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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特區政府成立後,設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加大法務部門參與法規草擬的力度,逐步強化立法流程的統籌和跟蹤,積極落實和有序開展各立法項目的研究論證和法規草擬工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16)日到立法會引介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下稱《通則》),透過全面的檢視及修改,務求令《通則》的規範更符合現今行政運作和管理發展的需要,從而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是次修訂《通則》的內容主要包括年假制度、缺勤制度及工作時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