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行政法務範疇將繼續配合特區政府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發展定位,落實行政長官的施政綱領,按照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持續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不斷推進法律制度建設,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務,努力提升政策的執行力,使政府施政水平和公共服務質素能回應社會的期望。
2017年的重點工作將持續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完善公共行政組織架構:在完成首階段職能架構重整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第二階段重整規劃的相關工作;優化諮詢組織體系;持續推進公共服務電子化;優化評核、晉升及人員通則等制度;逐步把績效管理融入整個公共行政運作中;有序完善特區政府整體公務人員培訓體系框架;全力籌備和組織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事務。
深化職能架構重整
- 在完成首階段職能架構重整工作的基礎上,2017年將按第二階段的規劃逐步開展相關工作。重點重整經濟財政及運輸工務範疇的部門。第二階段的重整規劃計劃於3年內完成。
- 有序跟進經濟產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及運輸工務等政策範疇的諮詢組織重組。
- 對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諮詢意見進行深入分析,在研究合理配置市政機構的職能的同時,一併處理與民政總署職能之間的關係,並配合職能架構重整工作的推進,開展設立市政機構的具體方案制定及法案草擬的工作。
持續發展電子政務
- 在完成首階段45項中的18項跨部門行政准照/牌照審批服務的優化後,將優化27項涉及酒店、娛樂場所、衛生護理等範圍的行政牌照審批流程。
- 在推動公共服務電子化方面,2016年共有15項涉及自然人選民登記、入職統一開考、統計資料回覆等範疇的相關服務全面電子化;2017年將最少有10項公共服務實現全程電子化。
- 逐步擴展政府數據中心的功能,並展開第二個“政府數據中心”的構建工作。
穩步優化公職制度
- 執行統一招聘制度,逐步展開各人員組別的招聘程序。
- 開展一般職程的職務分析工作,提出優化現行公務人員評核制度的建議,制訂晉升制度改革的初步方案,以及根據職程制度的修訂方向,提出分級調薪方案,進行諮詢。
持續提升人員能力
- 全面檢討各級公務人員的培訓規劃及相關課程内容,逐步完善公務人員培訓體系框架。
加強人員關懷支援
- 繼續為公務人員舉辦各項文娛康體、心理健康等有益身心的活動,設立公務人員投訴處理機制,以保障公務人員的投訴權利,促進員工及部門的和諧關係。
- 持續向符合條件的基層公務人員發放各項經濟援助,並適時檢討有關援助項目和發放條件。
完善績效治理制度
- 根據績效評價分析總結報告内容及相關建議,對評估的方法、指標等進行全面檢討並完善。
加強與社會的溝通
- 檢討《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完善諮詢立項、諮詢方式及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內容。
確保選舉順利舉行
- 按照修訂後的《立法會選舉法》有關規定,緊密配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全力籌備和組織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事務,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和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2017年將不斷推進法律制度建設,營造健康良好的法治環境:落實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加強法規立項的統籌和審查;強化法律草擬及翻譯人員的隊伍建設;推進各項重要法律法規的制定;加強對《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推廣與宣傳;促進國際及區際司法合作。
具體落實統籌立法
- 透過立法統籌組織體制,加強法規立項的統籌和審查,並按照集中統籌立法機制,有序推進一系列重大立法項目,包括制定《海域管理綱要法》、修訂行政准照制度及制定《船舶登記法》。
持續加強法制建設
- 繼續跟進修訂《刑法典》有關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的規定,並檢討法人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的有關規定;確定《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法範圍,開展法案草擬及業界諮詢;逐步開展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的修訂工作;繼續跟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等立法工作。
- 開展草擬確定1988年至1999年12月19日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的法案。
- 進一步借鑒外地在制度構建、人員培訓、宣傳推廣等方面的經驗,並與本地司法機關及專業團體合作,為完善澳門仲裁和調解制度,切實發揮其替代性糾紛解決功能創造條件。
有序推廣憲政法律
- 持續透過多渠道及創新方式,加強憲政法律及常用法律的宣傳普及。
促進國際交流合作
- 與歐盟合辦的第三期法律範疇合作項目將舉辦11項活動。同時,特區政府將根據已獲中央核准的刑事及民商事協定範本,積極開展與其他國家的司法合作磋商。
推動區際法務合作
- 深化及改進與廣東省在公證文書的跨域傳送、核實和使用等方面的流程和機制,更好地服務區際間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
將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務,構建宜居的綠色城市:強化食品監督,保障食品安全;宣傳《動物保護法》,跟進相關的配套工作;持續優化市政設施,美化市容環境,打造美好和諧社區。
加強民政民生服務
- 持續提升市政服務素質,石排灣市民活動中心將投入服務。
- 位於珠澳跨境合作區澳門園區內的新批發市場即將落成,預計可提供比現時約多一倍的檔位數量。
- 將採用電子化系統增強市政設施管理能力。
- 展開有關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小販管理制度的立法及墳場管理制度的修法工作。
維護食安保障供應
- 繼續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場所或人士。
- 制定有關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農藥殘留最高限量,以及食品中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標準等3個食安標準。
- 加強國際及區域間食品安全合作,包括承辦“第49屆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會議”,與葡萄牙設立食品安全通報機制,繼續參與葡語都市聯盟所舉辦的活動,從而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建設。
保護動物防禽流感
- 持續跟進《動物保護法》生效後相關的配套工作,建立及培訓執法團隊,並着手研究制訂有關動物傳染病防治的法規。
- 加強對預防禽流感及冰鮮禽產品的宣傳推廣,增強市民對冰鮮禽及預防禽流感的認知。同時,增加街市售賣冰鮮家禽的檔位,以提高市民的接受程度。
致力美化市容環境
- 持續開展道路及休憩設施的改善,以及全澳各區街道及公園的綠化工作,包括對部分世遺景點周邊街道及氹仔區輕軌走線路面等區域進行重鋪及美化。
- 增加城市及海岸樹木的種植,繼續建造澳門海岸的“翡翠玉環”。
不斷改善城市衛生
- 興建澳門內港北雨水泵站,增加24小時開放的公廁數量,並研究在公廁加設育嬰設施的可行性。
行政法務範疇將在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的框架下,配合特區政府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發展定位,落實行政長官的施政綱領,按照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持續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不斷推進法律制度建設,致力完善民政民生服務,以回應社會發展及市民的實際需要。
公共行政
- 逐步開展第二階段職能架構重整規劃,穩步推進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籌設工作,整合、優化諮詢組織體系,研究公共行政組織結構的完善;
- 有序落實電子政務五年規劃,推進跨部門流程及公共服務電子化;
- 配合以能力為導向的改革方向,分階段全面檢討現有的公務人員制度;
- 完善整體公務人員培訓體系框架,加強公務人員的法治意識及國情認知,提升各級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 持續完善績效評審制度,全面檢討第三方評估的方法和指標,構建有效的政府績效治理體系;
- 持續完善諮詢服務平台的功能,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讓政府施政更接近社情民意;
- 按照已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確保2017年立法會選舉更全面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廉潔的基本原則。
法務領域
- 透過已構建的立法統籌組織體制,認真執行立法規劃、協調法規草擬,加強立法技術的統一應用,推動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的落實;
- 加快民生事務立法,推進包括《海域管理綱要法》等重大立法項目及修訂五大法典,繼續推動法律清理及適應化的立法工作;
- 加強與民間社團合作,以創新形式推廣《憲法》和《基本法》,繼續面向市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 積極參與國際及區際司法交流,加強與葡語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司法合作,跟進落實與歐盟第三期法律範疇合作項目。
民生事務
- 強化食品監督機制,推出食品安全標準及指引,持續推動食安風險教育,促進國際及區域間合作,保障食品安全;
- 配合《動物保護法》的實施,跟進相關的法律配套工作,加強對預防禽流感及冰鮮禽產品的宣傳推廣;
- 提升市政服務素質,優化市容環境,完善市政設施,推動社區公民教育,打造美好和諧社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