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
2019年,行政法務範疇將繼續嚴格遵守“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尊重《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權威,配合特區政府建設“一中心”、“一平台”的發展定位,積極落實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契機,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建設,提升市政服務水平,為推動澳門邁向更高的台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穩步重整職能架構
- 繼續協助有意進行職能架構重組的各公共部門及諮詢組織落實相關工作。
- 將完成消費者權益保護諮詢組織的重組。
深化電子政務發展
- 繼續通過“一窗式”服務模式,選取性質相似的服務,結合流程優化及電子化等措施,讓市民可於綜合性的櫃枱辦理不同的服務。
- 2019年約有20項的公共服務實現全程電子化,至2019年底,預計約有90項服務實現全程電子化。
- 着力跟進規範電子簽名分級模式、電子文件與電子通知效力及文件共享等內容的電子政務法律草案。配合法案,重點推動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及“一網一戶”的個人化服務。
- 促進市政服務電子化,包括構建市政意見即時反映平台。
- 建立“一站式飲食牌照”共用資訊系統,為市民提供“線上遞交服務申請”及“線上查詢飲食及飲料場所資訊”等服務;開發民政活動網上報名系統。
- 持續完善“公務人員管理及服務平台”的功能,推出手機應用程式。
- 2019年將完成及推出“數據開放服務平台”,正式雲計算中心(簡稱“生產雲”)亦將於2019年完成基本設施。
- 繼續致力向其他國家或地區爭取給予澳門特區旅行證件持有人更多入境便利。2019年重點與美洲國家磋商互免簽證事宜。
優化統一管理開考
- 確立恆常的綜合能力試開考機制。完成2018年下半年開展的學士學位及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開展高中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
- 全面檢討及改革公務人員的入職招聘開考流程。
- 公職局將制訂與部門合作進行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招聘程序,減省不必要的步驟。
逐步完善公職制度
- 將整理及分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完成法律的修訂工作;完成公務人員評核制度及晉升機制法律草案,並交立法會審議。
- 在2018年訂定的分級基礎上,進一步形成調薪方案;繼續進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階段有關報酬及補助等規定的修訂,開展相關的法案草擬和立法工作。
強化公務人員培訓
- 繼續為中、高級別的公務人員舉辦《澳門基本法》的研討班,並繼續與不同部門及機構合作,舉辦《憲法》與《澳門基本法》專題講座。
- 持續為各級人員安排各類法律知識的培訓,按各級人員所需的共通性能力重訂核心培訓課程;將為領導及主管人員開辦針對“一帶一路”倡議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政策解讀及專題研討的培訓課程。
- 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協議,為特區政府就智慧城市建設中所引入的各項最新資訊技術提供適當的培訓安排。
- 繼續為中、高級公務人員,以及智慧城市建設專責小組的人員開辦有關智慧城市和大數據應用等系列的培訓課程。
關愛人員身心健康
- 氹仔公務人員活動中心將於2019年啟用。
- 繼續向有需要的公務人員提供各項經濟補助,減輕基層公務人員的生活負擔。
-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持續跟進公務人員提出的投訴。
完善問責配套制度
- 將根據2018年對領導及主管人員問責規範的檢討結果及完善建議,首先針對行政責任方面所涉及的紀律制度及退休與離職制度進行修訂,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行政問責的相關規範,就相關規定形成方案並進行諮詢。
- 按第三方學術機構在2018年收集市民對公共服務評價數據的基礎上,提交評價分析的總結報告。政府將根據評價結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部門的施政及重點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組織及服務評審等評價指標相結合,形成綜合的績效資訊,作為評審公共部門及官員績效表現的參考。
全力支援選舉工作
- 全力支援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開展選委會委員選舉及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工作,確保選舉以公平、公正、公開和廉潔的方式進行。
傳承愛國愛澳傳統
- 繼續推動各項青年工作,持續舉辦“澳門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動,與社會團體合作建立女性志願工作者團隊,並為團員舉辦國情考察培訓。
- 繼續籌辦青年公務人員的專屬培訓課程,與內地協辦單位協調優化國情考察活動安排,讓青年公務人員更深入了解國家各個層面的發展現況。
優化統籌立法機制
- 從細化集中統籌立法的執行流程和完善立法計劃編製方面着手,持續深化立法統籌工作。
- 將全面檢視《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階段的執行標準。法務部門將提前了解政策推行部門的立法政策和立法原意,及早討論立法項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問題,整體提高法律草擬的效率。
有序推進法制建設
- 爭取完成修訂《行政條件制度》法案的草擬工作及內部立法程序,並儘快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 爭取完成《民商事調解法》法案的草擬工作及內部立法程序,提供更多訴訟以外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
- 分析就修訂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開展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爭取於2019年將法案提上立法程序。
- 完成修訂《民事訴訟法典》法案的草擬工作,爭取於2019年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就修改《刑法典》有關法人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等事項分階段開展諮詢工作;將在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下設專責小組,開展《行政程序法典》的檢討和修法工作。
- 力求透過修訂登記及公證機關的組織架構、簡化各項程序和手續、清除窒礙全面落實登記公證電子化進程的規定,為居民提供更優質服務。
拓展普法工作方式
- 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力度,廣泛開展法律宣傳和推廣工作,尤其是通過推廣宣傳,使《憲法》與《澳門基本法》更加深入民心。
- 將聯同民間社團及學校舉辦“紀念澳門特區成立20周年系列活動”,讓市民深入了解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下,澳門特區的長足發展及取得的豐碩成果。
- 將以新思維、新方式開展法律推廣工作,包括與青年社團合辦形式新穎的推廣活動。
- 將進一步加強與專責部門的合作,深入地向社會大眾普及各項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規,並即時做好新頒佈法律法規的宣傳推廣工作。
全力支持司法培訓
- 繼續與兩個司法機關密切溝通,充分配合開展司法培訓活動,提升司法人員的專業水平,為在職司法官舉辦不同的持續培訓活動。
- 繼續進行於2018年開辦的第四屆和第五屆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籌辦不同職級的司法文員晉升培訓課程。
積極推動國際合作
- 特區政府繼續加強與周邊國家、葡語系國家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合作,積極推動預防和有效打擊跨國犯罪。
- 積極參與國際事務,跟進由若干人權條約監察委員會就特區適用相關條約所作的建議,更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心文件關於澳門特區部分的內容。
- 持續公佈適用於澳門特區的國際法文書,以及研究適用於澳門特區的國際機構所制定的規則、建議或指引。
深化區際法律合作
- 因應《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的出台,分析和研究粵港澳三地之間法律差異和衝突及規則制度的協調對接問題。
- 加強協調粵港澳三地仲裁機構的合作,並積極推動培養本地仲裁員;繼續協調澳門與內地、香港律師事務所之間的合作,並爭取逐步放寬聯營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條件。
隨着市政署的設立,將致力擴大市政署與市民大眾的溝通渠道,促進與社區互動,結合跨部門協作,解決涉及跨部門的市政問題。
擴展優化民政服務
- 將於氹仔成立“離島綜合服務中心”,將“一站式”綜合服務延伸至離島區。預計服務中心可為市民提供約26個公共行政部門近310項的服務。
- 市政署統籌管理的市民服務中心,將逐步推行“一窗式”服務模式,市民可透過同一個窗口辦理該中心提供的所有市政服務。
- 澳門半島及氹仔街市設施優化將全面落實。紅街市將加設升降機及冷氣;氹仔街市將增加攤位數量並安裝冷氣;祐漢街市、台山街市亦將全面安裝冷氣。
- 爭取年內完成制訂《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和《小販管理制度法》法律草案。計劃完成《動物防疫及獸醫法》的內部立法程序,將草案呈交立法會進行一般性審議。
監督保障食品安全
- 透過跨部門合作,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場所及人士嚴厲執法,遏止不法製作食品及走私食品等行為。
- 恆常監察本地及海外的食安事故,監測本澳市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情況,督促業界履行《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澳居民的膳食習慣,推動貼近生活的食安教育。
美化綠化城市空間
- 計劃將祐漢及馬場一帶的街道美化,逐步延伸至祐漢馬場區,增設兒童遊戲設施,引入適合不同年齡層人士使用的康樂設施等。
- 優化西灣湖沿岸周邊;開展龍環葡韻環湖步行徑工程;將氹仔蓮花單車徑延長至2,000米。
- 繼續規劃及建造綠化蔭棚點,並於綠化帶、休憩區等種植50個觀花點及芳香植物點,繼續進行1公頃的山林林分改造,種植約1,000株樹苗,於海岸紅樹林種植紅樹苗3,000株。
改善渠網環衛設施
- 除了內港建設雨水截流渠及雨水泵房工程將全面進行施工外,以分流手段強化渠網排洪速度,重整老化和不敷應用的渠網。
- 在鴨涌馬路與何賢紳士大馬路交界處將建造一條約200米長的雨水溢流管道連接至沙梨頭北街。
- 持續推進垃圾收集設施的優化工作,將具條件的垃圾站改建成壓縮式垃圾桶。
加強防災抗災能力
- 根據已制定的《園林綠化防災減災應變機制》及《風季前樹木及設施巡查指引》對全澳的公共綠地、山林坡地、苗圃、樹木及古樹、立體綠化設施等執行巡查,確保災後快速收集損毀數據,及時安排其後的排險和救援工作。
- 定期更新市政署“非前線人員救災支援梯隊”組成名單;優化與各部門建立的溝通機制;加強人員防災救災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儲備好各種防災救災物資,配備足夠運送物資人員及車輛;進行樹木修剪及疏通渠道。
- 監督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按照《垃圾清運應急機制》做好風前及風後垃圾清理及清運的工作;加大力度向市民及商戶宣傳如何妥善處理水浸食品、腐壞食品及其他垃圾等常識,以強化災後的復原能力。
行政法務範疇將繼續嚴格遵守“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尊重《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權威,配合特區政府建設“一中心、一平台”的發展定位,積極落實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契機,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建設,提升市政服務水平,為推動澳門邁向更高的台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公共行政
- 繼續協助部門及諮詢組織重整職能架構;
- 配合特區構建智慧城市,啟動制定特區智慧政務發展規劃,有序建立完整的法律規範,完善電子政務管理系統及基礎建設,促進政府數據開放,逐步推行“一窗式”服務;
- 逐步完善公職制度,強化公務人員的專業知識、法治意識、國家大局觀,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提升政策的執行力;
- 檢視領導及主管人員行政問責的相關規範,形成方案並進行諮詢;
- 全力支援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開展各項工作,確保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以公平、公正、公開、廉潔的方式順利完成;
- 傳承愛國愛澳傳統,協助青年人認識和關注國家發展的最新情況,強化其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法務領域
- 優化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強化執行流程標準和技術支援力度,完善立法計劃的編製程序,整體提高立法項目的執行效率;
- 推進民商事調解制度等重點立法項目,完善《民事訴訟法典》、《刑法典》及《行政程序法典》等基礎性法律,跟進法律清理及適應化的立法工作;
- 匯聚社會各界力量,廣泛開展憲政法律及民生法律的宣傳推廣工作;
- 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葡語系國家的司法協作,持續深化粵港澳法律服務和司法領域合作,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營造可預期的法治化環境。
民政事務
- 設立市政署,通過加強市政諮詢委員會吸納意見的作用,促進市政署與社區互動,結合跨部門協作,進一步提升市政服務水平;
- 擴展市政服務覆蓋面,持續完善市政設施,落實特區五年發展規劃的環境保護目標,促進大灣區生態建設,提倡互助睦鄰精神,構建和樂共融社區;
- 強化食品監督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及指引,推動食安風險教育,促進區域食安合作,多方位保障食品安全及市民的飲食健康;
- 通過一系列渠網改善工程及建造雨水泵房等措施,加強城市防洪防浸能力,配合特區政府防災救災整體部署,確保相關應變機制及指引的有效落實,做好災前預警及災後復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