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13日
《調整出生津貼金額》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表決通過
立法會今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調整出生津貼金額》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並引介法案。
為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所定的鼓勵優生多育政策,《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將社會保障制度的出生津貼金額調升至澳門幣5,000元,以給予市民更多的生育鼓勵和支持措施。
現時公務人員的出生津貼在2014年作出調整後,將津貼由固定金額改為以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比訂定,以現時每一薪俸點澳門幣83元計算,公務人員出生津貼的金額為澳門幣3,735元(若以明年每一薪俸點將調升至澳門幣85元計算,則為澳門幣3,825元),較調升後的社會保障基金的出生津貼為低。考慮到鼓勵生育的政策是面向整個澳門社會,建議將公務人員的子女出生津貼金額,由現時等於公共行政薪俸表的45點調升至60點(以每一薪俸點澳門幣83元計算,為澳門幣4,980元;若以每一薪俸點澳門幣85元計算,則為澳門幣5,100元)。
法案建議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