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文本于今日(30日)发布。文件的中文(繁体及简体版本)、葡文版本及英文版本请浏览法务局网页(https://www.dsaj.gov.mo/greaterbayarea/info/jointmeet.aspx#tab_b)或扫描二维码获取。

两份文件由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商定,于2021年12月10日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两份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统一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推动调解在大湾区的运用,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主要规定了调解员的资格资历要求、评审机构评审流程、除名机制、退出机制、名册管理等。《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主要规定了调解员的基本责任和原则、角色定位、能力要求等。

市政署日前举办“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制度、工程与消防要求、食品安全与隔油井重点须知”讲解会,向牌照申请人及代理人介绍相关场所的发牌程序、要求和营运须知等,并解答业界疑问及聆听意见,藉此加深业界认识发牌制度及注意事项,有助加快发牌进度,减低场所开业成本。

讲解会12月14日在下环活动中心举行,约80名申请人、代理人、相关业界及团体的人士出席。市政署、消防局及土地工务运输局代表于会上介绍一站式发牌程序、“前置式”临时牌照申请手续、电子化申请流程,以及有关申请对场所消防系统、燃料设备、隔油井设置、防虫鼠等卫生设施的要求等,并就巡查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说明。同时,亦提到将持续优化各项牌照的申请手续,加强一站式发牌程序的便捷性,扶持饮食业发展。

其中,“前置式”临时牌照令符合条件的场所可尽早经营,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前提下,有助减低中小企的开业成本。有意申请者须按核准方案要求完成场所装修,并递交所需的声明文件,在通过审批及缴付保证金后,便有条件获发有效期为四个月的临时牌照。另外,市政署亦提醒业界《核准酒店业及同类行业之新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位于酒店场所内的饮食或饮料场所将由市政署移交旅游局管辖,要特别留意有关法令的修改重点,例如新增了多项注销相关牌照的条件。

会上,与会者踊跃提问,查询有关申请程序、工程准照批核时间、网上查阅申请进度权限、升降机设置等问题,有关部门代表一一作出回应。市政署表示发牌效率的提升,有赖申请人、代办人与政府的充分协调及合作。申请人可浏览“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专题网页 https://www.iam.gov.mo/onestop-fnb ,在提出申请前预早了解相关申请流程与要求。如存在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时,申请人亦可向一站式服务机构提出问题并要求召开“技术会议”,向专责部门寻求针对性的技术意见及指引。

行政公职局于今(22)日向公共部门发出传阅公函,要求有对外接待服务场所的公共部门,在不影响公共服务运作畅顺的前提下,推动市民进行“行程记录”扫码以配合卫生部门的防疫工作。

有关措施于2022年1月4日开始执行,公共部门将主动提醒进入接待服务场所的市民扫瞄“行程记录”二维码,并会在有需要时协助市民下载“澳门健康码应用程式”以便扫码。经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同一场所二维码,市民只需进场时扫瞄一次,离开时毋需再扫码;对于无法扫码的情况,例如市民没带手提电话、无法成功下载“澳门健康码应用程式”等,亦会容许市民进入场所。

行政公职局呼吁市民通力合作和支持,共同推动“行程记录”措施,进一步巩固特区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

预料热带气旋“雷伊”明起将影响本澳,加上正值天文大潮,市政署已加强下水道疏通工作,加派人员检查渠网、泵房,疏通水浸易发点的渠道,确保渠道畅通,减低水浸的机会。

为保障公共渠网的排洪能力,市政署持续派员检查各区下水道和雨水井,调派泵车加强渠道疏导工作,恒常排查、疏通各区渠网,重点检查内港及新马路一带渠道,以便尽早发现淤塞的渠段,及时清渠,降低水浸机率。

同时,市政署亦持续监察各市政雨水泵房运作,包括检查泵房内水泵、电动水闸、后备电源、远程监察系统及远程控制系统的运作情况。当气象局发出黄色暴雨或以上信号时,市政署立即启动暴雨紧急应变小组机制,按实时海潮高低,利用远程端开动水泵抽排雨水,派员巡查雨水泵房运作,按情况调控水泵加快排洪。而遇暴雨或台风等情况,紧急清渠应变小组人员、外判清渠工作人员会到各水浸黑点清理路边雨水井冲积的垃圾,并在安全情况下打开渠盖,加快下水道排洪能力。

市政署亦呼吁市民或商号切勿将垃圾、油脂等物料倾倒至公共街渠,合力保护渠网,避免造成渠道堵塞及产生水浸风险。

为积极推动爱国爱澳情怀,并让市民对澳门基本法纪念馆有更多认识,市政署于12月16日至30日期间举办“2021‘澳门基本法纪念馆’线上线下问答游戏”。

游戏分线上及线下形式进行,并透过线上虚拟实景及现场实景引领市民深入了解《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澳门带来的繁荣稳定和经济发展。市民可浏览市政署网页、公民教育资讯网、市政署微信公众号、公民教育乐之家Facebook专页或扫描问答游戏二维码参与线上游戏。线上游戏参加者将先浏览“澳门基本法纪念馆–虚拟实景展览馆”,以了解问题相关内容,其后答对十题由系统随机抽出的问题并填妥个人资料,即可参加抽奖。

另外,市民亦可亲临澳门基本法纪念馆参与线下问答游戏,答对十题问题并填妥个人资料投入抽奖箱,即可参加抽奖,答案可于澳门基本法纪念馆内寻找。学校/团体/机构亦可透过参与导赏教育后参与有关线下问答游戏。

抽奖日期稍后公布,奖品包括:智能手提电话、家庭电器、保健电器及购物券等共六十份。详情可浏览市政署网页 www.iam.gov.mo 、公民教育资讯网 https://civicedu.iam.gov.mo 、市政署微信公众号、公民教育乐之家Facebook专页或致电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

因应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于本年十月下旬至十二月上旬举办了十九场讲解会,让有关业界、现有街市摊位承租人,以及在公共街市及小贩大楼内的小贩准照或散档准照持有人更了解有关新法律的规定,尤其是作为摊位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以及新法律的过渡安排。

为方便各区的街市摊贩及准照持有人,并避免影响各街市的日常运作,市政署分别安排于各街市市政综合体内的活动中心举办上述新法律讲解会,现有约九百七十摊位中,有七百三十六个摊位共七百八十七名摊位承租人或其代表出席了讲解会。会上,市政署代表向与会人士讲解有关法律的重点内容外,亦设有答问环节,即时解答与会人士的疑问。

与会人士主要关注有关“持续及亲身经营”、“过渡安排”及“聘请雇员”等问题,尤其关注新法律规定的履行“持续经营”及“亲身经营”义务的判定方式,以及指定符合法律资格人士继续承租摊位的所需要件及相关手续。市政署人员均对与会者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及解释,以加深其对新法律的了解。

市政署将根据新法律的规定,自明年第一季开始,安排现有街市摊位承租人、在公共街市及小贩大楼内的小贩准照或散档准照持有人,以及获摊位承租人根据法律规定所指定的人士,分阶段订立有关的租赁合同。并将继续与业界、各街市摊位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作充分沟通及合作,务求能够顺利及妥善处理新法律的过渡安排工作,并持续改善街市的设施设备,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购物场所及良好的服务。

第30/2021号行政法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生效至今刚满一个月,截至12月15日,市政署接获1,617宗登记申请,占全澳约1,900间外卖店的八成半。经逐间实地核查,已有551间获发登记证明,进度理想,市政署将持续有序推进宣传和核查工作。

为方便业界登记,市政署已开发网上登记程式,商户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市政署网页或“食品安全资讯”网页进行网上办理,在1,617宗登记申请中,有587宗是网上申请。而市民亦可于食安资讯网查阅已领有登记证明的场所名单,保障自身权益。

新旧店同须登记 违者可科处罚款

法规生效后,未开业的外卖店必须在获发登记证明后,才可向公众开放。至于在法规生效前已在财政局申报开业的外卖店,须于六个月过渡期内,即明年5月15日或之前完成登记,并获发登记证明。为便利营商、减低开业成本,市政署在确认提交的登记申请资料(如经营者资料和场所地址等)无误后,便会向场所发出登记证明。

由于须逐间实地核对资料,市政署提醒业界预留时间并尽快登记。若未按要求完成登记,可被科处澳门元两万元罚款。

完成登记后须依法展示登记证明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法规规定,已完成登记的外卖店须在店铺显眼处张贴登记证明;若透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作经营或推广途径,则须于上述媒介上显示场所的登记编号。而网路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亦有责任,确保进驻平台的外卖店已经完成登记,并将相关资料(例如场所登记编号)显示于平台上,以供消费者识别。若违反《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可被科处澳门元五千元至三万五千元罚款。

持续走访及宣导 促业界依法登记

市政署将持续透过巡查走访、张贴海报、派发传单等方式,向业界讲解法规要点及申请登记的相关注意事项,提醒业界依法按时登记。有关登记制度详情,可浏览食安资讯网 www.foodsafety.gov.mo 或食安资讯流动应用程式(App)的相关专页,亦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食安专线2833 8181查询。

鉴于食品外送服务日渐普及,运输及配送环节为重点食安管控工作之一,市政署已编制了一系列的卫生操作指引及指南《网络订餐配送服务的卫生指引》、《使用网上订购餐饮及提供外卖配送服务(餐饮业界篇)》,以及《外卖配送服务的食安注意事项》图文包等,简明扼要地为外卖平台业者及外卖车手点出须注意事项。为进一步提升平台业者的食安责任意识,市政署已恒常设有“外卖配送服务食安讲座”,欢迎业界组织食品配送从业员修读,共同维护本澳食品安全。

三只流浪狗昨(15日)破坏路环石排湾郊野公园火烈鸟饲养区的围网,闯入饲养区攻击火烈鸟,导致六死一重伤。由于公园和山体相连范围是开放式,不时出现山上流浪狗走入公园,日常工作人员已加密巡查,事件发生后,市政署即加派人手除恒常巡查外,再加强检查公园内各项保护设施和巡查频率,防范再发生同类事件。

昨日早上约七时半,市政署保安人员恒常巡查石排湾郊野公园火烈鸟饲养区时,发现三只流浪狗闯入饲养区并攻击火烈鸟,保安人员即驱赶,三只流浪狗逃去无踪,饲养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发现七只火烈鸟被攻击受伤,其中五只即场死亡,另外两只的背及翼部被咬,深及骨骼,伤势严重,经兽医抢救,一只延至今日早上不治,另一只目前情况仍然危殆,饲养区内其馀十一只火烈鸟则没有受伤。

经对现场检查,发现围网有一处缺口,由于流浪猫狗有攻击其他动物的习性,估计流浪狗由此缺口进入饲养区后攻击火烈鸟,导致发生今次事件。市政署已即时安排人员除恒常巡查外,再加强检查公园内各项保护设施,加大保安人员巡查频率,防范再发生同类事件。

由于石排湾郊野公园和山体相连范围是开放式,不时出现山上流浪狗走入公园。市政署呼吁市民做个尽责主人,不要弃养或喂饲流浪猫狗,尽早为动物绝育,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的产生,同时亦减低其他动物遭伤害的机会。

行政会完成讨论《公共街市摊位分配及租赁的补充规定》行政法规草案。

因应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特区政府透过《公共街市摊位分配及租赁的补充规定》行政法规草案,制定关于街市摊位分配程序、订立租赁合同、提供保证金以及协助人或雇员登记的补充规定。

行政法规规定市政署开展街市摊位公开竞投程序时,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相关公共街市常贴告示处及在市政署网页上发布公开竞投公告,列明参与公开竞投者须递交的文件及缴付临时保证金的金额。

另外,行政法规亦订明会由市政署人员组成的公开竞投评审委员会,按既定的评审标准及加权值对符合资格的参与公开竞投者进行评分及编制评审结果名单。市政署会按上述名单的排名优先次序,通知获甄选的竞投者于市政署指定的期间选择拟承租的摊位、缴付确定保证金及签署租赁合同。

最后,行政法规规定如承租人安排雇员及协助人协助经营,则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市政署办理登记手续;如于《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生效之日前承租人已为相关人士在市政署办理登记,则豁免再次办理。

本行政法规将与《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一同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邀请,法务局副局长卢瑞祥、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厅厅长吴燕翔和登记及公证事务厅厅长刘芷莹,于12月9日出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揭牌暨联合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港澳籍仲裁员仪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揭牌仪式于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举行,并聘任了6位港澳籍专业领域人士为首批港澳籍仲裁员。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苏昆致辞时表示,随著越来越多澳门企业和澳门居民进驻合作区,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来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推动合作区劳动仲裁调解处理机制与澳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发展。

揭牌仪式后,法务局代表前往深合区综合服务中心参观,并与深合区商事服务局举行交流会议,了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线商事登记电子化的情况,从而对本澳现有商事法律制度进行检讨,以期进一步提升相关服务的便利化和电子化程度,促进与深合区的共融及大湾区商事业务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