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
來源:市政署

自今年3月1日起,在橫琴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且經批准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本澳寵物犬貓主人,可持“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每次攜帶一隻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免卻過往需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手續。

須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申請人須帶同犬貓到澳門市政狗房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預防疫苗,並於注射疫苗三十天後且不多於一年內採血,進行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當具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後,可辦理“動物健康證明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

目前,全球共有55間被市政署認可的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實驗室,申請人可向市政署諮詢相關詳情。一般情況下,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需時兩周出報告,犬貓植入晶片、注射狂犬病疫苗、採血及辦理文件等費用按市政署價金表收取,而檢測及送檢快遞等約需2千澳門元,費用視服務供應商收費而定。

主人每次限帶1隻犬或貓且不可代帶

市政署提醒寵物犬貓主人,“動物健康證明書”為一次性文件,當攜同犬貓前往深合區時,仍維持每次向橫琴海關作出申報,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及提交“動物健康證明書”,通過現場核驗晶片,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當從深合區返回澳門時,主人須向澳門海關出示有效“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次限帶一隻,不可由他人代帶寵物過關。

市政署提醒寵物主人進出橫琴口岸時,所攜貓隻須置於籠中,犬隻可使用籠,若由主人以鏈帶牽引,則需佩戴口罩以免對他人造成滋擾。並建議犬隻穿著尿片以維持公共地方衛生。

此外,寵物主人可攜同貓或狗使用旅檢大樓人工通道、自助通道過關;若為駕駛者,則可使用車道過關。若攜帶貓犬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向市政署申報進口准照及預約檢疫。

圖文包: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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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包: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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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包: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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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包:便攜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往返澳門措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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