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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计划利用包括黑沙海滩旁闲置土地及周边开心农耕场等现有绿化休憩设施,规划总面积合共10公顷,分阶段落实建设黑沙青少年活动体验营,同时为更好整合以及优化周边的现有设施,将改造现有的步行系统,串联周边的黑沙海滩公园、黑沙公园、开心农耕场,以及黑沙水库郊野公园等多个休憩设施及场所,透过整体规划,构建一个集休闲度假、亲子游乐、历奇挑战、农耕体验、团建活动、自然教育等多元素的大型户外综合活动场地。整体规划依循因地制宜、环保生态、自然和谐的设计理念,为市民提供一个丰富多元的休闲好去处,将路环逐步打造成为澳门居民老少咸宜的后花园。

黑沙青少年活动体验营透过趣玩、探索与挑战三大主题的设计概念构建不同的功能分区提供休闲度假、亲子游乐、历奇挑战及锻鍊身心的综合场所。整个项目分为12个主题片区,当中包括空中滑索、历奇塔、攀岩墙、立体网阵、儿童四轮车、成人越野单车场、滑板场、wargame场、水上竞技活动,以及自然小溪和儿童亲水喷泉等新颖设施,为全年龄段居民,特别是儿童、青少年打造水陆空立体历奇体验、锻炼体魄和精神意志的场地。

同时,体验园亦设有露营场地、自然科普园、多功能活动大草坪、烧烤场、贯通全园区的单车径及缓跑慢行步道等,丰富玩乐体验,满足朋辈、家庭及亲子等不同层面对休闲设施的需求。此外,将兴建不少于200个车位的多层停车场、活动中心、多用途场地、手工作坊、餐饮空间等不同类型的配套设施。为方便市民前往,日后亦将研究于周末或节假日安排接驳专线巴士来往石排湾至及体验营,同时配合延伸路环环岛人行道系统,鼓励市民步行及公交出行。

该项目亦会串联新搬迁的开心农耕场及树木苗圃,打造成为自然科普教育基地。而毗连的黑沙水库郊野公园设施历经三十年使用,多处地方已出现老化损坏,钢索吊桥、水坝栈道、步道扶手阶级等设施均需整修以保障游人安全。园内亦有不少设施长期闲置而未能有效利用。因此,在坚持对山体及绿化最小影响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包括优化郊野公园入口广场,增加树荫绿化及美化景观,翻新水坝栈道及吊桥,活化水库旁闲置的圆形迷宫平台,改造成观景眺望台及设置观音艺术雕塑,闲置的水上活动中心亦会改造成配套设施方便市民。

为改善行人过路安全,亦将利用郊野公园入口旁现有地下涵箱渠,改造成行人隧道,以便居民更安全的穿过黑沙马路,直接前往黑沙海滩。

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民生建设,不断推进各项社区发展及配套项目,而为落实特区“二五”规划中增加、优化市民休闲设施的发展策略,特区政府将于澳门市区及路环推出两个项目,分别是利用原逸园狗场土地,建设大型市民运动公园,以及利用黑沙海滩旁闲置土地及整合周边空间,打造大型青少年活动体验营,并串连黑沙水库郊野公园作整体规划优化,完善路环环岛行人系统,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元的休闲运动空间,以及接触大自然的好去处。

七月十八日,特区政府跨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民运动公园、黑沙青少年活动体验营及周边配套优化项目,出席者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公共建设局局长林炜浩、体育局局长潘永权、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罗志坚等。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原逸园狗场重整优化项目,持续听取各方意见,并由市政署、公共建设局、工务局、体育局、交通事务局组成专责小组跟进。经综合分析,原逸园狗场及莲峰体育中心计划重新改建为大型市民运动公园,为人口稠密的北区居民创设集休憩、亲子、运动共构的优质活动场所,此外,亦希望藉著计划一并优化改善设施周边的交通环境及行人通行配套。

此外,特区政府亦利用路环黑沙海滩旁闲置土地及整合周边空间,打造大型青少年活动体验营,成为青少年及其它年龄市民运动、锻炼、历奇的活动场地,并将毗连的黑沙海滩及黑沙水库郊野公园作整体规划优化,完善通行配套,将路环打造成适合全龄市民休闲运动,接触大自然的后花园。

原逸园狗场及莲峰体育中心地段总面积约40,000平方米,计划透过整体规划设计,改建为集运动、游戏、亲子、社区活动、休闲文化等多元复合的市民运动公园,总建筑面积约74,000平方米,把运动与居民日常休闲融为一体,促进居民身心健康发展。

现时前期概念方案的市民运动公园将按功能分为三幢主体建筑、一个标准田径场,以及立体步行及休憩系统、多个城市小广场。主体建筑物分别为1号馆、2号馆及儿童活动中心。

1号馆:1号馆楼高四层,设施场馆内包括滑板场、兵乓球场、排球场、攀岩场、羽毛球场等,是较集中之体育场馆区;球类活动设置于场地西北角能方便与公园其他举辧活动时能单独运作及管理;底层为五人足球场,亦可兼作大型活动场地使用。二层及三层均设有多功能室作社区活动使用。

2号馆:楼高二层,底层主要设置游泳馆及观众席;并设有更衣室、接待处、三个篮球场及观众席。其中游泳馆及田径场有较独立之出入口及人流、后勤动线,方便独立管理。

儿童活动中心:靠近地段南侧,楼高四层,集中儿童活动需求。考虑到游玩空间的遮阳及场地空间需求,及全天侯仍能使用。儿童活动中心底层室内空间为展览区,一楼为创意教学区,二楼为室内游玩区,户外以无障碍平台连接至市民运动公园—2号馆的平台。三楼为阅览区,设有室内外阅览区,提供丰富阅读体验。

立体步行及休憩系统 :整个项目以连廊,天桥系统串连,形成立体漫步网络,连接项目最北端至最南端,增加运动公园整体游玩性及趣味性,同时散落于各处的休憩及活动空间亦能分流,提供不同人群的活动空间场所。另设有单车径、缓跑径及林荫大道等,提供予市民更多元化的运动和游玩选择。

交通规划上,项目将进行周边区域的交通优化,包括与周边社区的交通连接,考虑未来的人流量,项目将设置地下停车场(约450个车位),改善现有步行系统,如改善罅些喇提督大马路与白朗古将军大马路交界的行人天桥的无障碍条件及落脚点,使行人天桥和项目实现更有机的接合;在白朗古将军大马路与青洲大马路交界兴建新的行人天桥,优化青洲区及筷子基区居民通往市民运动公园的步行易达性。与此同时,将对青洲大马路及白朗古大马路进行改善优化,而周边的巴士站亦会重新规划。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3)日下午7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众谘询会,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约180名市民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在开场时表示,为完善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以及根据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立法会选举制度的建议,从6月15日起,特区政府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展开了公开谘询。此次是谘询期间最后一场公众谘询会,在之前两个多星期内,社会各界透过多种渠道,就修改两个选举法问题积极发表意见,特区政府表示衷心感谢。

张永春表示,总结而言,就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参选人以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社会各界表示高度赞同,认为这是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确保澳门特区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对于谘询文本中提出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不具参选资格的决定不得提出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以及参照2021年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订定的七项准则,将资格审查的标准制度化、法定化,社会各界皆表示支持。

张永春介绍,就谘询文本提出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废票的行为刑事化,以及增加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处罚对象的建议,社会各界对维护选举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的修法方向表示认同,同时对“公然煽动”的法律定义及涵盖范围,以及当透过网络实施有关违法行为时如何有效执法表示关注。此外,不少市民还关注如何打击选举期间对参选人的恶意攻击、抹黑等行为,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此外,谘询文本对《立法会选举法》中一些有关选举程序及工作安排的规定提出修改,当中有关将禁止宣传期的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之日的建议引发了一定的讨论,有意见认为这样会造成各个选团禁止宣传期的时间有先有后,同时会对选举管理委员会审查处理参选文件的工作带来压力。对此,特区政府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以订定一个尽可能公平、合理、易操作的禁止宣传期的界限。

共有15位市民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认同及支持修法,认为在选举制度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因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特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多名市民关注资格审查标准的法定化、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加强打击在境外实施的违法选举行为、加强对青少年的谘询宣传及普法教育、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的行为作刑事化处理、在选举部分环节运用“一户通”等电子化手段、进一步明确违规竞选宣传行为、“选情告急”等是否属于违规公布民调结果等问题。

张永春详细回答市民的提问,并表示市民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在早前的谘询会或其他途径一定程度上都有所反映,将一并予以认真研究。在馀下的谘询期内,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共同努力做好修法工作,使特区的选举制度更加完善。

全数8场的谘询会已顺利完成。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将于7月29日结束,欢迎各界人士继续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本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以及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及一户通网页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30)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六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社会文化范畴辖下部门以及文化界、社会服务界、教育界、体育界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23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支持修法,认为此次修法是及时且必要的,将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有利于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行稳致远。多名发言者建议藉修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普法工作,培育青少年爱国爱澳的核心价值观。亦有发言者关注提前禁止竞选宣传期的起点、选举程序的电子化、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作刑事化处理、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对透过网络方式实施选举违法行为加强规管、完善对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罚则等问题。

张永春表示,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修法将为澳门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更好地保障居民行使选举权利。关于提前禁止竞选宣传期的起点问题,提出该修法建议的目的是规范竞选宣传活动,防止“偷步宣传”,保障公平竞争,但有关建议将对提名程序及选团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特区政府将考虑实际操作,继续就该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关于在选举程序中运用电子手段问题,特区政府将积极研究在适当环节使用“一户通”等电子程式,例如更改选民地址等。关于使用电子身份标识确认选民身份,已具备法律和技术条件,届时需待选举管理委员会因应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关于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作刑事化处理问题,特区政府听到不少意见和建议,将作深入研究,谨慎处理。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已举行6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及1场公众谘询会,最后一场公众谘询会将于7月3日晚上7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举行。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8)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五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经济财政范畴辖下部门以及工商、金融界、劳工界、专业界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18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2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为修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多名发言者关注资格审查标准的法定化、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优化间选投票安排、选举程序的电子化、完善对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罚则、加强修法谘询宣传等问题。

张永春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关于资格审查的标准,2021年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为审核参选人资格而订定的七项准则是严谨、科学、全面的,特区政府在起草修改选举法的法案时将予以充分借鉴,至于如何进一步优化相关标准,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关于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定性为刑事不法行为,在法案中将对相关行为作明确严谨的界定,避免被扩大解释。同时,特区政府将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相关行为的界限,刑事化处理作为最后手段,必须谨慎使用。张永春还介绍,特区政府冀争取于8月上旬先向立法会提交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法案,以便立法会尽早进行审议。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2场谘询会,其中1场为界别谘询专场,1场为公众谘询场。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6)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四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行政法务、保安及运输工务范畴辖下部门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17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2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同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加以完善,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多名发言者关注将禁止宣传期的时间起点提前问题,认为这有可能使相关提名委员会在最后阶段才提交候选名单,不利于报名程序的有序运作;亦有发言者关注越来越多的选举违规行为透过网络方式实施,冀当局未来加强执法。同时,对于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的行为定性为刑事不法行为,建议明晰有关犯罪构成要件。还有发言者关注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选举程序的电子化、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宣誓等问题。

张永春表示,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从选举制度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关于将禁止宣传期的时间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之日,是基于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在2017年及2021年立法会选举活动总结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特区政府明白有关的修法建议涉及到立法会选举程序的实际操作,对各个选团的选举工作影响较大,其实际效果需要认真评估,特区政府将就该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关于透过网络实施选举违法行为问题,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虽然对网络上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有一定复杂性,但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将加强打击相关行为,同时不断加大宣传解说力度,让市民知悉相关行为的界限。政府代表亦就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打击抹黑或诽谤竞选对手、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等问题作出详细解释,并对发言者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回应。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3场谘询会,其中2场为界别谘询专场,1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3)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三场公开谘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议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谘询会上,共有13位议员发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认为透过修法完善资格审查机制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将有利于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并进一步优化特区的选举制度和相关程序。多名发言者关注禁止违规竞选宣传、打击对竞选对手的诽谤或抹黑行为、资格审查机制的完善及具体执行、对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的界定及执法等问题,并就如何加强修法的谘询工作等提出了建议。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及作出详细解释。关于禁止违规宣传问题,现行法律已对竞选宣传以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规定,政府将加强对具体操作规则的宣传及对违法个案的执法工作,并与选举管理委员会沟通,推动不断明晰及完善有关指引,避免选民或团体误堕法网;关于打击对竞选对手的诽谤或抹黑行为方面,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若相关行为构成《刑法典》规定的诽谤或侮辱罪,受害人可向执法部门举报及追究,亦可透过民事途径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禁止他人发布相关言论。因应大多数抹黑是透过网络进行,执法部门会在选举期间加大监察力度,以便调查处理相关案件。政府代表还表示,议员在参加选举方面有实际经验,如对选举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有进一步意见,冀能及时向政府反映,以共同做好修法工作。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5场谘询会,其中3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1)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开谘询会,听取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约160名委员出席谘询会。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委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名委员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同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有发言者建议,加强对修法谘询的宣传工作,以多样化方式向公众做好解说;订定清晰完备的法律条文,让公众可以清楚了解相关规定,以利在将来的选举工作中落实执行。

张永春在交流环节重点就《行政长官选举法》的修改问题向各位委员作出详细解说,系统介绍了完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以及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修法建议。政府代表回答了与会者提出的各项问题,并表示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法案文本。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6场谘询会,其中4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9)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首场公开谘询会,听取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政法界及不同界别社团和协会领导及代表等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张永春强调,2012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立法会产生办法以及本地两部选举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增加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增加立法会直接选举及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席等。实践表明,现在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有利于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有利于兼顾澳门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有利于保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因此,应在维持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进行适当修改。

谘询会上共有21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致认同及支持修法的总体方向,认为这次修法切合澳门实际需要,有助进一步完善《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有利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对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修法也将加强遏止选举中的违规行为,并使相关选举程序更加合理、畅顺。

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张永春最后表示,特区政府将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修法方案。

近200人出席了是次谘询会,包括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主要官员、检察长、行政会委员、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法官委员会、检察官委员会、主要官员办公室主任、特区政府各局级官员以及不同界别社团和协会领导及代表等。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还将举办7场谘询会,其中5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