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特區政府履新三個多月來,積極籌劃各項施政工作。未來,行政法務範疇將以行政長官對澳門發展的總體方針為施政指向,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把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積極推進法制建設、逐步落實精兵簡政、持續優化公共服務作為施政的重點,致力為澳門的長遠發展提供良好的行政系統和法制根基。
在公共行政領域,2015年將以精兵簡政為主軸,把強化自信自強、勤政為民的精神;提升公僕意識,達致提供優質、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務作為我們的施政理念。把加強法治觀念,提升公務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嚴格依法施政;科學、合理調配部門的架構、職能和人員配置;加大電子政務的力度,節省人力資源、提升服務水平;優化職程制度,加強培訓、增加對公務人員的關懷,提高公務人員的士氣和素質作為我們的施政目標。具體的施政工作規劃包括:
(一)積極落實精兵簡政
特區政府將從宜居、發展、關愛和善治四個方面,全面考慮政策取向和工作規劃的需要,因應實際情況,平衡促進發展與規模控制的關係,積極落實與精兵簡政相關的各項工作:一方面透過理順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能關係,使之權責清晰、相互協調、程序簡化、資訊共享,做到既節省資源的投入,又能夠整體提升施政績效。與此同時,建立一支具備應有的行政能力、更精銳、更能有效落實施政計劃的工作人員隊伍,配合完善的人員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促進公務人員積極性的提升,增強各公共部門依法施政的能力。
結合以上兩方面的措施與預算開支的控制,特區政府將逐步調控公務人員規模,實現精兵簡政的目標。
(二)推動行政架構調整
繼續有序推進公共行政部門職能和架構的重整工作。一方面深化民政總署的職能理順,全面落實與文化局、體育發展局相關職能、工作項目、設施、設備及人員的轉移計劃;另一方面特區政府計劃從法律政策的內在相關性及政策訂定過程進行分析,把政策的研究規劃、法律法規的草擬、法律資訊的整理及法律的執行情況等方面聯繫起來,評估法務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的職能,並進行組織架構的重整及優化,以完善特區政府法律政策的管理體系。另外,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特區政府成立跨部門研究小組,研究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研究小組將向社會各界諮詢,在凝聚共識的前提下,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市政機構的職權和組成。特區政府期望透過有關研究,帶動其他部門的職能理順及優化工作。
(三)持續提升行政效率
配合未來整體施政方向及公共行政發展的需要,特區政府將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電子政務發展趨勢和相關經驗,制訂《2015年-2019年澳門特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並成立電子政務發展的統籌與合作機制,結合不同部門資訊範疇的人員,協調推進電子政務工作。此外,持續優化內部管理的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提升運作效率;推出多項優化公共服務的電子化措施,包括登記及公證服務網上申請、預約及查詢系統,《特區旅行證》及《往港旅遊證》自助辦理服務等。加強跨部門合作,逐步把各範疇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提供的民生服務,有序擴展至各區市民服務中心,提高“一站式服務”的效能,構建優質公共服務系統。
(四)促進公職制度改革
特區政府將總結中央招聘制度過往的實際執行情況,就該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檢討。以“擴大雙向選擇空間,縮短入職時間”為目標,在2015年開展制度中有關分配及錄用部分的法規修訂。同時,全面檢討整個中央招聘制度,按職程的共通性程度,採用不同的方式招聘。對於專業性較強的職程,將引入綜合能力測試,取得資格後可自行報考部門各專業範疇的開考,加快人員招聘的工作,以達致“加強招聘的科學性,專才專用,打造專業高效公務人員隊伍”的最終目標。
檢討現行《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優先分析特別職程,針對不同入職條件的薪酬合理性提出調整方案。啟動公務人員晉升制度的研究,拓展公務人員職業生涯的發展空間。此外,透過修改《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優化投放供款的運作,探討推出其他穩健的投放供款項目,進一步提升公積金服務的素質。
(五)提升依法施政能力
持續完善公務人員的培訓規劃及課程設置,繼續為領導及主管級人員舉辦《基本法》研討課程,並將課程的培訓對象擴展至中層公務人員。深化現有的為各級公務人員舉辦的國情培訓課程內容,使特區政府的工作能更好地配合國家整體發展策略。強化對各級公務人員的法律培訓,為法律人員提供更多具針對性的培訓活動。按照各級公務人員的職務特性,重新規劃入職及晉級培訓中的法律知識培訓框架,增加與法律有關的內容,全面提升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配合特區政府人才發展方向,開展檢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課程的設計及相應配套措施。繼續與歐盟傳譯總司(DG-SCIC)合作實施《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並持續舉辦葡語的會話、公眾接待及公文寫作等培訓課程,培養更多中葡翻譯人才及加強各級公務人員的葡語能力。
(六)完善績效評審制度
加強領導績效評審制度的科學性、公正性及可操作性,在現行評審制度的基礎上,引入中立機構評價元素,設立公眾對公共服務素質的評價機制,科學、公正地對官員工作績效進行評估,作為獎勵、要求改善及承擔責任等績效管理及問責的資料。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優化公共服務專題網頁”及設立恆常訊息發佈機制,適時公佈與公共服務相關的統計資料與結果。按照“一體化的服務評審機制”的評審結果,開展“第三屆政府服務優質獎”的評獎工作,對績效卓越的部門給予表彰。
(七)優化諮詢溝通渠道
啟動檢視現有政策諮詢組織及溝通渠道的研究,從諮詢組職的性質及特點、層次定位、職能複雜性等方面進行評估,根據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就諮詢組織成員的任期及兼任所訂定的準則,調整諮詢組織社會人士成員的任期及兼任,讓諮詢組織的功能得到更大發揮。另外,還會對諮詢組織設置的輔助單位進行檢視,以完善對諮詢組織的支援及輔助,提升其運作效能。
(八)強化關懷支援機制
持續關注公務人員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發揮“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作用,定期檢討公務人員薪酬,並提出調整建議。研究薪酬制度的級別劃分,訂定未來薪酬制度的發展方向。為紓解基層公務人員面對的經濟壓力,將推出新的援助和生活補助措施。特區政府將就設立“公務人員投訴及調解中央管理”機制向公務人員進行諮詢,以建立有效的處理機制。
在法務領域,把確立法治意識,完善法律制度;急民所急,與時並進作為我們的施政理念。把加大法制建設的力度,理順現有的法律體系,強化對法律制定、法律修改的統籌,培養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法律草擬隊伍,提高法案的整體水平作為我們的施政目標。具體的施政工作規劃包括:
(一)提高立法質量效率
特區政府將努力提高立法的質量和效率,在完善立法程序的基礎上,逐步建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確保政府在立法提案中體現立法政策的和諧性和連貫性,以及立法技術上的妥適性和可行性。在建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的同時,特區政府還將著力加強與立法會的協調配合,積極參考和回應立法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力求加快法案審議進度。
(二)嚴格落實立法計劃
抓緊涉及民生事務及基礎性法律的草擬工作,將具迫切性及法律技術較成熟的立法項目納入2015年立法計劃,並透過完善項目進度匯報機制、拓展“立法計劃統籌系統”的使用範圍等措施,嚴格監督各立法項目的落實情況。
(三)著力加強法制建設
2015年,計劃制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輕型出租客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和《區際刑事司法互助法》,以及修訂《經濟房屋法》、《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和《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還將推進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並開展《民事訴訟法典》及《刑法典》的相關修訂工作。此外,相關部門將共同探討及籌備在本澳推行“家事調解”計劃,致力透過非訴訟途徑,有效處理家事問題。
在法律清理及適應化處理方面,鑑於該項工作所涉法律法規數目眾多、技術複雜,特區政府將與立法會設立聯合工作組,共同從立法技術層面研究和確定原有法律清理工作採取的立法路向、方式及程序,促進本澳法律與時並進。
(四)有系統推廣基本法
利用現有宣傳推廣渠道和其他資訊科技手段,系統宣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深化市民的國家觀念及對《基本法》的認識,積極推動愛國愛澳教育,加強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
(五)研究政制發展藍圖
特區政府堅持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政制發展的有關決定,繼續循序漸進地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將總結兩個選舉管理委員會所提交的報告,認真檢討選舉程序中遇到的問題,並在兩個報告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的選舉法,尤其是加強間選的競爭性和改善選舉的公正性,以達致提升選舉素質的目的。
(六)增加社會重返服務
為加強社會重返服務,與相關部門合作共同建立“關愛更生平台",為更生人士提供支援,並開辦“逆境扶持"家長輔導小組,為受輔青少年的家長提供輔導。
(七)深化司法培訓工作
繼續全力支持司法機關的軟硬件建設,除優先並加快開展司法官及司法文員的培訓活動外,亦將積極協助兩個司法機關就未來的人員需求擬訂更長遠的培訓規劃,並為優化司法培訓制度開展相關的檢討及研究工作。
(八)積極促進司法合作
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在中央政府的協助和支持下,繼續切實履行各項國際協議規定的義務;積極開展區際司法互助協定的磋商工作,推進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關於移交逃犯的安排》及《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安排》的工作;繼續與內地磋商同類型司法互助安排;根據中央政府核准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範本與其他國家展開移交在囚外籍人士的磋商。
在民政事務領域,把關注社會問題,回應民生需求,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作為我們的施政理念。把加強市政建設和管理,完善城市清潔和綠化工作,全力配合將澳門打造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強化食物衛生的監管,保障食品安全作為我們的施政目標。具體的施政工作規劃包括:
(一)加強民政民生服務
特區政府將結合分區市民服務中心與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功能,提升社區事務參與平台的效能,透過社區座談會等形式,與各界社團代表及社區居民直接互動交流,儘快回應民生需求。此外,完善網上意見回應的工作,透過開設“常見諮詢和意見案例網頁”等方式,增加工作透明度。
開展水上街市重建工程,新街市大樓將是一個包括街市、公眾停車場及社區活動中心在內的,具綜合功能的社區設施。其他市政街市,如營地街市、紅街市及雀仔園街市等,亦會根據使用情況開展優化工作。
(二)密切監察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將延續以“預防為先”的目標,透過巡查督導、食品流通鏈的抽查檢測計劃、食安推廣教育,以及國際和區域食安範疇的互動、交流及合作等機制,提升本澳食品安全水平。繼續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並向業界提供指引,提升食品製造過程的衛生安全保障。此外,有關部門將逐步擴大食品檢測範圍,持續完善及優化檢測方法,提高檢測的靈敏度及效率。
為預防禽流感及改善零售活家禽場所衛生,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及健康安全,特區政府將就家禽集中屠宰政策展開諮詢,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從而確定有關政策的取向。
(三)持續美化市容環境
繼續開展以世遺建築物為點、街道為線、舊區特色為面的城區環境改善工作,並在具條件的海濱沿岸等地區擴展休閒活動空間。繼續開展立體綠化工作,充分利用有限空間為本澳城市景觀增添綠意。還將持續進行紅樹林保育工作,以及對樹木衰退的山林進行植樹改造,恢復山林的綠化量。
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4年12月19日宣佈中央政府將再贈送一對大熊貓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將配合內地有關部門的工作安排,讓新一對大熊貓早日抵澳與公眾見面。
(四)不斷改善城市衛生
繼續開展雨水排放系統的工程,尤其加強北區及高士德、新橋一帶的排洪能力,減少水浸情況出現,並將更換氹仔城區不敷應用的下水道,以配合該區發展的需要。持續優化公廁的設施及管理工作,優化垃圾收集設施,以改善街區衛生及美化環境。
(五)大力構建和諧社區
倡導居民遵守“有禮生活約章”,提升人文素質。鼓勵居民了解社區情況,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充分發揮互助互愛的睦鄰精神,營造和諧友愛的社區環境。繼續推行“漫步澳門街”計劃,為公眾提供認識本土歷史的環境和氛圍,加深其認同感和歸屬感。
(一)施政理念
“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二)施政目標
-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
- 積極推進法制建設;
- 逐步落實精兵簡政;
- 持續優化公共服務;
- 加強市政建設和管理。
(三)重點工作
- 公共行政
- 有序推進公共行政部門架構重整,研究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 整體規劃電子政務的發展,推出更多電子公共服務;
- 全面檢討中央招聘制度,加強招聘的科學性,打造專業高效公務人員隊伍;
- 檢視現行《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優先分析特別職程,繼續向基層公務人員提供生活援助措施;
- 強化公務人員的法律培訓,提升知識素養和依法施政的能力;
- 引入中立機構評價元素,加強領導績效評審制度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 規範諮詢組織成員的任期及兼任,對諮詢組織的職能及其輔助單位進行檢視。
- 法律事務
- 完善民生事務及基礎性法律,逐步建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
- 加強與立法會的合作,透過聯合工作組推進原有法律清理工作;
- 系統宣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推動愛國愛澳教育;
- 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穩步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加強間選的競爭性和改善選舉的公正性。
- 民政事務
- 加強食品安全的監察,透過區域合作,提升本澳食品安全水平;
- 就家禽集中屠宰政策展開諮詢,以確定政策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