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文本於今日(30日)發佈。文件的中文(繁體及簡體版本)、葡文版本及英文版本請瀏覽法務局網頁(https://www.dsaj.gov.mo/greaterbayarea/info/jointmeet.aspx#tab_b)或掃描二維碼獲取。

兩份文件由廣東省司法廳、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及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共同商定,於2021年12月10日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三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兩份文件的出台將有利於統一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推動調解在大灣區的運用,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主要規定了調解員的資格資歷要求、評審機構評審流程、除名機制、退出機制、名冊管理等。《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主要規定了調解員的基本責任和原則、角色定位、能力要求等。

市政署日前舉辦“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制度、工程與消防要求、食品安全與隔油井重點須知”講解會,向牌照申請人及代理人介紹相關場所的發牌程序、要求和營運須知等,並解答業界疑問及聆聽意見,藉此加深業界認識發牌制度及注意事項,有助加快發牌進度,減低場所開業成本。

講解會12月14日在下環活動中心舉行,約80名申請人、代理人、相關業界及團體的人士出席。市政署、消防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於會上介紹一站式發牌程序、“前置式”臨時牌照申請手續、電子化申請流程,以及有關申請對場所消防系統、燃料設備、隔油井設置、防蟲鼠等衛生設施的要求等,並就巡查中常見的問題進行說明。同時,亦提到將持續優化各項牌照的申請手續,加強一站式發牌程序的便捷性,扶持飲食業發展。

其中,“前置式”臨時牌照令符合條件的場所可盡早經營,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等公共利益前提下,有助減低中小企的開業成本。有意申請者須按核准方案要求完成場所裝修,並遞交所需的聲明文件,在通過審批及繳付保證金後,便有條件獲發有效期為四個月的臨時牌照。另外,市政署亦提醒業界《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新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位於酒店場所內的飲食或飲料場所將由市政署移交旅遊局管轄,要特別留意有關法令的修改重點,例如新增了多項註銷相關牌照的條件。

會上,與會者踴躍提問,查詢有關申請程序、工程准照批核時間、網上查閱申請進度權限、升降機設置等問題,有關部門代表一一作出回應。市政署表示發牌效率的提升,有賴申請人、代辦人與政府的充分協調及合作。申請人可瀏覽“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專題網頁 https://www.iam.gov.mo/onestop-fnb ,在提出申請前預早瞭解相關申請流程與要求。如存在較複雜的技術問題時,申請人亦可向一站式服務機構提出問題並要求召開“技術會議”,向專責部門尋求針對性的技術意見及指引。

行政公職局於今(22)日向公共部門發出傳閱公函,要求有對外接待服務場所的公共部門,在不影響公共服務運作暢順的前提下,推動市民進行“行程記錄”掃碼以配合衛生部門的防疫工作。

有關措施於2022年1月4日開始執行,公共部門將主動提醒進入接待服務場所的市民掃瞄“行程記錄”二維碼,並會在有需要時協助市民下載“澳門健康碼應用程式”以便掃碼。經聽取衛生部門的意見,同一場所二維碼,市民只需進場時掃瞄一次,離開時毋需再掃碼;對於無法掃碼的情況,例如市民沒帶手提電話、無法成功下載“澳門健康碼應用程式”等,亦會容許市民進入場所。

行政公職局呼籲市民通力合作和支持,共同推動“行程記錄”措施,進一步鞏固特區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

預料熱帶氣旋“雷伊”明起將影響本澳,加上正值天文大潮,市政署已加強下水道疏通工作,加派人員檢查渠網、泵房,疏通水浸易發點的渠道,確保渠道暢通,減低水浸的機會。

為保障公共渠網的排洪能力,市政署持續派員檢查各區下水道和雨水井,調派泵車加強渠道疏導工作,恆常排查、疏通各區渠網,重點檢查內港及新馬路一帶渠道,以便盡早發現淤塞的渠段,及時清渠,降低水浸機率。

同時,市政署亦持續監察各市政雨水泵房運作,包括檢查泵房內水泵、電動水閘、後備電源、遠程監察系統及遠程控制系統的運作情況。當氣象局發出黃色暴雨或以上信號時,市政署立即啟動暴雨緊急應變小組機制,按實時海潮高低,利用遠程端開動水泵抽排雨水,派員巡查雨水泵房運作,按情況調控水泵加快排洪。而遇暴雨或颱風等情況,緊急清渠應變小組人員、外判清渠工作人員會到各水浸黑點清理路邊雨水井沖積的垃圾,並在安全情況下打開渠蓋,加快下水道排洪能力。

市政署亦呼籲市民或商號切勿將垃圾、油脂等物料傾倒至公共街渠,合力保護渠網,避免造成渠道堵塞及產生水浸風險。

為積極推動愛國愛澳情懷,並讓市民對澳門基本法紀念館有更多認識,市政署於12月16日至30日期間舉辦“2021‘澳門基本法紀念館’線上線下問答遊戲”。

遊戲分線上及線下形式進行,並透過線上虛擬實景及現場實景引領市民深入了解《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澳門帶來的繁榮穩定和經濟發展。市民可瀏覽市政署網頁、公民教育資訊網、市政署微信公眾號、公民教育樂之家Facebook專頁或掃描問答遊戲二維碼參與線上遊戲。線上遊戲參加者將先瀏覽“澳門基本法紀念館–虛擬實景展覽館”,以了解問題相關內容,其後答對十題由系統隨機抽出的問題並填妥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另外,市民亦可親臨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參與線下問答遊戲,答對十題問題並填妥個人資料投入抽獎箱,即可參加抽獎,答案可於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內尋找。學校/團體/機構亦可透過參與導賞教育後參與有關線下問答遊戲。

抽獎日期稍後公佈,獎品包括:智能手提電話、家庭電器、保健電器及購物券等共六十份。詳情可瀏覽市政署網頁 www.iam.gov.mo 、公民教育資訊網 https://civicedu.iam.gov.mo 、市政署微信公眾號、公民教育樂之家Facebook專頁或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

因應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於本年十月下旬至十二月上旬舉辦了十九場講解會,讓有關業界、現有街市攤位承租人,以及在公共街市及小販大樓內的小販准照或散檔准照持有人更了解有關新法律的規定,尤其是作為攤位承租人的權利及義務,以及新法律的過渡安排。

為方便各區的街市攤販及准照持有人,並避免影響各街市的日常運作,市政署分別安排於各街市市政綜合體內的活動中心舉辦上述新法律講解會,現有約九百七十攤位中,有七百三十六個攤位共七百八十七名攤位承租人或其代表出席了講解會。會上,市政署代表向與會人士講解有關法律的重點內容外,亦設有答問環節,即時解答與會人士的疑問。

與會人士主要關注有關“持續及親身經營”、“過渡安排”及“聘請僱員”等問題,尤其關注新法律規定的履行“持續經營”及“親身經營”義務的判定方式,以及指定符合法律資格人士繼續承租攤位的所需要件及相關手續。市政署人員均對與會者提出的疑問進行了詳細的回應及解釋,以加深其對新法律的了解。

市政署將根據新法律的規定,自明年第一季開始,安排現有街市攤位承租人、在公共街市及小販大樓內的小販准照或散檔准照持有人,以及獲攤位承租人根據法律規定所指定的人士,分階段訂立有關的租賃合同。並將繼續與業界、各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作充分溝通及合作,務求能夠順利及妥善處理新法律的過渡安排工作,並持續改善街市的設施設備,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購物場所及良好的服務。

第30/2021號行政法規《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生效至今剛滿一個月,截至12月15日,市政署接獲1,617宗登記申請,佔全澳約1,900間外賣店的八成半。經逐間實地核查,已有551間獲發登記證明,進度理想,市政署將持續有序推進宣傳和核查工作。

為方便業界登記,市政署已開發網上登記程式,商戶可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市政署網頁或“食品安全資訊”網頁進行網上辦理,在1,617宗登記申請中,有587宗是網上申請。而市民亦可於食安資訊網查閱已領有登記證明的場所名單,保障自身權益。

新舊店同須登記 違者可科處罰款

法規生效後,未開業的外賣店必須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才可向公眾開放。至於在法規生效前已在財政局申報開業的外賣店,須於六個月過渡期內,即明年5月15日或之前完成登記,並獲發登記證明。為便利營商、減低開業成本,市政署在確認提交的登記申請資料(如經營者資料和場所地址等)無誤後,便會向場所發出登記證明。

由於須逐間實地核對資料,市政署提醒業界預留時間並盡快登記。若未按要求完成登記,可被科處澳門元兩萬元罰款。

完成登記後須依法展示登記證明

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法規規定,已完成登記的外賣店須在店舖顯眼處張貼登記證明;若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作經營或推廣途徑,則須於上述媒介上顯示場所的登記編號。而網路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亦有責任,確保進駐平台的外賣店已經完成登記,並將相關資料(例如場所登記編號)顯示於平台上,以供消費者識別。若違反《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的相關規定,可能構成行政違法,可被科處澳門元五千元至三萬五千元罰款。

持續走訪及宣導 促業界依法登記

市政署將持續透過巡查走訪、張貼海報、派發傳單等方式,向業界講解法規要點及申請登記的相關注意事項,提醒業界依法按時登記。有關登記制度詳情,可瀏覽食安資訊網 www.foodsafety.gov.mo 或食安資訊流動應用程式(App)的相關專頁,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食安專線2833 8181查詢。

鑒於食品外送服務日漸普及,運輸及配送環節為重點食安管控工作之一,市政署已編製了一系列的衛生操作指引及指南《網絡訂餐配送服務的衛生指引》、《使用網上訂購餐飲及提供外賣配送服務(餐飲業界篇)》,以及《外賣配送服務的食安注意事項》圖文包等,簡明扼要地為外賣平台業者及外賣車手點出須注意事項。為進一步提升平台業者的食安責任意識,市政署已恆常設有“外賣配送服務食安講座”,歡迎業界組織食品配送從業員修讀,共同維護本澳食品安全。

三隻流浪狗昨(15日)破壞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火烈鳥飼養區的圍網,闖入飼養區攻擊火烈鳥,導致六死一重傷。由於公園和山體相連範圍是開放式,不時出現山上流浪狗走入公園,日常工作人員已加密巡查,事件發生後,市政署即加派人手除恆常巡查外,再加強檢查公園內各項保護設施和巡查頻率,防範再發生同類事件。

昨日早上約七時半,市政署保安人員恆常巡查石排灣郊野公園火烈鳥飼養區時,發現三隻流浪狗闖入飼養區並攻擊火烈鳥,保安人員即驅趕,三隻流浪狗逃去無蹤,飼養人員聞訊趕到現場,發現七隻火烈鳥被攻擊受傷,其中五隻即場死亡,另外兩隻的背及翼部被咬,深及骨骼,傷勢嚴重,經獸醫搶救,一隻延至今日早上不治,另一隻目前情況仍然危殆,飼養區內其餘十一隻火烈鳥則沒有受傷。

經對現場檢查,發現圍網有一處缺口,由於流浪貓狗有攻擊其他動物的習性,估計流浪狗由此缺口進入飼養區後攻擊火烈鳥,導致發生今次事件。市政署已即時安排人員除恆常巡查外,再加強檢查公園內各項保護設施,加大保安人員巡查頻率,防範再發生同類事件。

由於石排灣郊野公園和山體相連範圍是開放式,不時出現山上流浪狗走入公園。市政署呼籲市民做個盡責主人,不要棄養或餵飼流浪貓狗,盡早為動物絕育,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同時亦減低其他動物遭傷害的機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街市攤位分配及租賃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草案。

因應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將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特區政府透過《公共街市攤位分配及租賃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草案,制定關於街市攤位分配程序、訂立租賃合同、提供保證金以及協助人或僱員登記的補充規定。

行政法規規定市政署開展街市攤位公開競投程序時,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相關公共街市常貼告示處及在市政署網頁上發佈公開競投公告,列明參與公開競投者須遞交的文件及繳付臨時保證金的金額。

另外,行政法規亦訂明會由市政署人員組成的公開競投評審委員會,按既定的評審標準及加權值對符合資格的參與公開競投者進行評分及編製評審結果名單。市政署會按上述名單的排名優先次序,通知獲甄選的競投者於市政署指定的期間選擇擬承租的攤位、繳付確定保證金及簽署租賃合同。

最後,行政法規規定如承租人安排僱員及協助人協助經營,則須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到市政署辦理登記手續;如於《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生效之日前承租人已為相關人士在市政署辦理登記,則豁免再次辦理。

本行政法規將與《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一同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邀請,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廳廳長吳燕翔和登記及公證事務廳廳長劉芷瑩,於12月9日出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揭牌暨聯合珠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聘任港澳籍仲裁員儀式。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揭牌儀式於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舉行,並聘任了6位港澳籍專業領域人士為首批港澳籍仲裁員。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副主任蘇崑致辭時表示,隨著越來越多澳門企業和澳門居民進駐合作區,合作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未來要進一步研究探索,推動合作區勞動仲裁調解處理機制與澳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融合發展。

揭牌儀式後,法務局代表前往深合區綜合服務中心參觀,並與深合區商事服務局舉行交流會議,了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在線商事登記電子化的情況,從而對本澳現有商事法律制度進行檢討,以期進一步提升相關服務的便利化和電子化程度,促進與深合區的共融及大灣區商事業務的合作。