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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

2018年,行政法務範疇將繼續以公共行政和法律制度改革為主軸,以促進民生為核心,創新完善機制,加強政策協調,本著積極進取、勇於嘗試、敢於承擔的精神,腳踏實地、攜手合作,堅定不移地推進廉潔高效政府的建設,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海濱宜居城市,為特區的整體福祉與繁榮穩定而努力。

 

推進職能架構重整

  • 在啟動為期3年的第二階段職能重整規劃基礎上,2018年將按照規劃及施政需要,有序跟進經濟財政、運輸工務及保安等範疇部門的重整或合併。
  • 進一步整合、優化諮詢組織體系,重點跟進包括消費者保護及民政民生等諮詢組織的重組。
  • 結合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社會意見,制定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方案,並開展相關立法程序。

積極發展電子政務

  • 在完成首階段45項中餘下的27項涉及酒店、娛樂場所、衛生護理等範圍的行政准照/牌照的跨部門服務流程的基礎上,選取10項與經濟民生相關的跨部門程序進行優化,推動一站式服務的深化發展,以及增加至少15項的公共服務實現全程電子化。
  • 在電子政務網絡基建方面,2017年已完成“政府數據中心”網絡基建的擴建工作,並制訂了雲端基建服務的管理標準; 2018年將繼續第二個“政府數據中心”的構建,有效擴大目前的“雲端基建服務”能力。
  • 優化自助服務機的網絡架構,逐步在多功能自助服務機增設電子支付功能,為各政府部門推出需要繳費的自助服務提供條件。

持續完善公職制度

  • 持續實施統一管理開考,並逐步形成恆常的開考模式。
  • 完善公務人員評核制度、晉升制度,並啟動對《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第二階段修訂工作。
  • 就“分級調薪”制度的初步建議向公務人員進行諮詢後,提出薪酬調整機制的方案及執行時間表。
  • 開展《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階段的修訂工作,對有關報酬及補助等規定進行修訂。

加強人員能力培養

  • 重點強化從管理層至基層公務人員全面掌握公共行政運作所需的基礎法律知識的能力。
  • 為中高級公務人員舉辦有關“一帶一路”的培訓活動,讓相關人員深入認識“一帶一路”的意義和價值,以及澳門參與的重要性。
  • 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培訓,提升公務人員在突發事件指揮和應變統籌能力,以預防、控制和減輕突發事件所引起的後果。

重視人員關愛支援

  • 計劃籌設公務人員活動中心,為公務人員提供更多展示才能、參與活動的場地,並支援有需要的公務員團體開展會務工作,進一步加強公務人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實施定期績效評審

  • 定期由第三方學術機構,持續對部門的公共服務素質進行評估,落實特區政府建立績效治理的目標。

推動政府數據開放

  • 按照制訂的特區政府數據開放發展策略及整體規劃,構建“數據公開服務平台”。配合特區推進大數據應用及智慧城市的建設,開展建設雲計算中心及政府數據整合的工作。

優化各項選舉事務

  • 全面檢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作為完善未來選舉工作的參考。

 

持續完善統籌立法

  • 繼續嚴格執行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確保年度立法計劃得以落實,並研究建立立法後評估跟進機制,關注法規實施後的情況,以完善澳門特區的法律體系。

大力推動法制建設

  • 持續跟進《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廣告活動》、《民事訴訟法典》法律草案和其他配套立法文件,以及《刑法典》中有關法人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的規定的修法工作。
  • 完成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及《船舶登記法》的內部立法程序。
  •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將就《國歌法》適澳啟動立法程序。
  • 就《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法案提上立法程序。
  • 預計於2018年完成仲裁制度及調解制度法案的內部立法程序。

多元宣傳法律推廣

  • 為進一步做好法律宣傳工作,尤其是《憲法》與《基本法》的宣傳,特區政府制定了具有系統性和針對性的長期宣傳推廣計劃,重點面向青少年。2018年是《基本法》頒佈25週年,特區政府將聯同更多民間社團和青年社團,以更活潑、新穎的方式組織紀念活動。

有序加強司法培訓

  • 繼續與國內外的相關培訓機構合作,為在職司法官舉辦不同的持續培訓活動。
  • 在司法文員的入職培訓方面,將根據相關入學試的結果,開辦第四屆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

積極參與國際交流

  • 特區政府將根據中央政府核准的四個協定範本,積極開展與其他國家的司法合作磋商。在區際司法合作方面,已與香港特區政府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的安排》達成協議,將持續跟進上述協定的簽署及商談工作。
  • 與歐盟開展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並向歐盟提交合作項目的中期報告。

緊密開展區際合作

  • 特區政府將配合“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開展協調與融合粵港澳三地在行政管理體制、法律制度和司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 促進與廣東省在公證領域的交流互訪並建立恆常溝通機制,就建立兩地公證文書查核機制持續進行溝通。
  • 加強與內地有關仲裁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透過互訪學習推進和落實仲裁和調解方面的合作,並探討建立人員培訓計劃和長期溝通機制的可行性。

完善民政服務系統

  • 將於氹仔籌建“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將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具可行性之服務延伸至該中心,有序落實紅街市、雀仔園街市、氹仔街市和祐漢街市的擴建改善計劃。
  • 跟進《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小販管理制度法》及《動物防疫及獸醫法》的立法工作。
  • 引入了電子監察系統,有效掌握及跟進所有道路工程個案,提升監管的成效。
  • 為強化城市內部排水系統,抗禦災害,2018年,將具體落實在內港建設雨水截流渠及雨水泵站,開展下水道優化工程,並計劃新建雨水下水道。

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 繼續緊守流通市場的監察防線,提高對外賣店及網購的監管力度和途徑。
  • 推動“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的落實,提高通關及貨物往來便利化,簡化內地進口本澳食品的檢驗措施,拓展食品貿易進口範圍。

推動綠色生活模式

  • 持續進行多項街道美化及建設項目。
  • 因“天鴿”颱風後大量樹木受損,將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的方式,與廣東省林業廳及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等機構共同開展澳門離島山林植被的復育方案。
  • 繼續於休憩區及公共場所規劃及建造綠化蔭棚點,並於公園、綠化帶、休憩區新增50個香花及賞花植物點。同時,舉辦各種大型花卉展覽及相關活動,進一步拉近人與自然的關係。

行政法務範疇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基本方針,配合特區政府建設“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發展定位,積極對接國家“十三五”規劃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契機,持續以公共行政和法律制度改革為主軸,以促進民生為核心,推進廉潔高效政府的建設,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海濱宜居城市。

公共行政

  • 繼續落實第二階段職能架構重整,制定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方案,並開展相關立法程序,逐步優化諮詢體系;
  • 全力推進電子政務的整體發展,優化服務流程,完善電子政務管理系統及相關基礎建設,提升公共行政運作效率;
  • 推進公職制度的逐步完善,加強公務人員的法治意識、國情認知,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支持特區政府各項施政規劃和目標有效落實;
  • 實施定期績效評審,由第三方學術機構持續對部門的公共服務素質進行評估;
  • 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配合大數據應用及智慧城市建設,強化政府數據中心的營運能力;
  • 跟進2017年立法會選舉後續的各項工作,研究優化選民登記系統,結合多渠道的宣傳,讓市民更好地認識及參與特區選舉事務。

法務領域

  • 嚴格執行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全面監督年度立法計劃的進展狀況,跟進法規實施情況,確保各立法項目順利推進;
  • 推進包括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等立法項目及修訂五大法典,繼續法律清理及適應化的立法工作;
  • 加強與民間社團合作,以創新和豐富的形式,穩步推進法律宣傳推廣,加深市民對“一國兩制”、《憲法》與《基本法》的認識;
  • 深化與葡語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司法互助合作,按照中央政府制定的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開展協調與融合粵港澳三地在行政管理體制、法律制度和司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民生事務

  • 強化食品監督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及指引,推動食安風險教育,促進區域食安合作,多方位保障食品安全及市民的飲食健康;
  • 制定短、中及長期綠化恢復計劃,持續改善城市排水系統,落實在內港建設雨水截流渠及雨水泵站;
  • 持續優化社區服務功能佈局,推動智慧市政建設,完善市政設施,拓展民生服務,構建和樂共融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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