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日表示,澳门特区政府与葡萄牙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葡萄牙共和国移交逃犯协定》符合国际惯例,并符合双方各自的法律。

为推进都市更新的工作,特区政府草拟了《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法案,经立法会讨论通过后,于今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该法律第12条订定了“特别规定”,容许受批地失效影响的楼花购买者申请购买置换房,为兴建“海一居”置换房奠定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