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11日
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
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今日(11)下午獲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相關會議。
該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修改海上交通控制員、地形測量員和水文員等職程的薪俸點,修改後與入職要件相同的其他職程的薪俸點相同。
二、 設立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和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明確擔任高級技術員及技術員職務所需的學歷程度。
三、 整體配備方式訂定職位數目的職程,以及無專有晉級規則或專有配備方式訂定職位數目的特別職程,均無須進行晉級開考,從而使職級變更的程序更快捷、更高效。
該法律自公佈後滿9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