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行政法务范畴仍将围绕精兵简政、完善法制及提升效率的施政核心,因应经济调整的新趋势,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各项施政计划和工作项目,回应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市民的期望。
2016年的施政目标将遵循:加强法治观念,提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严格依法施政;科学、合理调配部门的架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加大电子政府的力度,节省人力资源、提高服务素质;优化职程制度,加强培训、增加对公务人员的关怀,提高公务人员的士气和素质。
稳步落实职能重整
- 完成首阶段的架构重整计划,并制定第二阶段的架构重整方案。
- 有序对公共行政、法律、经济产业、交通、文化、社会工作、医疗等政策范畴的谘询组织进行重组或整合。持续落实对成员任期和兼任的制度,还将检讨谘询组织及政策谘询机制的运作。
- 推进筹设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研究,预计于2016年下半年形成初步建议,并向社会各界展开谘询。
积极推动电子政务
积极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严格执行《2015年-2019年澳门特区电子政务整体规划》订立的工作项目和时间表。透过构建电子管理及交换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优化公共服务及工作流程;逐步优化不同范畴约45项“行政准照/牌照”的跨部门程序,2016年将开展首阶段的工作,改善其中18项跨部门服务流程,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流程规范,提升绩效。
大力优化公职制度
采用双轨并进的路径改革公职制度,一方面优先革新公职法律 制度中独立性较强的部分,另一方面对制度的各个管理环节制定完整的改革规划,从2016至2018年有序地提出相应的方案。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制度》,招聘程序由行政公职局主导、用人部门协同参与,在简化甄选程序,提高招聘效率的同时,兼顾投考人意愿及部门的需要。2016年,计划举行3次综合能力考试。此外,还将透过电子方式,简化晋级开考的监督流程。
推进职程制度的全面修订,对《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所规范的20个特别职程的谘询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提出修订法案,并在此基础上,配合未来招聘、晋升制度的改革,开展一般职程的研究。同时,检讨《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中有关假期、缺勤、工作时间等规定,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方案。此外,将研究修订现行的公务人员晋升制度,以及启动对现行的人员评核制度的改革工作。
持续提升施政水平
特区政府持续为各级公务人员开办不同类型的培训课程,全面提升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积极加强法律培训,将按照新制定的法律知识培训框架,为各级人员开办法律应用培训课程,并推出针对法律人员的葡语进修计划。
全面理顺绩效评审
2016年,所有提供对外服务的公共部门都会按其职能和服务的性质,接受独立第三方的调查及评价,评价机制亦正式纳入领导官员绩效评核制度,将官员绩效与政策执行效果及服务素质相结合,让责制度更具科学、公正及可操作性。
努力做好人文关怀
持续向有需要的公务人员提供补充性经济补助,推行“公务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协调解决内部矛盾,加强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互信。
2016年将以“加大法制建设的力度,理顺现有的法律体系,强化对法律制定、法律修改的统筹,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法律草拟队伍,提高法案的整体水平。”作为施政目标。
逐步实现统筹立法
特区政府将具体落实集决策、统筹、草拟和谘询于一体的立法统筹组织机制。首阶段,法务部门和政策推行部门将组成法规草拟小组,共同草拟一些立法政策性强、技术性复杂的立法项目。同时,因应特区的发展定位、各部门的施政重点等情况,制定中长期立法规划。
继续加强法制建设
- 持续加强法制建设,抓紧民生事务的立法工作,在修订《民事诉讼法典》和检讨《刑法典》性犯罪部分谘询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修法方向和范围,并展开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修改私人公证员制度的法案,并提上立法程序;因应司法机关运作的需要,对《司法组织纲要法》进行修订。
- 在原有法律清理及适应化处理方面,法务部门与立法会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将进一步就默示废止和失效的原有法规的处理方式确定最终方案。此外,完成对仍生效的原有法律和法令的确认工作。
- 为筹备“家事调解”计划的推行,2016年将根据《民事诉讼法典》 的修订进度,推动“家事调解”计划的落实。
不懈推广宪政法规
特区政府将继续与民间机构合作,举办推广《宪法》和《基本法》的系列活动,尤其开展更多面向青少年和大专学生的推广活动,透过活泼生动的形式强化年轻人对“一国两制”的正确理解。
完善推广选举法律
完善推广选举法律,展开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法》及《立法会选举法》的研究工作,计划于2016年首季展开公开谘询。
全力做好司法培训
为促进司法效率的提升,将继续全力支援司法机关的培训需求,优先并加快开展司法官的入职及持续培训、司法文员的入职及晋升培训。
有序推进国际互动
积极推进国际及区际司法合作,争取与内地签署《相互移交逃犯安排》,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移交逃犯的安排》及《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特区政府将根据经中央人民政府核准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及《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范本,与其他国家展开磋商工作,并优先与葡语系国家展开磋商。
将以“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清洁和绿化工作,全力将澳门打造成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强化食物卫生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施政目标。
提升市政服务素质
为提升市政服务素质,将增设筷子基市民服务站及石排湾市民活动中心;逐步把各范畴在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提供的且由民署代办的服务有序扩展至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另外,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将推出网上申报价目表服务。
进一步优化街市设施,除了加紧水上街市的重建工程,还将延续营地街市、红街市、雀仔园街市的环境改善工作。位于珠澳跨境合作区澳门园区内的新批发市场,预计可于2016年底落成。
强化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工作将延续以预防为先的目标。一方面食安中心将持续优化巡查、抽验、执法等工作,并计划完成四个标准的制定;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对业界及市民的食安教育;此外,继续透过区域合作、讯息通报、技术交流等,从多方面加强本澳的食品安全的技术及保障。
完善城市绿化设施
为配合本澳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持续开展市容美化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提升本澳的旅游形象。
紧扣完善法制、精兵简政及提升效率的施政方向,配合把澳门建设为“一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发展定位,因应经济调整的新态势,完善、优化施政计划和项目,积极回应社会持续发展的期望和要求。
公共行政
- 继续落实首阶段架构重整方案,推进筹设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研究,改善谘询组织的功能及运作;
- 有序落实电子政务五年规划,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便民服务;
- 落实统一招聘的新法规,双轨并行修定公职制度,全面检讨职程制度;
- 持续开办各类培训课程,全面提升公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 将第三方评价纳入官员绩效评核,并将其推广至公共服务的各个层面和领域;
- 完善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和对话机制,促进政府与社团及市民的良好互动和有效沟通;
- 推行“公务人员投诉处理机制”,持续向有需要的公务人员提供补充性经济补助。
法务领域
- 逐步落实决策、统筹、草拟和谘询于一体的立法统筹机制,制定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强法律草拟人员队伍的建设;
- 重视基础性法律的完善,抓紧民生事务的立法,继续进行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
- 继续与民间机构合作,针对推广对象的不同特点,举办《宪法》和《基本法》的系列宣传活动;
- 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法》及《立法会选举法》,加强间接选举的竞争性及选举的公正性。
民生事务
- 加强食品安全主动监督及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标准及指引,持续进行食安风险教育,增加区域间食品安全管理及技术层面的合作交流;
- 在谘询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以冰鲜禽取代活禽供应”的最终政策及工作规划;
- 提升社区服务,优化市政建设,完善城市绿化设施及卫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