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于2016年4月29日澳门日报第8版刊发声明,无理指责特区政府没有尽到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单方面认为政府在发展商售卖楼花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向市民提醒风险,并收取了印花税,允许楼花二手买卖。由于上述声明完全不符合事实和法律,无论是对特区政府依法施政,还是对广大市民及时准确了解事实真相,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故有必要回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