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行政法务范畴将继续配合特区政府建设“一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发展定位,落实行政长官的施政纲领,按照特区政府五年发展规划,持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不断推进法律制度建设,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务,努力提升政策的执行力,使政府施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质素能回应社会的期望。
2017年的重点工作将持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完善公共行政组织架构:在完成首阶段职能架构重整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第二阶段重整规划的相关工作;优化谘询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服务电子化;优化评核、晋升及人员通则等制度;逐步把绩效管理融入整个公共行政运作中;有序完善特区政府整体公务人员培训体系框架;全力筹备和组织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事务。
深化职能架构重整
- 在完成首阶段职能架构重整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将按第二阶段的规划逐步开展相关工作。重点重整经济财政及运输工务范畴的部门。第二阶段的重整规划计划于3年内完成。
- 有序跟进经济产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运输工务等政策范畴的谘询组织重组。
- 对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谘询意见进行深入分析,在研究合理配置市政机构的职能的同时,一并处理与民政总署职能之间的关系,并配合职能架构重整工作的推进,开展设立市政机构的具体方案制定及法案草拟的工作。
持续发展电子政务
- 在完成首阶段45项中的18项跨部门行政准照/牌照审批服务的优化后,将优化27项涉及酒店、娱乐场所、卫生护理等范围的行政牌照审批流程。
- 在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方面,2016年共有15项涉及自然人选民登记、入职统一开考、统计资料回覆等范畴的相关服务全面电子化;2017年将最少有10项公共服务实现全程电子化。
- 逐步扩展政府数据中心的功能,并展开第二个“政府数据中心”的构建工作。
稳步优化公职制度
- 执行统一招聘制度,逐步展开各人员组别的招聘程序。
- 开展一般职程的职务分析工作,提出优化现行公务人员评核制度的建议,制订晋升制度改革的初步方案,以及根据职程制度的修订方向,提出分级调薪方案,进行谘询。
持续提升人员能力
- 全面检讨各级公务人员的培训规划及相关课程内容,逐步完善公务人员培训体系框架。
加强人员关怀支援
- 继续为公务人员举办各项文娱康体、心理健康等有益身心的活动,设立公务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以保障公务人员的投诉权利,促进员工及部门的和谐关系。
- 持续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务人员发放各项经济援助,并适时检讨有关援助项目和发放条件。
完善绩效治理制度
- 根据绩效评价分析总结报告内容及相关建议,对评估的方法、指标等进行全面检讨并完善。
加强与社会的沟通
- 检讨《公共政策谘询规范性指引》,完善谘询立项、谘询方式及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内容。
确保选举顺利举行
- 按照修订后的《立法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紧密配合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全力筹备和组织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事务,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公开和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2017年将不断推进法律制度建设,营造健康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集中统筹立法机制,加强法规立项的统筹和审查;强化法律草拟及翻译人员的队伍建设;推进各项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对《宪法》与《澳门基本法》的推广与宣传;促进国际及区际司法合作。
具体落实统筹立法
- 透过立法统筹组织体制,加强法规立项的统筹和审查,并按照集中统筹立法机制,有序推进一系列重大立法项目,包括制定《海域管理纲要法》、修订行政准照制度及制定《船舶登记法》。
持续加强法制建设
- 继续跟进修订《刑法典》有关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的规定,并检讨法人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的有关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法范围,开展法案草拟及业界谘询;逐步开展第7/89/M号法律《广告活动》的修订工作;继续跟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的士客运法律制度》等立法工作。
- 开展草拟确定1988年至1999年12月19日公布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的法案。
- 进一步借鉴外地在制度构建、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并与本地司法机关及专业团体合作,为完善澳门仲裁和调解制度,切实发挥其替代性纠纷解决功能创造条件。
有序推广宪政法律
- 持续透过多渠道及创新方式,加强宪政法律及常用法律的宣传普及。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 与欧盟合办的第三期法律范畴合作项目将举办11项活动。同时,特区政府将根据已获中央核准的刑事及民商事协定范本,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合作磋商。
推动区际法务合作
- 深化及改进与广东省在公证文书的跨域传送、核实和使用等方面的流程和机制,更好地服务区际间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
将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务,构建宜居的绿色城市:强化食品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宣传《动物保护法》,跟进相关的配套工作;持续优化市政设施,美化市容环境,打造美好和谐社区。
加强民政民生服务
- 持续提升市政服务素质,石排湾市民活动中心将投入服务。
- 位于珠澳跨境合作区澳门园区内的新批发市场即将落成,预计可提供比现时约多一倍的档位数量。
- 将采用电子化系统增强市政设施管理能力。
- 展开有关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小贩管理制度的立法及坟场管理制度的修法工作。
维护食安保障供应
- 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场所或人士。
- 制定有关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最高限量,以及食品中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标准等3个食安标准。
- 加强国际及区域间食品安全合作,包括承办“第4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与葡萄牙设立食品安全通报机制,继续参与葡语都市联盟所举办的活动,从而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平台”的建设。
保护动物防禽流感
- 持续跟进《动物保护法》生效后相关的配套工作,建立及培训执法团队,并着手研究制订有关动物传染病防治的法规。
- 加强对预防禽流感及冰鲜禽产品的宣传推广,增强市民对冰鲜禽及预防禽流感的认知。同时,增加街市售卖冰鲜家禽的档位,以提高市民的接受程度。
致力美化市容环境
- 持续开展道路及休憩设施的改善,以及全澳各区街道及公园的绿化工作,包括对部分世遗景点周边街道及氹仔区轻轨走线路面等区域进行重铺及美化。
- 增加城市及海岸树木的种植,继续建造澳门海岸的“翡翠玉环”。
不断改善城市卫生
- 兴建澳门内港北雨水泵站,增加24小时开放的公厕数量,并研究在公厕加设育婴设施的可行性。
行政法务范畴将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框架下,配合特区政府建设“一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发展定位,落实行政长官的施政纲领,按照特区政府五年发展规划,持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不断推进法律制度建设,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务,以回应社会发展及市民的实际需要。
公共行政
- 逐步开展第二阶段职能架构重整规划,稳步推进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筹设工作,整合、优化谘询组织体系,研究公共行政组织结构的完善;
- 有序落实电子政务五年规划,推进跨部门流程及公共服务电子化;
- 配合以能力为导向的改革方向,分阶段全面检讨现有的公务人员制度;
- 完善整体公务人员培训体系框架,加强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及国情认知,提升各级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 持续完善绩效评审制度,全面检讨第三方评估的方法和指标,构建有效的政府绩效治理体系;
- 持续完善谘询服务平台的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政府施政更接近社情民意;
- 按照已修订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确保2017年立法会选举更全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廉洁的基本原则。
法务领域
- 透过已构建的立法统筹组织体制,认真执行立法规划、协调法规草拟,加强立法技术的统一应用,推动集中统筹立法机制的落实;
- 加快民生事务立法,推进包括《海域管理纲要法》等重大立法项目及修订五大法典,继续推动法律清理及适应化的立法工作;
- 加强与民间社团合作,以创新形式推广《宪法》和《基本法》,继续面向市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 积极参与国际及区际司法交流,加强与葡语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司法合作,跟进落实与欧盟第三期法律范畴合作项目。
民生事务
- 强化食品监督机制,推出食品安全标准及指引,持续推动食安风险教育,促进国际及区域间合作,保障食品安全;
- 配合《动物保护法》的实施,跟进相关的法律配套工作,加强对预防禽流感及冰鲜禽产品的宣传推广;
- 提升市政服务素质,优化市容环境,完善市政设施,推动社区公民教育,打造美好和谐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