩效评审制度
加强领导绩效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及可操作性,在现行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引入中立机构评价元素,设立公众对公共服务素质的评价机制,科学、公正地对官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奖励、要求改善及承担责任等绩效管理及问责的资料。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优化公共服务专题网页”及设立恒常讯息发布机制,适时公布与公共服务相关的统计资料与结果。按照“一体化的服务评审机制”的评审结果,开展“第三届政府服务优质奖”的评奖工作,对绩效卓越的部门给予表彰。
(七)优化谘询沟通渠道
启动检视现有政策谘询组织及沟通渠道的研究,从谘询组职的性质及特点、层次定位、职能复杂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就谘询组织成员的任期及兼任所订定的准则,调整谘询组织社会人士成员的任期及兼任,让谘询组织的功能得到更大发挥。另外,还会对谘询组织设置的辅助单位进行检视,以完善对谘询组织的支援及辅助,提升其运作效能。
(八)强化关怀支援机制
持续关注公务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发挥“公务人员薪酬评议会”的作用,定期检讨公务人员薪酬,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薪酬制度的级别划分,订定未来薪酬制度的发展方向。为纾解基层公务人员面对的经济压力,将推出新的援助和生活补助措施。特区政府将就设立“公务人员投诉及调解中央管理”机制向公务人员进行谘询,以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
在法务领域,把确立法治意识,完善法律制度;急民所急,与时并进作为我们的施政理念。把加大法制建设的力度,理顺现有的法律体系,强化对法律制定、法律修改的统筹,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法律草拟队伍,提高法案的整体水平作为我们的施政目标。具体的施政工作规划包括:
(一)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特区政府将努力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在完善立法程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集中统筹立法机制,确保政府在立法提案中体现立法政策的和谐性和连贯性,以及立法技术上的妥适性和可行性。在建立集中统筹立法机制的同时,特区政府还将著力加强与立法会的协调配合,积极参考和回应立法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加快法案审议进度。
(二)严格落实立法计划
抓紧涉及民生事务及基础性法律的草拟工作,将具迫切性及法律技术较成熟的立法项目纳入2015年立法计划,并透过完善项目进度汇报机制、拓展“立法计划统筹系统”的使用范围等措施,严格监督各立法项目的落实情况。
(三)著力加强法制建设
2015年,计划制订《分层楼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轻型出租客车(的士)客运法律制度》和《区际刑事司法互助法》,以及修订《经济房屋法》、《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和《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还将推进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并开展《民事诉讼法典》及《刑法典》的相关修订工作。此外,相关部门将共同探讨及筹备在本澳推行“家事调解”计划,致力透过非诉讼途径,有效处理家事问题。
在法律清理及适应化处理方面,鉴于该项工作所涉法律法规数目众多、技术复杂,特区政府将与立法会设立联合工作组,共同从立法技术层面研究和确定原有法律清理工作采取的立法路向、方式及程序,促进本澳法律与时并进。
(四)有系统推广基本法
利用现有宣传推广渠道和其他资讯科技手段,系统宣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深化市民的国家观念及对《基本法》的认识,积极推动爱国爱澳教育,加强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五)研究政制发展蓝图
特区政府坚持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澳门政制发展的有关决定,继续循序渐进地推进澳门特区政制发展。将总结两个选举管理委员会所提交的报告,认真检讨选举程序中遇到的问题,并在两个报告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的选举法,尤其是加强间选的竞争性和改善选举的公正性,以达致提升选举素质的目的。
(六)增加社会重返服务
为加强社会重返服务,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建立“关爱更生平台",为更生人士提供支援,并开办“逆境扶持"家长辅导小组,为受辅青少年的家长提供辅导。
(七)深化司法培训工作
继续全力支持司法机关的软硬件建设,除优先并加快开展司法官及司法文员的培训活动外,亦将积极协助两个司法机关就未来的人员需求拟订更长远的培训规划,并为优化司法培训制度开展相关的检讨及研究工作。
(八)积极促进司法合作
特区政府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在中央政府的协助和支持下,继续切实履行各项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积极开展区际司法互助协定的磋商工作,推进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移交逃犯的安排》及《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的工作;继续与内地磋商同类型司法互助安排;根据中央政府核准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范本与其他国家展开移交在囚外籍人士的磋商。
在民政事务领域,把关注社会问题,回应民生需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我们的施政理念。把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清洁和绿化工作,全力配合将澳门打造成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强化食物卫生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我们的施政目标。具体的施政工作规划包括:
(一)加强民政民生服务
特区政府将结合分区市民服务中心与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的功能,提升社区事务参与平台的效能,透过社区座谈会等形式,与各界社团代表及社区居民直接互动交流,尽快回应民生需求。此外,完善网上意见回应的工作,透过开设“常见谘询和意见案例网页”等方式,增加工作透明度。
开展水上街市重建工程,新街市大楼将是一个包括街市、公众停车场及社区活动中心在内的,具综合功能的社区设施。其他市政街市,如营地街市、红街市及雀仔园街市等,亦会根据使用情况开展优化工作。
(二)密切监察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将延续以“预防为先”的目标,透过巡查督导、食品流通链的抽查检测计划、食安推广教育,以及国际和区域食安范畴的互动、交流及合作等机制,提升本澳食品安全水平。继续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向业界提供指引,提升食品制造过程的卫生安全保障。此外,有关部门将逐步扩大食品检测范围,持续完善及优化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及效率。
为预防禽流感及改善零售活家禽场所卫生,保障市民大众的生命及健康安全,特区政府将就家禽集中屠宰政策展开谘询,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从而确定有关政策的取向。
(三)持续美化市容环境
继续开展以世遗建筑物为点、街道为线、旧区特色为面的城区环境改善工作,并在具条件的海滨沿岸等地区扩展休闲活动空间。继续开展立体绿化工作,充分利用有限空间为本澳城市景观增添绿意。还将持续进行红树林保育工作,以及对树木衰退的山林进行植树改造,恢复山林的绿化量。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12月19日宣布中央政府将再赠送一对大熊猫予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将配合内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新一对大熊猫早日抵澳与公众见面。
(四)不断改善城市卫生
继续开展雨水排放系统的工程,尤其加强北区及高士德、新桥一带的排洪能力,减少水浸情况出现,并将更换氹仔城区不敷应用的下水道,以配合该区发展的需要。持续优化公厕的设施及管理工作,优化垃圾收集设施,以改善街区卫生及美化环境。
(五)大力构建和谐社区
倡导居民遵守“有礼生活约章”,提升人文素质。鼓励居民了解社区情况,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充分发挥互助互爱的睦邻精神,营造和谐友爱的社区环境。继续推行“漫步澳门街”计划,为公众提供认识本土历史的环境和氛围,加深其认同感和归属感。
(一)施政理念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二)施政目标
-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
- 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 逐步落实精兵简政;
- 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 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
(三)重点工作
- 公共行政
- 有序推进公共行政部门架构重整,研究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
- 整体规划电子政务的发展,推出更多电子公共服务;
- 全面检讨中央招聘制度,加强招聘的科学性,打造专业高效公务人员队伍;
- 检视现行《公务人员职程制度》,优先分析特别职程,继续向基层公务人员提供生活援助措施;
- 强化公务人员的法律培训,提升知识素养和依法施政的能力;
- 引入中立机构评价元素,加强领导绩效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 规范谘询组织成员的任期及兼任,对谘询组织的职能及其辅助单位进行检视。
- 法律事务
- 完善民生事务及基础性法律,逐步建立集中统筹立法机制;
- 加强与立法会的合作,透过联合工作组推进原有法律清理工作;
- 系统宣介《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推动爱国爱澳教育;
- 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澳门特区政制发展,加强间选的竞争性和改善选举的公正性。
- 民政事务
- 加强食品安全的监察,透过区域合作,提升本澳食品安全水平;
- 就家禽集中屠宰政策展开谘询,以确定政策的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