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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行政事務局會同澳門特區政府行政公職局、珠海市委組織部、廣東省政府橫琴辦綜合處聯合主辦的第二期澳珠琴公務人員交流研討班在澳門大學開班。研討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助力民生融合加速度,共建宜居宜業新家園”為主題,旨在加強澳門、珠海、橫琴公務人員交流,協調跨部門合作,推動民生服務和社會保障對接融合。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部長艾一平出席開班式並致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副主任吳子健,澳門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珠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談靜,廣東省委橫琴工委委員、省政府橫琴辦副主任魏以軍作開班講話。

吳子健在講話中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以來,全力推動人心相融、規則相通、制度相聯,產業發展取得新成效、規則銜接取得新突破、民生事業煥發新氣象,粵澳融合持續向縱深推進。舉辦交流研討班,是促進三方相互學習、加強交流的具體舉措,也是創建溝通機制、理順工作銜接的有益探索。期盼借此平台,達成更大共識、分享更多經驗,讓橫琴真正成為澳門居民的新家園,一起創造粵澳合作更加美好燦爛的明天。

吳惠嫻在講話中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關乎澳門未來,澳珠琴公務人員在合作區建設中擔當著重要角色。研討班為澳珠琴公務人員搭建起學習、溝通、交流的橋樑,有益於提高三方合作水平,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體制。希望學員們相互借鑒啟迪,產生新思維新創意,共同為推進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落實出謀獻策。

談靜在講話中表示,珠海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囑託,全力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強化民生聯通,為澳門居民創造更好環境。澳珠琴公務人員交流研討班豐富了澳珠琴融合互動發展新方式,是“一國兩制”實踐下內地和澳門公務人員培訓工作的探索創新。希望今後三方有更多交流合作,取得更大突破,攜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魏以軍在講話中表示,粵澳深度合作正邁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研討班是凝聚共識、錨定目標、促進融合的好機會。一直以來,省政府橫琴辦不斷提升對接澳門公共服務水平、探索社區治理新模式、促進群眾溝通交流,讓澳門居民在橫琴安居樂業。希望大家在研討交流中增進理解、碰撞火花、啟發思維,同心同向,激發合作區高品質發展新動能。

據悉,這次研討班的37名學員,均是來自澳門、珠海、橫琴與民生領域相關的部門。研討班為期5天,將邀請澳門特區政府、廣東省、珠海市、橫琴相關部門領導及相關領域專家授課,分別在澳門、珠海、橫琴進行專題講座、現場教學和集中研討,共同探索“打造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更多更廣闊的路徑。

澳門大學、珠海市委組織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行政事務局有關領導參加開班式並與學員合影留念。

市政署與動保團體持續多方位合作,透過製作寵物衛教短片,合辦多場動物醫療及校園講座,向飼主及動物照護人員講解犬貓日常護理及保健技巧,尤其提升飼主及早認知並積極預防犬隻遺傳疾病,共同守護動物健康、提升動物福利。

辦衛生醫療講座 助飼主了解品種犬健康

在獸醫的的臨床診斷及健康護理上,發現不少品種犬潛藏著一些遺傳健康問題。有見及此,市政署於今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與動保團體合辦六場衛生醫療講座,以貴婦犬、法國鬥牛犬、哥基犬、八哥犬、雪橇犬、金毛尋回犬等幾類較常見的品種犬為題,講解相關品種犬的習性、常見疾病、臨床症狀及治療方式等,讓飼主及早建立預防保健意識,以延緩寵物發病機率及更好控制病情。飼主更可帶同寵物犬一同參與,與市政署獸醫團隊現場交流互動。

教育短片為新手飼主提供指引

市政署獸醫團隊持續與動保團體合作,為動物照護人員舉辦交流會,解說犬貓醫療護理知識。同時,亦製作逾七十個主題的教育短片,於市政署領養專頁“毛孩預備班”、人人流浪狗澳門義工團及公共交通等多媒體社交平台播放,介紹動物照護的日常注意事項,衛生護理常識等,為有意領養犬貓人士及新手飼主提供指導。

走進校園社區推動保理念

此外,為提倡愛護動物、領養代替購買的理念,市政署持續與動保團體攜手走進校園及社區,今年首八個月已合辦二十多場“做個盡責寵物主人”講座,逾3,600名學生及長者參與。倘有意參與上述講座或其他與《動物保護法》或《動物防疫法》主題相關的講座活動,歡迎學校或社團電郵至civicedu@iam.gov.mo或傳真至8394 8827報名。

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於9月1日宣誓就職。儀式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並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見證。

張永春致辭時表示,行政公職局在深化電子政務發展和優化行政程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勉勵吳惠嫻和全體同事繼續努力,上下一心,發揮團隊精神,在過往的工作基礎上繼續做好公共行政改革、完善公職法律制度、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優化公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工作,以更好地回應社會和市民的訴求。

吳惠嫻致辭時表示,感謝上級的信任及支持,未來將與團隊共同努力,以“務實創新、振作有為”的態度迎接各項挑戰,並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方向,做好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的各項工作,促進公共行政朝着便捷、高效的方向穩步發展。

吳惠嫻擁有廣州中山大學法學學士及刑法學碩士學歷。1999年進入公職,於勞工事務局擔任高級技術員職務,2013年至2016年先後擔任研究及資訊廳研究處處長、勞動監察廳勞資權益處處長及勞動監察廳廳長,2016年11月起擔任代副局長,2017年6月就任勞工事務局副局長,2020年6月起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具備專業能力及豐富工作經驗。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吳惠嫻自2023年9月1日起擔任行政公職局局長,為期一年。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高炳坤今(1日)宣誓就職。儀式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並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見證。

培訓中心主任高炳坤在致辭時,首先感謝行政法務司司長的信任,並表示將與團隊共同努力,團結一致,在過往良好的工作基礎上繼續做好司法及法律領域的專業培訓工作。

高炳坤擁有暨南大學企業管理學士、中山大學經濟法學碩士及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博士學位。1991年進入公職,在前行政暨公職司曾分別擔任公共行政培訓中心高級技術員、培訓處助理、培訓處處長,以及行政暨公職局行政現代化廳廳長的職位;於2011年獲委任為行政公職局副局長;2015年正式出任行政公職局局長一職。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高炳坤自2023年9月1日起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為期一年。

由法務局主辦,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澳門金融法律學會和澳門青年法學會協辦的“2023普法義工粵港澳大灣區考察交流團”於8月22日至8月25日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廣州進行考察交流,交流團由澳門青年法律工作者、“普法動力”青年義工團、澳門婦女普法義工團、澳門社區普法義工團和工青普法義工團,合共50人組成。

交流團首日前往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參觀合作區規劃展示廳、橫琴大橋“二綫”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澳門新街坊”項目以及琴澳國際法務集聚區等,深入了解合作區的發展情況,同時亦參加了“我爲琴澳規則銜接獻一策”專題調研及綫下沙龍活動,深合區法律事務局鍾頴儀局長與團員們進行座談,並聽取大家就通關便利、跨境執業、社區配套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8月23日至25日交流團於廣州繼續行程,期間前往了中山大學和暨南大學學習交流,中山大學法學院郭天武教授和暨南大學法學院李健男教授分別以“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合作發展的理論與實踐”和“粵港澳大灣區民商事規則銜接之解釋”為主題向團員們進行授課。

此外,交流團亦前往了中山紀念堂、黃埔軍校舊址紀念館和中國共産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址紀念館等地點參觀,讓團員們對我國歷史有更全面和深刻的認識。

是次參與交流團的成員還包括: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陳志揚廳長,法務局公共關係處馬理章處長、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黃景禧會長、澳門青年法學會周笑銀會長、澳門金融法律學會崔天立理事長、澳門社區義工聯合總會梁潔環副理事長、澳門婦女聯合總會關豔娟理事等。

為回應暑期大量的辦證需求,身份證明局自7月6日起增加辦證服務時間至晚上9時,並增設週六日辦證服務,7月及8月共處理了逾4萬5千宗身份證及旅行證件申請。因應市民對辦證服務的大量需求仍然持續,故有關增加辦證服務時間的措施將延伸至9月。

在行政法務範疇跨部門協作下,市政署和行政公職局自5月底起先後借調共100名人員到身份證明局支援身份證及旅行證件申請業務的工作,同時配合身份證明局內部人手調配,將之前每日正常辦公時間內提供600個辦證名額增加至1,100個。同時,身份證明局會密切監察市民在增加辦證服務時段的預約情況,就實際需要動態調配人手調整辦證名額,確保在便利市民辦證的情況下,善用人力資源。

現時,身份證明局於南灣中華廣場、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三個辦事處,每天的服務時間延長至晚上9時,以及週六日正常辦公,為市民提供一週7天、每天朝9至晚9的無間斷辦證服務。

新增加的服務時段,僅接受身份證、旅行證件及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的首次及換證申請,為優先舒緩預約申請的需求,暫不設現場取籌,但在上述時間領取證件無需預約。市民可於“一戶通”內的“服務櫃檯取籌及預約”或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預約有關的辦證服務,合資格人士可優先使用“一戶通”或自助服務機電子辦證,如有查詢,可致電身份證明局熱線2837-0777或2837-0888。

為配合電子政務發展,特區政府於2023年6月30日推出“電子身份”,至今約25萬人在“一戶通”進行綁定。為進一步擴展“電子身份”的應用場景,自9月1日起,“電子身份”可於全澳超過300間教育機構報讀《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課程時,以及在簽到和簽退時使用,方便居民無需出示實體居民身份證便可辦理相關手續。

在教育機構報讀課程時,居民只需使用“電子身份”的“掃碼提供資料”功能,透過掃描教育機構的二維碼,同意提供指定資料及通過面容識別確認身份後,便會生成專屬二維碼供教育機構掃碼取得當事人資料,方便在課程報名時核實身份及減少輸入相關資料的需要。出席課程時,居民出示“電子身份”二維碼供教育機構查驗便完成簽到及簽退,同時亦可在“一戶通”上查看《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可用餘額,為居民及教育機構提供更多便利。

此外,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就2023-2026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已向參與機構進行講解會,當中介紹使用“電子身份”報讀課程及簽到的操作流程,並就機構使用“電子身份”及設置所需設備已進行協調及指引。

有關《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詳情,請參閱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edj.gov.mo/pdac/)。更多“電子身份”資訊,請瀏覽專題網頁(https://www.dsi.gov.mo/eid/index.html)。如有查詢,請致電身份證明局熱線(2837-0777或2837-0888)。

根據今(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本澳明(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福島縣、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及東京都共十個都縣區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

對日本無視國際社會強烈質疑及堅決反對,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特區政府嚴重關切事件並強烈反對。市政署將嚴格落實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在進口、零售等層面加強監測日本進口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質,以保障本澳的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並和國家海關總署、拱北海關保持密切聯繫,和香港食安中心建立通報機制。目前,市政署已開通核檢食安專題網頁,每天公佈輻射檢測數據。

 

為加強《憲法》與《基本法》的推廣教育,法務局與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於8月14日合辦“高等院校《憲法》與《基本法》專題系列活動”,邀請了澳門大學法學院蔣朝陽教授擔任主講,共128名保安學員參與。

蔣朝陽教授在講座中向學員介紹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重點條文,透過條文闡述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並進一步詳細說明“愛國者治澳”的內涵和意義,讓學員深入理解完善“愛國者治澳”制度和機制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原則。講座後接續舉行“國是茶聊”小型討論會,蔣教授與學員們以輕鬆、互動的方式,就講座內容以及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交流。

為持續向本澳各界深入推廣《憲法》與《基本法》,自2015年起,法務局分別與多所高等院校合辦《憲法》與《基本法》專題系列活動,讓學生可全面和準確地理解《憲法》和《基本法》,成效顯著。未來,法務局將繼續舉辦不同類型的普法活動,加深市民對《憲法》、《基本法》,以及其他澳門法律法規的認識。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為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和優化行政長官選舉的管理流程,特區政府經分析及研究公開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並充分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後,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  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參選人的資格要求規定:

  1. 增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參選和出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條件。
  2. 參考《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規定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參選人不得為外國議會或政府的成員。
  3. 規定上述人士須簽署並提交真誠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拒絕簽署聲明書者則不得參選。

二、  設置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

  1. 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並在法案中列舉判斷的標準。
  2. 訂明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被提名人及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對於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審查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提起司法上訴。
  3. 被提名人及參選人在報名當年或之前的五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報名將不被接納。
  4. 將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改為常設機構,以便持續跟進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是否符合法定資格,並及時作出喪失委員資格的決定。

三、  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

  1. 訂明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
  2. 規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及在娛樂場內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須在選舉中遵守中立義務。
  3. 完善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將處罰對象由現時僅限於社會傳播、廣告或民意測驗機構或企業,擴展至任何個人及實體。
  4. 訂明《行政長官選舉法》適用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作出的犯罪行為,包括使用脅迫及欺詐手段影響選舉、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以及賄選等。
  5. 訂明法人以及其他等同實體的刑事責任。
  6. 取消投票時須使用投票權證明書的規定,以及為更好地組織選舉程序,將行政公職局的部分職權交由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