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已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合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及辦公室主任丘曼玲今日(6日)到法務局視察,並與法務局領導及主管座談,了解合併後的工作情況。

 

陳海帆在會面上指法務局今後在立法工作方面肩負重任,工作將更為繁重,她勉勵各級領導、主管加快工作磨合,積極溝通,尤其在執行新的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的過程中,探索及建立有效的内部運作模式,通力合作為完善澳門的法制建設而努力。會後,陳海帆在法務局領導的陪同下,視察了該局位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及皇朝中航大廈的附屬部門,並與工作人員親切交談。陳海帆感謝工作人員過往所作的努力,並鼓勵他們繼續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做好各項工作。

 

改組後的法務局設有一名局長、三名副局長、八個廳和十一個處級部門,原法務局的正、副局長維持其原職位。原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選擇到高等院校擔任教職,原副局長曹錦俊和陳軒志則於2016年1月1日起分別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2016年1月4日在行政公職局,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並在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見證下,行政公職局副局長曹錦俊宣誓就任。

曹錦俊擁有澳門大學中葡翻譯學士、法學士及法學碩士學歷。自1987年進入公職,曾先後在前華務司、前郵電局、澳門大學法學院工作,並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及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法律專業候補成員。至2011年就任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副局長,具備專業能力及豐富工作經驗。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曹錦俊自2016年1月1日起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

曹錦俊在就職儀式上表示非常感謝特區政府的信任,行政公職局的工作對社會的發展有重大意義,極具挑戰,承諾會在行政法務司司長及行政公職局局長的領導下,以高度的使命感履行職務,盡忠職守。同時,亦希望行政公職局所有同事能與領導層團結一致,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出席澳門公務員團體慶祝特區成立十六週年活動籌委會舉辦的「慶祝澳門特區成立十六週年聯歡晚會」。

關於“海一居”事件,特區政府再次強調,依法施政是特區政府施政的重要原則,在處理“海一居”事件的過程中,政府在法律的框架下已盡力保障已購買樓花人士的利益。發展商已向特區政府提起司法訴訟,特區政府須等待訴訟的結果方可制定最終處理方案。

 

澳門是個自由社會,一直以來,澳門市民都可透過不同渠道和方式,表達訴求,但有關的行為和行動必須在合法、理性和安全的條件下進行,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

關於“海一居” P地段因未能在臨時批給期内完成利用,特區政府將根據《土地法》的相關規定,在上述地段臨時批給期屆滿後,宣告有關土地批給失效一事,特區政府在此重申,政府一直關注已購買該地段樓花的人士的利益及訴求。

根據有關地段承批人發佈的消息,其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倘政府在司法訴訟中勝訴,將依法收回相關土地及退回已購買樓花人士所繳納的印花稅,並在《土地法》的框架下對土地進行公開競投,通過訂定競投的特別條款,盡力保障已購買樓花人士的利益。

特區政府理解購買了樓花的人士面對的困難和各種法律問題,現階段,特區政府已盡可能提供了各種支援和關懷,已購買樓花的人士如有需要,可致電下列政府部門:行政公職局資訊中心,電話:8866 8866、財政局,電話:2833 6886、消費者委員會,電話:8988 9315,亦可透過一直向他們提供協助的團體,安排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了解法律對自己的保障。

特區政府強調,必定盡力保障已購買樓花人士的利益,並再次呼籲有關人士理性、和平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