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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6)日上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相關部門今日會再巡查路環格力犬安置場所,若仍不符要求會接管格力犬並對逸園啟動處罰程序,不再延長領回期。

現時程序上民政總署須將燃放爆竹的事實通知治安警察局,以及須在發出燃放火箭及煙花的准照前,取得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的贊同意見;同時,治安警察局亦具職責保障在慶典及表演時的公共秩序及安寧。為了保障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期間的公共安全及居民的安寧,以及提高執行效率,特區政府建議將有關職責由民政總署轉往治安警察局。

考慮到實務狀況,尤其是現時有關准照的發出,取決於治安警察局在考慮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險、場所的所有人及管理人的人格及品德後提供的贊同意見,並由其訂定得貯存於場所內的武器及彈藥的數量;同時,由其監管有關武器、彈藥、爆炸性物質的使用及攜帶等法律規定的遵守。因此,為更好地履行有關工作、保障公共安全,以及提高執行效率,特區政府訂定了《修改十一月八日第77/99/M號法令核准的〈武器及彈藥規章〉》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將有關職責由民政總署轉往治安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