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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3)日下午7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众谘询会,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约180名市民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在开场时表示,为完善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以及根据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立法会选举制度的建议,从6月15日起,特区政府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展开了公开谘询。此次是谘询期间最后一场公众谘询会,在之前两个多星期内,社会各界透过多种渠道,就修改两个选举法问题积极发表意见,特区政府表示衷心感谢。

张永春表示,总结而言,就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参选人以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社会各界表示高度赞同,认为这是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确保澳门特区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对于谘询文本中提出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不具参选资格的决定不得提出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以及参照2021年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订定的七项准则,将资格审查的标准制度化、法定化,社会各界皆表示支持。

张永春介绍,就谘询文本提出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废票的行为刑事化,以及增加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处罚对象的建议,社会各界对维护选举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的修法方向表示认同,同时对“公然煽动”的法律定义及涵盖范围,以及当透过网络实施有关违法行为时如何有效执法表示关注。此外,不少市民还关注如何打击选举期间对参选人的恶意攻击、抹黑等行为,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此外,谘询文本对《立法会选举法》中一些有关选举程序及工作安排的规定提出修改,当中有关将禁止宣传期的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之日的建议引发了一定的讨论,有意见认为这样会造成各个选团禁止宣传期的时间有先有后,同时会对选举管理委员会审查处理参选文件的工作带来压力。对此,特区政府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以订定一个尽可能公平、合理、易操作的禁止宣传期的界限。

共有15位市民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认同及支持修法,认为在选举制度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因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特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多名市民关注资格审查标准的法定化、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加强打击在境外实施的违法选举行为、加强对青少年的谘询宣传及普法教育、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的行为作刑事化处理、在选举部分环节运用“一户通”等电子化手段、进一步明确违规竞选宣传行为、“选情告急”等是否属于违规公布民调结果等问题。

张永春详细回答市民的提问,并表示市民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在早前的谘询会或其他途径一定程度上都有所反映,将一并予以认真研究。在馀下的谘询期内,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共同努力做好修法工作,使特区的选举制度更加完善。

全数8场的谘询会已顺利完成。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将于7月29日结束,欢迎各界人士继续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本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以及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及一户通网页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30)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六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社会文化范畴辖下部门以及文化界、社会服务界、教育界、体育界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23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支持修法,认为此次修法是及时且必要的,将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有利于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行稳致远。多名发言者建议藉修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普法工作,培育青少年爱国爱澳的核心价值观。亦有发言者关注提前禁止竞选宣传期的起点、选举程序的电子化、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作刑事化处理、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对透过网络方式实施选举违法行为加强规管、完善对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罚则等问题。

张永春表示,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修法将为澳门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更好地保障居民行使选举权利。关于提前禁止竞选宣传期的起点问题,提出该修法建议的目的是规范竞选宣传活动,防止“偷步宣传”,保障公平竞争,但有关建议将对提名程序及选团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特区政府将考虑实际操作,继续就该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关于在选举程序中运用电子手段问题,特区政府将积极研究在适当环节使用“一户通”等电子程式,例如更改选民地址等。关于使用电子身份标识确认选民身份,已具备法律和技术条件,届时需待选举管理委员会因应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关于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作刑事化处理问题,特区政府听到不少意见和建议,将作深入研究,谨慎处理。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已举行6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及1场公众谘询会,最后一场公众谘询会将于7月3日晚上7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举行。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8)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五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经济财政范畴辖下部门以及工商、金融界、劳工界、专业界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18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2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为修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多名发言者关注资格审查标准的法定化、打击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优化间选投票安排、选举程序的电子化、完善对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罚则、加强修法谘询宣传等问题。

张永春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关于资格审查的标准,2021年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为审核参选人资格而订定的七项准则是严谨、科学、全面的,特区政府在起草修改选举法的法案时将予以充分借鉴,至于如何进一步优化相关标准,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关于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定性为刑事不法行为,在法案中将对相关行为作明确严谨的界定,避免被扩大解释。同时,特区政府将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相关行为的界限,刑事化处理作为最后手段,必须谨慎使用。张永春还介绍,特区政府冀争取于8月上旬先向立法会提交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法案,以便立法会尽早进行审议。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2场谘询会,其中1场为界别谘询专场,1场为公众谘询场。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6)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四场界别专场谘询会,听取行政法务、保安及运输工务范畴辖下部门及相关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逾170人出席。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2位人士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同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加以完善,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多名发言者关注将禁止宣传期的时间起点提前问题,认为这有可能使相关提名委员会在最后阶段才提交候选名单,不利于报名程序的有序运作;亦有发言者关注越来越多的选举违规行为透过网络方式实施,冀当局未来加强执法。同时,对于将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的行为定性为刑事不法行为,建议明晰有关犯罪构成要件。还有发言者关注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选举程序的电子化、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宣誓等问题。

张永春表示,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从选举制度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关于将禁止宣传期的时间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之日,是基于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在2017年及2021年立法会选举活动总结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特区政府明白有关的修法建议涉及到立法会选举程序的实际操作,对各个选团的选举工作影响较大,其实际效果需要认真评估,特区政府将就该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关于透过网络实施选举违法行为问题,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虽然对网络上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有一定复杂性,但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将加强打击相关行为,同时不断加大宣传解说力度,让市民知悉相关行为的界限。政府代表亦就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打击抹黑或诽谤竞选对手、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等问题作出详细解释,并对发言者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回应。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3场谘询会,其中2场为界别谘询专场,1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3)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三场公开谘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议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谘询会上,共有13位议员发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认为透过修法完善资格审查机制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将有利于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并进一步优化特区的选举制度和相关程序。多名发言者关注禁止违规竞选宣传、打击对竞选对手的诽谤或抹黑行为、资格审查机制的完善及具体执行、对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的界定及执法等问题,并就如何加强修法的谘询工作等提出了建议。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及作出详细解释。关于禁止违规宣传问题,现行法律已对竞选宣传以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规定,政府将加强对具体操作规则的宣传及对违法个案的执法工作,并与选举管理委员会沟通,推动不断明晰及完善有关指引,避免选民或团体误堕法网;关于打击对竞选对手的诽谤或抹黑行为方面,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若相关行为构成《刑法典》规定的诽谤或侮辱罪,受害人可向执法部门举报及追究,亦可透过民事途径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禁止他人发布相关言论。因应大多数抹黑是透过网络进行,执法部门会在选举期间加大监察力度,以便调查处理相关案件。政府代表还表示,议员在参加选举方面有实际经验,如对选举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有进一步意见,冀能及时向政府反映,以共同做好修法工作。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5场谘询会,其中3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1)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开谘询会,听取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约160名委员出席谘询会。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委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名委员在谘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同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有发言者建议,加强对修法谘询的宣传工作,以多样化方式向公众做好解说;订定清晰完备的法律条文,让公众可以清楚了解相关规定,以利在将来的选举工作中落实执行。

张永春在交流环节重点就《行政长官选举法》的修改问题向各位委员作出详细解说,系统介绍了完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以及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修法建议。政府代表回答了与会者提出的各项问题,并表示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法案文本。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6场谘询会,其中4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9)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首场公开谘询会,听取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政法界及不同界别社团和协会领导及代表等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谘询安排。张永春强调,2012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立法会产生办法以及本地两部选举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增加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增加立法会直接选举及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席等。实践表明,现在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有利于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有利于兼顾澳门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有利于保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因此,应在维持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进行适当修改。

谘询会上共有21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致认同及支持修法的总体方向,认为这次修法切合澳门实际需要,有助进一步完善《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有利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对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修法也将加强遏止选举中的违规行为,并使相关选举程序更加合理、畅顺。

政府代表与出席谘询会的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张永春最后表示,特区政府将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修法方案。

近200人出席了是次谘询会,包括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主要官员、检察长、行政会委员、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法官委员会、检察官委员会、主要官员办公室主任、特区政府各局级官员以及不同界别社团和协会领导及代表等。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谘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谘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谘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

特区政府还将举办7场谘询会,其中5场为界别谘询专场,2场为公众谘询场。有意参加公众谘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于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进行公开谘询,为期四十五日,谘询专页同日正式开通。新闻发布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

张永春表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应对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新要求、新挑战,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结合特区选举实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选举环境及选举程序,特区政府经深入研究后,对现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提出若干修改建议,并制定了谘询文件。透过今次公开谘询,特区政府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选举法,使选举制度更加符合澳门发展的需要,更加适应“一国两制”实践的要求。

是次修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一、完善资格审查机制。优化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的机制,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审查上述人员是否拥护《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区,委员会发出的存在不拥护或不效忠事实的审查意见书具有约束力,对选举管理委员会因应意见书作出有关人员不具被选资格的决定,不可提起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

二、加强遏止违规行为。总结过往选举实践的经验,对《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优化,加强防范及惩处违规竞选宣传、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以提升选举品质,保障居民行使选举的基本权利。在《行政长官选举法》方面,亦参考《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作出完善,进一步预防和打击选举中的违规行为。

三、优化选举管理流程。参考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选举活动总结报告提出的建议,对《立法会选举法》有关禁止宣传期间、提名委员会、候选名单的抽签等一些程序性规定进行技术性修订,使选举程序更加合理、畅顺。

张永春强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2012年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立法会产生办法以及两部选举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增加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增加立法会直接选举及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席等。实践表明,现行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谘询文件已上载至谘询专页(https://cs.elections.gov.mo)、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行政公职局及法务局网页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件。

谘询期内特区政府将举办8场谘询会,其中6场为特邀场次,邀请对象分别有立法会议员、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各谘询委员会成员,以及各范畴的社团代表等。另外2场为公众场次,举办日期分别为6月24日下午3时及7月3日晚上7时,地点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欢迎有兴趣的市民登入上述谘询专页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9871365报名参加。

同时,特区政府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https://cs.elections.gov.mo)等方式,就谘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政府代表还有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澳门正处于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发展阶段,夏宝龙主任来澳考察恰逢其时,在座谈会上谈及的内容非常切合澳门的社会情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张永春指出,行政法务范畴将认真学习领会夏宝龙主任的谈话,强化对公务人员的《宪法》、《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培训及国情教育,筑牢“爱国爱澳”基础。在公共行政方面,将继续透过深化电子政务,简化行政程序,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在法律工作方面,将透过立法和宣传等方式,配合落实新修改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同时围绕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不断完善特区的法律体系。在市政工作方面,将高效推进各项市政建设项目,切实履行施政为民的承诺。

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之际,法务局、市政署、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和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将于本周日 (21日)合办“我与基本法”亲子普法同乐日,寓普法宣传于游乐,以轻松手法推广《宪法》和《澳门基本法》。

活动将于2023年5月21日早上11时至下午5时于路环黑沙临时绿化休憩区举行,现场将设有儿童充气游乐设施、摊位游戏、舞台表演、“打卡即赏”和亲子手作工作坊等活动,而有奖问答游戏环节将送出以“澳门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为题的首日封连邮票,甚具收藏价值。此外,市民于活动当日可自备简餐,于绿化休憩区的草地上享受自然,活动详情请参阅海报,欢迎市民踊跃参与。

为方便市民前往黑沙临时绿化休憩区,活动当日设有两条免费接驳巴士,分别由南湾国际银行、氹仔中央公园往返黑沙海滩,首班穿梭巴士发车时间为早上10时30分,并会因应不同时段每30或60分钟开出一班。如当天受恶劣天气影响,活动将取消或延期,届时主办单位将另行公布,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