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 公共行政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四次会议 新闻局 行政长官岑浩辉今(14)日召开并主持公共行政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听取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各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并就下一阶段的改革方向与实施安排作出统筹部署。 岑浩辉表示,本届特区政府首阶段公共行政改革工作,在各施政范畴通力合作下稳步推进,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多个部门已完成架构重组,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员额管理制度得以深化,人员横向流动更为顺畅;政府资讯安全体系逐步健全,资源整合效益持续提升。这些进展体现了各范畴、各部门的主动作为与协作精神,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 岑浩辉指出,当前改革已进入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今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和澳门特区“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公共行政改革必须与时并进、提速增效,确保治理体系与发展任务紧密衔接、协同发力,从而为特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他指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努力,继续做好跨范畴统筹协调、系统性优化部门职能和架构、推动人力资源科学配置和精细管理,以及提升电子政务的安全性与服务品质,切实增强特区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参与会议的小组成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经济财政司司长吴惠娴、保安司司长陈子劲、社会文化司司长柯岚、运输工务司司长谭伟文、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格、行政公职局代局长陈淑贞。审计长欧阳瑜列席会议。
2026年8月13日 《社团法律制度》公开谘询举行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澳区全国政协委员专场谘询会 身份证明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3)日上午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谘询举行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澳区全国政协委员专场谘询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全国人大常委高开贤、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刘艺良、全国政协澳区特邀人士界召集人常委崔世昌等,共12位全国人大澳区代表及27位全国政协澳区委员应邀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谘询重点内容。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等出席听取意见。 黄少泽司长在引介时表示,社团长期积极参与本地社会服务、政策倡导、选举事务等多领域治理,在团结居民、促进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未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完善结社权保障、促进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优化行政监管等目的,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随后,陈海帆局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 谘询会上,共有19名代表及委员透过现场发言或书面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对修法表示支持,认为修改适时、内容适当、监管适度,既保障了居民的结社自由权利,亦引入适当措施优化对社团的监管,相信能为社团发展营造更优的制度环境。 多名代表及委员期望身份证明局能做好主管实体的角色,建议多制定流程、指引,多向社会大众宣导,提升商社通及电子平台的服务,为社团办理申请及提交资料等带来更多便利。此外,部份代表及委员就扶持社团良性发展、工会法适用、共享会址、简化社团自愿解散手续、章程修改、机关据位人资格等问题提出意见。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作出了回应。 何厚铧副主席在总结发言时表示,感谢各位代表及委员对特区政府修法工作的肯定,现时的修法不是为了干预社团运作,而是基于维护国家及特区安全,优化资源分配,让社团健康、可持续发展等目的。他期望各位代表及委员全力配合特区政府修法工作,充分发挥沟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言献策,面向社会各界和各社团代表宣传修法的目的及意义。 最后,黄少泽司长再次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认为对优化法案深具参考价值,将会认真研究及仔细分析,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并继续做好法案宣导工作。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谘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谘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 [1])、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谘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谘询文件。 [1] https://www.dsi.gov.mo/assocp
2026年8月11日 《社团法律制度》公开谘询举行立法会专场谘询会 身份证明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1)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大楼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谘询举行立法会专场谘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谘询重点内容,立法会主席张永春、副主席何润生、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辅助部门秘书长林智龙等出席,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出席会议。 黄少泽司长在引介时表示,随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结社需求日益多元,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难以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以完善结社权保障、统一主管实体、优化行政监管、规范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等方面,达到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陈海帆局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 谘询会上,共有19名议员发表意见及建议,对修法表示支持,认同修法体现了《基本法》对结社自由及居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有助改善社团内部治理体系,并有效引导社团良性发展。多名议员关注修法后身份证明局会否做好政策宣导、程序指引及流程电子化等配套工作,此外部份议员亦就总会设立要求、总会与分会之关联性、会址使用、补正机制及创立人资格等问题提出意见。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作出了回应。 黄少泽司长在总结时表示,十分感谢立法会精心组织安排是次介绍谘询文本的机会,同时亦感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仔细研究分析,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谘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谘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 [1])、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谘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谘询文件。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1场专场谘询会及3场公众谘询会。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可透过上述谘询专页或致电2837 0777或2837 0888预先报名。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 [2])、“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 [3])、“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 [4])、电邮(info@dsi.gov.mo [5])、电话(2837 0777或2837 0888)、传真(2837 43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1] https://www.dsi.gov.mo/assocp [2] https://www.dsi.gov.mo/assocp [3] https://www.mo.gov.mo/ [4] https://www.ab.gov.mo/ [5] mailto:info@dsi.gov.mo
2026年8月10日 《社团法律制度》今起公开谘询 法务局 / 身份证明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于8月10日至9月23日期间就《社团法律制度》进行为期45日的公开谘询,相关谘询专页亦于同日正式开通。新闻发布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谘询重点内容。 黄少泽司长在发言中表示,社团作为澳门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居民、促进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结社需求日益多元,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在简化行政程序、提升管理效能,引导社团良性发展等方面,均难以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在充分保障澳门居民结社自由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社团的设立与运作,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筑牢基层治理根基。澳门特区政府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展开了社团法律制度的立法程序,并制定了谘询文本,期望透过是次公开谘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最大的社会共识,营造更适合社团发展的社会环境。 黄少泽司长亦介绍了主要修法方向,包括: 1) 完善结社权的保障。澳门居民的结社自由受《基本法》保障,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的《民法典》和八月九日第2/99/M号法律《结社权规范》已实行多年,存在不少待完善的空间。例如,需进一步明确社团设立的基本要求及要件,包括社团名称的规范、创立人及机关据位人资格、人数要求,以及章程核心内容。 2) 统一主管实体,优化社团管理。建议由身份证明局作为统一主管实体,完善社团设立及运作的管理流程。引入适当措施优化对社团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3) 为社团发展营造更优制度环境。建议对社团运作中不规范、须补正及消灭等情况作出更明确的处理规定,以优化社团的管理效能;同时建议透过创设“休眠社团”处置机制,有效跟进及处理长期不运作的社团,为社团发展营造更有利的环境。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政府代表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 《社团法律制度》谘询文本现已上载至谘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 [1])、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谘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谘询文件。 谘询期内将举办3场公众谘询会及2场专场谘询会。公众谘询会,将分别于8月16日下午3时、8月22日下午3时及9月3日晚上7时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1楼演讲厅举行,每一场次举行前一日的中午12时截止报名。欢迎有兴趣的市民登入上述谘询专页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37 0777或2837 0888报名参加。 谘询期间,公众可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 [2])、“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 [3])、“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 [4])、电邮(info@dsi.gov.mo [5])、电话(2837 0777或2837 0888)、传真(2837 43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提交书面意见及建议的市民,请于封面或开首处注明“关于《社团法律制度》的意见及建议”。 [1] https://www.dsi.gov.mo/assocp [2] https://www.dsi.gov.mo/assocp [3] https://www.mo.gov.mo/ [4] https://www.ab.gov.mo/ [5] mailto:info@dsi.gov.mo
2026年7月16日 特区政府就《特定业务及活动的规管制度》听取立法会议员的意见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 / 法务局 / 市政署 / 土地工务局 / 消防局 / 治安警察局 / 旅游局 / 文化局 / 卫生局 / 环境保护局 / 博彩监察协调局 / 体育局 特区政府今(16)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就《特定业务及活动的规管制度》举行立法会谘询专场,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立法会主席张永春、副主席何润生等共32位立法会议员参加。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周伟迎、土地工务局局长黎永亮、消防局副局长李龙杰、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长陈溥棠、旅游局执照及监察厅厅长锺卓业、文化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厅长何鸿斌、卫生局防控烟酒办公室主任林松、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控制厅代厅长崔永全、博彩监察协调局监察二处处长郑艳霞及体育局体育设备规划处处长林永昌出席。 黄少泽司长在引介时表示,现行规范特定经济活动行政条件制度的十月二十六日第47/98/M号法令生效至今已超过二十七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转变,现行制度的部分规定已未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因此,特区政府建议对有关制度进行全面检讨及修订,以优化规管模式、简化审批条件及流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吴子健代局长介绍《特定业务及活动的规管制度》的重点修法方向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议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谘询会上,共有17名议员发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认为本次修法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并进一步提升本澳的整体竞争力。多名议员关注“旅拍”规管,认为制度不仅有利保障本地就业,亦有助开拓更多客源机会,建议政府应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订定施行细则,尤其对于拍摄地点范围的划定和拍摄人员的登记方式订出具体规定,并加强旅客宣传工作避免影响旅游体验。另有议员就关注桌球室的入场及逗留限制,提出订定相关限制应平衡运动事业的发展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有议员关注优化行政程序,尤其是透过电子平台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此外,亦有议员关注修车场及健康俱乐部的过渡安排,建议设定合理缓冲期,协助业界顺利适应。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及作出详细解释。关于“旅拍”规管方面,政府表示将在广纳各界意见后,并结合就公共秩序和安全方面的考虑,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执法配套措施,强化对“旅拍”服务的监督管理及加强宣导。有关放宽未成年人进入特定场所的限制,政府强调相关规定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核心考量,同时考虑社会环境变化及推动运动事业的发展,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下优化营商环境。至于修车场及健康俱乐部的过渡安排,政府将妥善规划相关配套,协助业界平稳过渡。 黄少泽司长在总结时表示,首先感谢立法会的精心组织安排,亦感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他指出,相关意见极具参考价值,特区政府将仔细整理与研究,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此外,在谘询期结束后,亦会尽快公布有关谘询总结报告,并将法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特定业务及活动的规管制度》的公开谘询期将持续至8月19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谘询专页(https://www.dsaj.gov.mo/rrdae/rrdaeIntro_tc.aspx [1])、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谘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同时,亦可在市政署、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谘询文件。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4场谘询会,其中2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可透过上述谘询专页或致电2833 7676预先报名。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电话(2833 7676)、图文传真(2871 1203)、电邮(webmaster@iam.gov.mo [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本的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 [1] https://www.dsaj.gov.mo/rrdae/rrdaeIntro_tc.aspx [2] mailto:webmaster@iam.gov.mo
2026年7月14日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 举行涉澳外交条法工作年度磋商会议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 涉澳外交条法工作年度磋商会议于7月14日在澳门举行,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齐大海共同主持。黄少泽司长表示,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涉澳外交条法工作,磋商机制自2004年建立以来,业已成为双方沟通交流的“主渠道”,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他感谢外交部及外交公署一直以来对涉澳外交条法工作的大力支持,为特区对外开展各类合作搭建桥梁,为特区参与国际事务拓展空间,并利用外交资源助力特区培养涉外人才,期望透过有关机制,继续指导特区的各项对外工作,同时借鉴外交部的实践经验与良好做法,为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建设,以及在国际舞台上讲好“澳门故事”发挥应有作用,为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特区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齐大海司长表示,澳门特区一直以来严格遵守《澳门基本法》,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在涉澳的对外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果。外交部及外交公署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澳门开展对外交往,协助特区更深更广地参与国际事务,扩大国际法律合作网络,不断推动涉澳外交条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他期望澳门继续发挥独特优势,对外展现“一国两制”实践的生机与活力。 会议上,双方回顾了上次磋商以来涉澳外交条法工作的最新进展,探讨和分析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并就特区参与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涉澳人权履约审议工作、特区对外商签司法协助协定、多边条约适澳情况,以及国际调解院工作进展与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换意见。 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综合业务部主任郭晓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一处处长杨帆,以及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顾问欧阳琦和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