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現行《物業登記法典》、《商業登記法典》及《公證法典》生效至今已超過二十年,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且未能配合電子化發展所需。為推動登記及公證範疇的電子化及優化服務,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推動物業登記的電子化

1.當事人或其代表律師可以透過“一戶通”提交“取得登記(俗稱轉名登記)”及“抵押登記”的申請、支付費用、接收通知及登記副本,全程無需親臨物業登記局辦理手續。

2.修改放棄抵押權聲明的形式要求,以便實現“取消抵押登記(俗稱按揭銷號)”的全程電子化,抵押權人(尤其是本澳信用機構)可透過電子方式簽署放棄抵押權的聲明書及辦理取消抵押登記的手續。

3.賦予公證員所提交的數碼化文件具有特定的證明力,使更多類型的物業登記(例如“查封登記”)可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二、推動商業登記的電子化

法案為“公司設立登記的全程電子化”及“以電子方式作出決議”提供法律基礎,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可透過指定的文件模版製作“設立登記”及“轉股及修章的登記”等文件,並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全程無須親身前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辦理相關手續。

三、推動公證的電子化

推動公共公證署及私人公證員使用資訊科技,如透過指定的電子平台接收申請、允許特定公證行為以簽名板收集所需的簽名等。

四、完善現行制度以優化服務

法案賦權特定工作人員作出部分登記行為,賦權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文件的簽署情況及副本進行核實,增加登記證明的種類,以及規定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依職權宣告長期不使用的商業名稱失效。

市政署早前率領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代表及相關技術人員,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就兩地食品生產技術要求、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新興食品行業監管重點等進行討論,進一步強化兩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澳方代表團一行共二十七人,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一日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交流會設培訓課程及實地參觀等環節。其中,培訓課程由廣東省食品檢驗所承辦,重點講解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安防控要點,涵蓋生產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食品溯源系統、食安事故處置等。近年,預製菜行業發展迅速,課上亦講解了現時廣東在預製菜原料控制、產業標準等多方面的最新技術要求。此外,代表團亦參觀了位於東莞市的餅食及調味品生產廠房,實地瞭解企業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具體操作流程,並與企業代表就品質監控、安全檢測項目等交換技術意見。

在《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下,市政署與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持續加強交流與合作,並建立人員培訓計劃,為食安領域的不同人員開辦專題培訓課程,如食材鑒定培訓課程、食源性疾病調研交流學習課程等。雙方透過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持續深化兩地在食品安全訊息通報、食品檢測項目等方面的合作。未來,兩地相關部門將不斷拓展合作,共同提升食安監管與執法能力。

參與是次交流會的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成員部門,包括市政署、澳門海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旅遊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和消費者委員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進一步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和優化立法會選舉的管理流程,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充分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後,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設置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

1.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訂明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負責審查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

2.對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得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或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3.法案建議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在被提名當年或之前的五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提名將不被接納。

二、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

1.明確每名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而且當出現重複簽名組成多個提名委員會時,其簽名均屬無效。

2.訂明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

3.完善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將處罰對象由現時僅限於社會傳播、廣告或民意測驗機構或企業,擴展至任何個人及實體。

4.完善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進行宣傳的罰則,將處罰對象擴展至委託社會傳播或廣告企業進行競選宣傳的人士,並將禁止商業宣傳及禁止競選宣傳的期間保持一致。

5.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提前,禁止宣傳期的起點修改為自提交候選名單的期間屆滿日翌日。

6.取消投票時須使用投票權證明書的規定,將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及後續程序的期間提前。

市政署早前率領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代表及相關技術人員,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就兩地食品生產技術要求、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新興食品行業監管重點等進行討論,進一步強化兩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澳方代表團一行共二十七人,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一日到廣東東莞參與粵澳食品安全監管交流會,交流會設培訓課程及實地參觀等環節。其中,培訓課程由廣東省食品檢驗所承辦,重點講解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安防控要點,涵蓋生產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食品溯源系統、食安事故處置等。近年,預製菜行業發展迅速,課上亦講解了現時廣東在預製菜原料控制、產業標準等多方面的最新技術要求。此外,代表團亦參觀了位於東莞市的餅食及調味品生產廠房,實地瞭解企業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具體操作流程,並與企業代表就品質監控、安全檢測項目等交換技術意見。

在《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下,市政署與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持續加強交流與合作,並建立人員培訓計劃,為食安領域的不同人員開辦專題培訓課程,如食材鑒定培訓課程、食源性疾病調研交流學習課程等。雙方透過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持續深化兩地在食品安全訊息通報、食品檢測項目等方面的合作。未來,兩地相關部門將不斷拓展合作,共同提升食安監管與執法能力。

參與是次交流會的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澳方成員部門,包括市政署、澳門海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旅遊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和消費者委員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行政法規草案。

現時的智能身份證由二零一三年起推出至今已十年,需適時更換智能身份證系統所需的軟硬件設備,更新加密技術及防偽特徵,並推出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證。為此,特區政府早前頒佈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

為配合第11/2023號法律的實施,以及方便市民透過電子方式申請證件,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因應增強防偽技術而變更證件式樣

新身份證整體上沿用現時的設計,但修改了身份證防偽特徵圖案,以及採用先進的激光燒蝕及彩色印刷窗口、觸感防偽特徵及彩色紫外光印刷等技術,以加強防偽性。加入了“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名稱,對證件式樣作修改。

二、調整卡面資料和晶片資料

為使證件外觀更加簡潔清晰,新身份證刪除身高、首次發出日期及出生地代號等次要資料,將和持證人的其他資料一併存放於晶片內,獲許可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將可透過讀卡方式或依法取得資料。

三、優化服務流程

為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發展,優化身份證的申請程序,調整原來須親身提交申請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可透過電子方式提出申請。

法規將與第11/2023法律同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及電子政務的發展,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以完善現行的法律規定,並為下階段的公共行政改革及電子政務發展奠定基礎。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擴展公務通訊、文件及電子證明的適用範圍,在公共部門與司法機關和公共資本企業之間實現公文往來“無紙化”。同時,完善電子文件代替紙本文件的規定,解決不少法例針對紙本文件訂定特別形式要求的問題。賦予電子公告法律效力,公共部門可透過在互聯網網站登載文件以代替在公共部門及常貼公示處張貼紙本。

二、優化數碼化接待程序,引入便捷措施,居民可以電子方式遞交法定文件。明確公共部門以數碼化方式向司法機關移送卷宗及文件,免除大量的紙張打印及複印工作。此外,優化電子通知制度,簡化接收程序,如收件人未查閱,成功送達後第三日,亦視作完成通知。

三、明晰電子文件及其他電子數據的證明力,部門可靈活使用不同的電子文件,提供便民服務;同時,修改電子登記及公證行為的適用範圍。

四、簡化電子證明文件的課稅標準。現時部門發出證明及認證繕本時,印花稅是按文件版數計費,倘課稅標準適用於電子文件,將改為按份數徵收定額的印花稅,從而簡化收費程序。

法務局與警察總局、市政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文化局、社會工作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勞工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共10個部門,將於11月1日至11月20日合辦“普法新TEEN地青少年法律推廣月活動”之全澳學生法律知識網上有獎遊戲,今年活動的參加對象由就讀本澳正規教育的中學生,擴大至本澳高等院校在讀的本科學生,合辦單位期望透過寓學習於娛樂的遊戲方式,增加青少年對《憲法》、《澳門基本法》、《刑法典》、《民防法律制度》、《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限制提供塑膠袋》、《勞動關係法》等法律法規的認識,持續提升青少年學習法律的興趣。

參加者只需進入法務局網頁(https://app.dsaj.gov.mo/jogos/)或法務局微信訂閱號的遊戲頁面,正確回答15條問題,便可參加抽獎,參加次數不限。遊戲設每日幸運兒及終極大抽獎兩部分,各得奬者將透過電腦系統隨機抽出。每日將抽出1名得獎者,將獲得超市禮券300澳門元及“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為題資料單張連郵票一份,所有完成遊戲的參加者均可自動參加11月21日的終極大抽獎,被抽出的5名得獎者有機會獲得智能平板電腦、無線耳機、膠囊咖啡機、按摩槍和觸屏音箱,以及“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為題首日封連郵票一份。得獎名單將於“全澳學生法律知識網上有獎遊戲”頁面公佈,並會以短訊作出通知。

詳情可瀏覽活動章程,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法務局公共關係處黃小姐或魏先生(8795 7165 / 8795 7160)。

市政署與拱北海關進一步加強食品檢驗檢疫合作,雙方於十一月一日簽署《關於建立供澳食用水生動物“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模式合作備忘錄》,優化源頭共同監管,進一步推動珠海跨境貿易便利化,保障供澳食用水生動物的食用安全與供應穩定。

在國家海關總署的支持下,澳門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率代表團於十一月一日赴珠海,與拱北海關關長詹少彤簽署《關於建立供澳食用水生動物“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模式合作備忘錄》。新監管模式推前對已認可備案企業進行前期評估及監管,再通過聯合檢查、對養殖及運輸環節抽樣檢測、互通源頭及澳門市場銷售環節的監測結果等,在共同監管的基礎上全面提升各環節的效率,既提高水產品的食用安全及質量,亦爲口岸通關便利創造了條件,實現口岸快速驗放,進一步推動珠澳跨境貿易便利化。

市政署感謝國家海關總署及拱北海關一直以來對澳門食品安全和進口檢疫工作的支持與幫助,於今年八月份已與拱北海關簽署了《關於供澳門冰鮮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合作安排》,今次的合作備忘錄進一步加強供澳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合作,未來將繼續創新,優化跨區域監管工作。

出席簽署儀式的市政署代表團成員還包括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柯嵐、委員吳秀虹、杜淑儀、食品安全廳廳長張桂達、園林綠化廳廳長趙慧明等。

市政署持續開展《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普法工作,於日常巡查期間,加強向相關業界說明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要求,以及法律所規範的四類動物場所設立的准入及監管制度,以便業界在2024年4月1日法律生效前作好過渡安排。

為了讓本澳從事動物診療、商業業務場所負責人及動保團體對《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有更多瞭解,市政署除恆常巡查外,亦聯同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展開行動,走訪相關業界講解並派發宣傳品等,讓業界掌握法律對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四類動物場所的規範要求,以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物種之動物進口、繁殖和轉移的現行法律規範,打擊非法進口動物買賣。

市政署在今年第二季先後向市政諮詢委員會、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診療及商業業界、動保團體及依法成立的獸醫專業委員會,解說新法內容及過渡安排,並就補充性法規收集意見。有關補充性行政法規包括: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獸醫藥物清單、各類場所設置的技術要件,以及發牌機制等,將於年內陸續出台。市政署將有序開展相關行政法規的宣導及普法工作,以便業界全面掌握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

此外,市政署亦透過“毛孩預備班”Facebook領養專頁推出針對《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每月“隨堂小測”有獎問題遊戲,深入淺出推廣新法律資訊,歡迎市民踴躍參加,贏取超市購物券。有關法律詳情,歡迎瀏覽“澳門動物衛生監督網” https://www.iam.gov.mo/canil 首頁《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